作者~水村美苗
譯者~王蘊潔
出版社~大田
出版時間~2006年08月09日
小說就是故事的再延伸,因為沒有辦法一下就知道結局,所以以長篇的方式繼續撰寫,
不過如果提及作者個人的經歷,改寫成小說,會如何?
就像自己爆自己的料,會很有話題性,當然也更快吸引讀者目光。
到底真實性為何?就需要客觀以對,否則對號入座,那就有點被耍的感覺,
要寫小說的人就要先對文字不討厭;換言之,需要肯花時間浸淫在小說的世界裡──
從讀到寫,也廣泛涉獵其他作家的作品,經洗練過後的文筆才能更上層樓,寫出像樣的東西來,
也就是讀者想看小說了。
把自己的經歷寫入小說裡,無非是把自己的過網攤在陽光底下,又看似無著痕跡的寫法,豈不高竿。
小說要好看,需要有層次感,看而不膩,充滿懸疑的張力就更不在話下。
這種功力可以是寫作高手都想嘗試的另一種突破。
距離讓小書本身充滿趣味,遠近皆需拿捏得當,
而人稱用法需要花心神揣摩,沒有相當程度底子的作家來寫,怕會把小說給寫壞了,
矛盾的寫法,不只在你我他之間流竄,更讓小說本身故布疑陣,讓人嘆為觀止。
好比迷宮的入口,一旦闖進就很難脫身;因為你只好按照作者安排的陣法,愈往裡探──
虛實之外,也夠讓你百思不得其解。
翻到小說前幾頁,你大慨就不難看出作者之巧思,是蓄意抑或無心?
這位日本作家還滿懂得吊讀者味口,
故事是我特別偏愛的題材,以生活入筆,可以更快融入情節,把自己想像成一位旁觀者,
就能輕易走入作者的異想世界了。
友情讓過於乏味的求學生活有了潤滑的作用,
生活需要調劑;除了找人傾訴結交以外,還有其他方式可以排遣,
找樂子,是很多人都會做的事;但找事做可就因人而異了,
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世界,不允許閒雜人等隨便闖入,
而讀者就這麼容易走入了小說中,這未免太過直接,卻有那麼平易近人,可以說是毫無戒心,
這點是我感到極為特殊;說有不解,也是理所當然。
關於作者筆下的人物,不是什麼特別的角色,就只是尋常人家;
揭密好像是作者的拿手好戲,
就這樣突然發現一件事,接二連三地將情節拼湊成更多的故事……
我讀來有趣,也不覺有何矛盾之處;
也許是我已經習慣將閱讀的正當性在小說中合理化之故,只要是任何文字可以被交付在文中,
就無不可能,導引成續篇的註腳,即為合情合理的句字,間格裡沒有太多要多解釋的。
作者有決定每個角色生死的權限,就像上帝那樣公義,也不通人情,
過度把決定權一把抓的結果是引起讀者們內心中不滿的情緒:若無死,如何生呢?
小說就是這樣,可以把小小事說得驚天動地又或者不痛不癢。
角色有男有女有老少,有活的也有快要死絕的;
不過你會跟我一樣驚於作者這般毫無做作又直接的寫法,看的不只是小說,還有更加好奇作者的來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