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我該結婚嗎
作者:史密斯〔Blaine Smith〕
出版社:校園書房
出版日期:1994 年 11 月 01 日
頁數:232頁
就因為一對戀人長年經營一段感情後,就要步上婚姻,這樣的堅持是否真的是構成兩人互許終身的唯一條件?如果中間有人產生莫名的困惑,或許「因瞭解而分手」才是正途呢!?到底什麼樣的人才適合自己?
愛情裡我有的是同情?還是挑戰?就因為不想讓對方失望,所以要結婚,抑或想藉此不適任的婚姻對象來征服愛情裡可能會發生的困難,好來證明自己有能力可以愛人,且愛上自己根本就不瞭解的人?
到了談論談戀愛的年紀之前,多少就會帶著不切實際的幻想去思考愛情裡的各種可能面向;可是,一旦真的親臨現況之中,卻又不知所措,一切隨感覺起舞,似乎又不踏實──不知你也可曾有過這樣的困擾呢?
愛情的條件,因人而異。有人會相信對方就是那種會「幫助自己實現理想中婚姻的那一類型的人」姑且不論是否高估了對方的能力與侷限。
在閱讀的同時,令我不經想起:男女感情中微妙關係的基礎是什麼?它們真的存在嗎?在書中特別提到三點:愛情、友情,還有性。
有誰不是在愛中被某人所看重!當然除了家人之外,異性「對自己的接納」也是熱烈相戀的主因。可是,我又怎知道對方真的也像我一樣的喜歡著自己──那種喜歡是種比默契還要更深入的感受。不是心電感應,而是明白與尊重。極立想幫助自己達成各種心願,就算是想要摘下天上的月亮星宿,對方也一定是傾全力支持──為什麼相戀經過時間的洗禮之後,這樣的渴望會逐漸淡去,甚至消失?
難道說對方「不再是自己生命中最需要相伴的人選了嗎?」相處時的快樂也不復見,換來的是一次次的爭執與傷害。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 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七節>
照保羅所說,婚姻原來也是一種恩賜。有人卻另有「不婚獨身」的打算。看來婚姻是自己要不要而已的問題,更多時候是「需不需要」的問題。如果需要是因為瞭解婚姻對自己生命的各種益處;換言之,獨身也是因瞭解自我而做出的重大的決定!
大部份的人都會期待婚姻,在這種親蜜的關係中彼此能找到生命中的重心,除了上帝之外,似乎愛情也是人受造的目的之一。那麼對於不結婚的人來說,他們只是把「愛神之心」加入更大的比重,大過愛情,這也是特別領受。只是有人不能明白,所以常在感情路上找不到真愛,且在失望之中,苦等可能終究是一場空歡喜的結局。
愛一個人就要是幫助對方完成更多期待,當我不再能給予時,能否以平常心看待,為對方著想,努力積極讓自己成為對方一股支持的力量,助其前行,直到找著──乃至於犧牲也毫無怨言呢?
看見對方開心,我就開心;知道對方心事重重,我也想要分憂解勞,這就愛情裡最根本的條件。很多人會說,但卻做不到。因為私心沒有除去。
發現對方有了致命的缺陷,你還會深愛著對方嗎?深怕一同被捲進其中,惹了一身的麻煩,為圖輕省,有人乾脆視而不見,硬是強迫對方改變,以換取自己深愛對方的條件,這樣的愛過於霸權,如何能以愛服人!無論哪一方,損及關係都是得不償失的。
有人也許會問:「結婚也是一種犧牲嗎?」在某個程度來說──當然是。犧牲的定意:有人認為是「擁有」;可是也有人相信是成全彼此中最大的快樂之一。
男人與女人在婚姻之下都是站在對等的地位上,沒有人可以大聲說,我比你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傳遞愛給對方的同時,自己也得到造就,對婚姻的委身有更進一步的體會;否則,光想要如何讓對方捨棄自己原有的想法,勉強和自己配合這婚姻的事業,恐怕是在自欺。
說謊話騙別人可以經過計策,達到你所要的目的。可是「自己騙自己的行為」比自虐還要嚴重;對自己到底要什麼樣的婚姻都不清楚的人──在婚姻路上打退堂鼓,比比皆是。不相信自己會找到對的人,如何要知道婚姻存在的必要性,實在讓人不得不質疑了。
學會等待與找到可以跟自己相互合作的人選,比什麼時候結婚都來得更適切。至少,我就從閱讀中學會了這件事,單身也未必是損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