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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怪盜莫倫西1:地下水道雙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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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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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在罪名無法脫身的情況下,那個世界裡有著不一樣的邏輯思維:一切都在黑暗裡行,所以不得張揚,就算有人想要出名,也得看個人造化。欲望讓人變得更加陰晴不定,不是力爭上游成就非凡的事業,就是幹盡一切壞事兒,圖謀自己心中那個高不可攀的地位。邪惡的心思在人潛移默化之間有了立足之地,接著就是付諸行動。為什麼犯罪者可以視法律為糞土,無所畏懼?要不是曾經判刑坐過牢, 也不會吃了熊心豹子膽,一再行騙;在犯罪的天堂裡,沒有是非──只有渴望,能夠駕馭自己,就算出賣靈魂也不足惜。
為了掩人耳目,努力偽裝自己就跟熱帶叢林的野獸一樣:有著絕佳的保護色。 當撲殺獵物之前都會盡可能的隱藏自己,待關鍵時刻,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 將獵物手到擒來──出於本能,也是野心使然。不打沒有把握的仗;只有笨蛋才會一天到晚跟著獵物跑,行動前需要重長計議,馬虎不得。
行騙可以被發揚光大,成為一種專業?這在犯罪動機明確的人來說,那是可以被理解的;想要成功,風險就愈高,同時也刺激著內心深處的黑暗,一再吞噬另一個光明的自己。「隱姓埋名」就是最佳的手段,也演出極端的自我。這種轉變愈少人知道愈好。聰明一世,糊塗一時的人還真不少,為了蠅頭小利而背負極大的代價:失去自由,已是家常便飯;所以如何取捨,也全憑個人選擇。
罪與罰互為因果。魔鬼與天使僅一線之隔,有人甘心替魔鬼賣命,所以天使的慈悲,一點都起不了作用;在人情世故中,握有實權者,才覺得不虛此生。罪濃烈得化不開就跟喝醉酒的人東倒西歪,沒有道德偏見,活在製造出的野心裡,喚不醒;只是一再沉睡。
「莫倫西」一聽,就覺得那是個戲劇化的名字,烙下罪惡的記號。沒有太平凡的人生,只有曲折的道路上追尋有價值的事物;這等人因罪入獄,也因罪出走(牢獄之災乏味至亟,改走另類路線)在無尊嚴活著的同時,也需忍受被人鄙視的眼光,然後等待自由之日的到來。
監獄是他人生必經的落腳處,因為那裡簡直就是人間煉獄,最適合像他這種不藥可救的人前往,沒有人會同情他的遭遇;他被當成負面教材──代替人們想要行惡時的警惕;不想失去自由,就千萬別步上他的後塵。罪不及死,但足以讓他失去自由。他的眼裡有時質疑那些看起來衣著光鮮、地位崇高的專業人士;他們過著的是一種像在天堂的生活,不愁吃穿,還能深受社會肯定,如此一來,上天豈不對他太不公平?用盡一切氣力,努力求生,還是被困在連自己都難以忍受的地方,過著非人生活,過一天算一天。
階下囚不單要被公開審訊,完全是一面倒的情況,他再無機會替自己反供; 同樣的,被當成實驗中的動物,被人一一檢視、觸碰。每一道傷口都是罪狀留下的證據,不利於他。其利用價值也跟與犯罪情節輕重相關;不僅人不值錢,連貓狗都比他更得人寵幸。
然而,命運的輪盤,到底會如何安排他的角色與前途?光看眼前不宜太早下定論;若是嘗過自由的滋味,想必渴望恢復自由身是最迫不及待的事了。「大難不死,必有後福」這句話需要用另類的方式來解讀:在同一個人身上,好與壞就像隨時都在角力的選手,為了爭取最後的榮耀,無不卯足全勁;為的就是要將敵人徹底打敗。
不到最後一秒,你永遠都無法從詭局多變的賽事中精準做出預測──只有靜觀其變。
@書封面引用: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59914
@「《怪盜莫倫西》書評活動網址」http://forums.chinatimes.com/art/montmorency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015&aid=221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