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nard Cohen
譯者~李三沖/譯
出版社~大塊文化
出版時間~2003年10月02日
三十一歲的時候你會做什麼?
人怎會因為討厭自己而想自我毀滅?
寫作上的不順遂,迫使作者開始一段看似無盡又是起點的旅行。
詩是一種,簡單又不易讀的文體。
散文則是混和著更深情感的提示。
救贖在文字裡是隱匿的,找著的人只能靠著對文字的敏銳探尋可能的方向,
不知道閱讀對你而言是再一次消化生活各種可能的體會抑或沉淪,
或許──該有個出口,讓人可以自由來去,
文字之上,靈魂才能羽化,脫離自笨重的軀殼,始於飛行。
根本沒有所謂的能不能,只有願不願意降服於創作,用僅有的溫度,
讓每一字都像是血肉,每條神經連絡著彼此,也被彼此牽制,
就這樣寫作成就了某人,也讓生命幾度放逐,浪跡天涯。
對於科恩,我可是第一次拜讀加拿大作家的作品。
作家的形象沒有一定,但像科恩這樣煙酒不離身的人,風格強烈就跟他的書一樣。
距離不會是你不想閱讀的藉口,
如果是,那就表示你未曾以閱讀為家──靈魂有肉體可棲息,那麼意識裡才有的邂逅,
就沒有理由讓它流浪;
作者的這本書是他年輕時狂想的結合與經歷,青春有愧,那麼有文字作證,
他真是徹底活過那段苦樂參半的歲月。
寫作裡的因子,是遺傳,是賣弄,你不讀就不會曉得正解何在?
時間是寫作的引子,這一寫就沒完沒了了,
太多想寫的,有更多廢話必須丟棄,只寫自己在乎的感受,就跟臉上出現的衰老一樣,沒有辦法逃避;
你會為了寫作的事而忘了自己嗎?
寫出對愛的追尋與困惑,不是年輕人的專利,
事過境遷才能領會什麼叫做愛情?
愛沒有最大也沒有最小,凡事靠直覺,
那麼衝動除了體內的熱血可以模擬,還有生殖器裡意圖射出的渴望,
都像作者筆下的生活,沒有什麼好介意的;因為那是正常人都會做的事。
亦如作者寫給讀者的信中所寫:可以逐讀,可以略過,就是不能把閱讀再當成嚴肅的事,
不然他可要一再致歉,跑到你的夢中;
他自命不凡的寫法,你可能聽說過又或者只是驚鴻一瞥,現在你知道了吧。
真正熱愛寫作的人無法停止不創作。
性與愛不分家,他倒是說通了這一點,沒有半點虛偽。
寫進文中的一切都像是生活裡即興演出,完全依照人的習性而寫,再怪也不會有人說自己怪,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