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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世之謎一如開鎖,過程自是令人屏息。生活在社會底層的百姓,無時不在為求生掙扎,早已背棄了道德的束縛,那是吃不飽的;只求溫飽,當然可以不在乎手段到底有多卑劣。命運之神向來都喜好操弄,看盡人性的醜態,才又伸出手來不讓現實壓垮人自始至終緊抱不放的驚恐。那就是它想要的,邪惡從不吝於展現,一如宣示它的特殊地位,不容人質疑。
藉由貧困與饑饉,一再引誘人犯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罪有其藏身之處, 再也不會輕易離開。孤女之命如何?任意受人擺佈,還是依舊在意識裡漸醒,用自己的感知去探索;險惡的環境令人心生畏懼,也切斷了對良善的喜好。
行乞是搏得同情最有力的直接證明,但行竊卻能磨練出高超的技巧,那是罪,也是生存遊戲裡的初階;你不知道自己可以如何掌握人生?就算道德情操高尚的人也多少與罪掛勾與他們的外在條件難免有衝突,喜歡炫耀財富與地位,等著有心人士的覬覦,暗地進行見不得人的勾當。
世上最不值錢的東西就是良心,那也是活在罪中之人最無福消受的一種賜予;他們不懂得感恩,貪婪令他們見獵心喜,不懷一絲憂懼。天堂與地獄就在現實中上演,有錢有勢才是開啟天堂之門的鎖鑰,與惡交換靈魂以取得非法利益。對這等不得見光的人來說,他們的身份形同黑夜,涉險是他們的職業,在社會邊緣遊走。買賣才是正事。價值與價格是兩回事,在商言商;價值是公開的,而價格卻充滿變數,就看買賣雙方如何達成協議。一樁好買賣,同樣須由供需市場而定,到底是賤價賣出抑或高價者得,全是高手過招,只有行家嗅出銅臭味,也知如何歸避潛在風險,獲利了結。
那麼無價之寶,可否存在?
這是門生意,並非藝術,無須藉此拉抬身價(裝清高);如果你要搞懂中間的差異,就別對罪太過挑剔,一切都是待價而沽;沒有行情,就等同沒有市場,更無買賣的必要。
罪惡若是一門職業,有誰可以來去自如,出污泥而不染?世上本無理所當然之事,罪能給予的是暫時的滿足,而代價卻是以己命相抵,在法律當前,罪無可赦!鋃鐺入獄事小,但公開審理之後的判決,影響至深。
罪犯的認知是是什麼?不以罪為罪,惡貫滿盈的同時也是宣告死期的到來,該來的躲不掉──命運,終究會迫使人低頭,而機會也從中而生,那是只有上帝能左右的事,而人在其中不過是棋子,每一步都是創舉,也是絕對的陷井,因有絕望注視著自己,拿什麼來償還,肯定令人瞠目結舌。輸贏在這一刻,極度關鍵。
若為騙局,那麼又將另開新局。幸運落入何人之手?反正不會是死人,你說對吧。故事才有了存在的價值,乃為非賣品。情感是無價的,就算是同性間若有似無的眼神交流,那感同身受的撫觸,皆為一種信任感而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