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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說裡頭層次分明,是我愛上它的原因。當覺得注意力開始無法集中,可又想給自己腦力激盪的話,閱讀相關作品是很不錯的選擇。意思就是說,我自覺不夠聰明,尤其在寫作時經常少根筋,長期閱讀確實是有相當的幫助。這書一開始就不囉唆,很直接地告訴讀者,犯罪這事是不按牌理出牌的;相對於一天到晚在緝拿罪犯的警方可能略勝一籌。有哪個意圖不軌的壞人會刻意表明自己就是兇嫌,又不是吃飽撐著,沒事幹,自有一番說辭。
人性究竟本善或惡,真的很難當下立判;怎麼說,都不會只是一個簡單的理由。如果你愛將時間倒轉,把人曾經做過的事、說過的話重新倒帶,那麼辛苦的不會是罪嫌;而是執意要釐清案情又承受極大工作壓力的警探?!聽人說話,累嗎?無論你想不想聽,都得聽出個大概,接著是一字一句彼此對照,就跟老師改學生考卷一樣費心神。自然滿分的考卷不多,可以說少得可憐;出於職業病都會質疑學生的答案都有誤差;換言之,出錯是常態──太標準式的解答,可能會作弊的嫌疑。有加害人就一定要有被害人, 否則犯行是無法成立的,也無調查之必要。
維持社會治安的力量全都在精明幹練的警探身上,他們身上有股異於常人的雷達, 可以找出證據,然後用最嚴厲的口氣對著目無法紀的混蛋動用私刑,當然警方無權這麼做,在特別講人權的國家裡,只有當兇嫌不可乖乖合作時,才會使出賤招。如何將人定罪?必須跟時間賽跑,在有限的條件之下辦案,你說這工作壓力大不大?
惡人還須惡人治,否則案情陷入膠著,無法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以前常聽人說起 從小立志要當警察的,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頭銜與社會賦予的期待成反差,薪水少得可憐,隨時有性命的危險,是個風險極高的行業。可能就連保險公司都不大願第承保這類背景的客戶,要不你就是整天只想當英雄,就跟美國電影中的超人一樣,全天候與罪惡對抗,不必有私人的時間,不必擔心今天要怎麼過,全年無休,反正就是打擊犯罪, 活在被人崇拜的掌聲中。壞人演多了,演技可以出神入化;那麼好人,怎演?
警察就是磨練演技的最好的方式。並非如外界所想,亦正亦邪,如你涉世未深,當然不會知道警察有多辛苦;同樣的,社會上也有少數的一群人專門製造事端,跑給警察追,這種「貓抓老鼠」的遊戲是他們的最愛;被抓到並不代表會死,可能改變一場遊戲的結局──換是「貓跑給老鼠追」,那會如何?一定相當唐突可笑吧。
邪惡只在是非之地發生,就像死不了的鬼魔般,永遠在人類心中的角落藏匿,伺機而動。就算人想清靜度日,那絕對不可能;是非永遠在拉扯,不是一方險勝,就是暫時休兵,和平共處是癡人說夢。慾望就像一扇不該開啟的門,開的人會死得很難堪──死的定義在這裡不只侷限身體的死亡與肉身的腐敗,還有死前那種冷血動物才有的鬼祟與反應,不像正常人那樣表現出容易理解的喜怒哀樂,他們喜歡用迫害與折磨的方式去證明一些事:痛苦的哀嚎與求饒都無法令他們心軟──他們沒有心,就算有也已經停止運作。眼裡只想看到靈魂被逼出體外時的瞬間,以為是一場精彩的演出。演員的表情很一致,美的極致,不似人間才有的驚心動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