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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讀〔我該結婚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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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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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我該結婚嗎 

作者:史密斯〔Blaine Smith 

出版社:校園書房 

出版日期:1994 11 01  

頁數:232 

  就因為一對戀人長年經營一段感情後,就要步上婚姻,這樣的堅持是否真的是構成兩人互許終身的唯一條件?如果中間有人產生莫名的困惑,或許因瞭解而分手才是正途呢!?到底什麼樣的人才適合自己?

 

  愛情裡我有的是同情?還是挑戰?就因為不想讓對方失望,所以要結婚,抑或想藉此不適任的婚姻對象來征服愛情裡可能會發生的困難,好來證明自己有能力可以愛人,且愛上自己根本就不瞭解的人

 

  到了談論談戀愛的年紀之前,多少就會帶著不切實際的幻想去思考愛情裡的各種可能面向;可是,一旦真的親臨現況之中,卻又不知所措,一切隨感覺起舞,似乎又不踏實──不知你也可曾有過這樣的困擾呢?

 

  愛情的條件,因人而異。有人會相信對方就是那種會「幫助自己實現理想中婚姻的那一類型的人」姑且不論是否高估了對方的能力與侷限。

 

  在閱讀的同時,令我不經想起:男女感情中微妙關係的基礎是什麼?它們真的存在嗎?在書中特別提到三點:愛情友情,還有性。

 

  有誰不是在愛中被某人所看重!當然除了家人之外,異性「對自己的接納」也是熱烈相戀的主因。可是,我又怎知道對方真的也像我一樣的喜歡著自己──那種喜歡是種比默契還要更深入的感受。不是心電感應,而是明白與尊重。極立想幫助自己達成各種心願,就算是想要摘下天上的月亮星宿,對方也一定是傾全力支持──為什麼相戀經過時間的洗禮之後,這樣的渴望會逐漸淡去,甚至消失?

 

  難道說對方「不再是自己生命中最需要相伴的人選了嗎?」相處時的快樂也不復見,換來的是一次次的爭執與傷害。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 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七節>

 

  照保羅所說,婚姻原來也是一種恩賜。有人卻另有不婚獨身的打算看來婚姻是自己要不要而已的問題,更多時候是需不需要的問題如果需要是因為瞭解婚姻對自己生命的各種益處;換言之,獨身也是因瞭解自我而做出的重大的決定!

 

  大部份的人都會期待婚姻,在這種親蜜的關係中彼此能找到生命中的重心,除了上帝之外,似乎愛情也是人受造的目的之一那麼對於不結婚的人來說,他們只是把愛神之心加入更大的比重,大過愛情,這也是特別領受只是有人不能明白,所以常在感情路上找不到真愛,且在失望之中,苦等可能終究是一場空歡喜的結局

 

  愛一個人就要是幫助對方完成更多期待,當我不再能給予時,能否以平常心看待,為對方著想,努力積極讓自己成為對方一股支持的力量,助其前行,直到找著──乃至於犧牲也毫無怨言呢?

 

  看見對方開心,我就開心;知道對方心事重重,我也想要分憂解勞,這就愛情裡最根本的條件。很多人會說,但卻做不到。因為私心沒有除去。

 

  發現對方有了致命的缺陷,你還會深愛著對方嗎?深怕一同被捲進其中,惹了一身的麻煩,為圖輕省,有人乾脆視而不見,硬是強迫對方改變,以換取自己深愛對方的條件,這樣的愛過於霸權,如何能以愛服人!無論哪一方,損及關係都是得不償失的。

 

  有人也許會問:「結婚也是一種犧牲嗎?」在某個程度來說──當然是。犧牲的定意:有人認為是「擁有」;可是也有人相信是成全彼此中最大的快樂之一。

 

  男人與女人在婚姻之下都是站在對等的地位上,沒有人可以大聲說,我比你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傳遞愛給對方的同時,自己也得到造就,對婚姻的委身有更進一步的體會;否則,光想要如何讓對方捨棄自己原有的想法,勉強和自己配合這婚姻的事業,恐怕是在自欺。

 

  說謊話騙別人可以經過計策,達到你所要的目的。可是「自己騙自己的行為」比自虐還要嚴重;對自己到底要什麼樣的婚姻都不清楚的人──在婚姻路上打退堂鼓,比比皆是。不相信自己會找到對的人,如何要知道婚姻存在的必要性,實在讓人不得不質疑了。

 

  學會等待與找到可以跟自己相互合作的人選,比什麼時候結婚都來得更適切。至少,我就從閱讀中學會了這件事,單身也未必是損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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