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我該結婚嗎
作者:史密斯〔Blaine Smith〕
出版社:校園書房
出版日期:1994 年 11 月 01 日
頁數:232頁
人的一生裡,可以結婚幾次才算真的找到幸福?當然一次就夠,不然結太多次,也會對婚姻產生不必要的懷疑;而真正該要謹慎處理的是我們對婚姻的態度是否正確?如果當結婚是不合則散的想法──如何與幸福結緣,就很難說了。
聽起來這像是賭注似的,不是贏得更多,就是失去更多──結果的好與壞,我們自有選擇。當過程中我們是否真的努力過,這才是首要面對的課題。
愈是在乎婚姻的人,期待就愈高。萬一對方不跟你有共同的理念的話,很可能一個漫不經心的錯誤,有可能導致離婚收場。
在上帝面前,與自己結婚的對象,對信仰所持的想法與認知,與己一定有所落差,倒不一定非牧師或傳道人不娶不嫁;但有很多人都會以為:只要兩人在神面前公證,這婚約必走上坦途。事實上,婚前兩人對信仰是否真能排除萬難,盡心竭力來認識神,並且有穩定的靈修與服事神的生活;沒有參與團契或小組,而很快就單獨與人陷入熱戀──無論時間長短,造成的傷害絕對難以想象。為什麼婚後發現對方這麼與自己格格不入,多次爭吵與不悅之中,也逐次消磨掉對婚姻的期待──到底自己認定的價值觀是什麼?沒有神介入其中,如何越過每一次的婚姻危機呢?
婚前,認清對象的原生家庭中其長輩的婚姻狀態,對自己來說是有絕對參考的必要。兩人共同協定的相處模式,在婚後很可能會破功,甚至必須做些必要的調整一。個夠成熟的人,會明白在婚姻與個人生涯的規劃裡,需要均衡發展,過於偏頗帶來的問題,不會只有單一或偶發的情況發生。
要看一個人成不成熟,年紀與歷練成正比。愈年輕,當然遇事時的處理態度就略顯尖銳。往往個人的感受排第一,其他則在後。有心要進入婚姻的人, 不只要找到適合的對象,還要有絕對的委身──半途而廢,從婚姻裡出走,不是成熟的人會做的事。
喜歡的對象的某些特質,多少都有自己父母身上所欠缺的部份,可以在對方身上找到;嚮往跟這樣的人在一起,是在自然不過的事。能在不受父母意見左右,努力地表達自我,仍是視為成熟人格的關鍵。沒有人會因害怕向父母表示個人意見時,還擁有獨立自主的能力。要是自己還是必須活在父母陰影之下,可以見得對婚姻觀還尚未有一定的能力足以勝任。
懂得自我約束,以對方的感受為感受,在享受婚姻關係之餘,這才能在婚姻各個階段中,穩定成長。不僅是個性合不合得來、財務處理、家事分配、情感維繫,乃至個人工作與人際關係擴展;對於想要結婚的人來說,都要花些時間加以評估,以做為是否適合結婚的要素。
愛情之後,緊接著而來的就是委身於婚姻。那些一直在困擾自己伸手抓取婚姻美滿的問題,不盡然是對方造成的;如果仔細想想:自己也要在權衡單身前與婚後兩者間清楚知道哪些習慣還是一樣?說不定那才是婚姻不睦的主因喔。這意謂著沒有調整──兩個人生活與一個人的時候,調適的彈性只有更大,否則辛苦的是兩人要共同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