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圖文書:《怪ㄎㄚ告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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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ㄎㄚ向前走】我想我是被情人節詛咒了。
我想我是被情人節詛咒了。我的戀情從情竇初開的國中開始,每逢情人節便破局,年年如此、屢試不爽。搞得我現在我一看到情人節推出的玫瑰花促銷、巧克力攻勢、住房優惠專案就全身起雞皮疙瘩、甚至不舒服到吐出來。
國一時暗戀的那個盧姓男生,活潑健康、總是漾著陽光笑容。那年的情人節雖是寒假,還是得到學校上輔導課,還是見得到我心儀的男孩。情人節前一天,我還特地親手做了一盒巧克力。我背著巧克力去上課,一整個上午,我不時伸手去摸,猶豫何時偷塞在他的抽屜。上午的四堂課我沒一刻專心,放在書包裡的巧克力彷彿有生命般,蠢蠢欲動地催促著我快點告白。
好不容易半天的輔導課結束了,我想趁著放學的混亂人潮將巧克力塞給他,豈料人緣不錯的他被好多人圍著聊天,討論下午要去哪玩。當時的我還是膽小鬼,只敢將手伸到書包裡握著巧克力,遠遠地看著他談笑風生。
終於他決定和男生們去打籃球,我趕緊跟上他前進操場的腳步。他們把書包堆成一座小山,看我在旁邊徘徊,便要我幫他們看顧書包。這真是切中我的下懷,我找到他的書包,打算把巧克力放進去,卻又怕人發現,始終猶豫著下手的動機。他們都打完球賽了,那盒巧克力始終在我的書包裡。直到他要回家了,我才如夢初醒,驚覺不該蹉跎,騎了腳踏車追逐他搭上的公車。
跟丟了,不要緊!我掏出通訊錄查他家住址,循線找到他家,在門外癡癡等候,想在他出門時不經意經過給他巧克力。有這等毅力卻沒有勇氣按他家電鈴。我在他家門口苦候了三小時,等到天都黑了。於是我咬牙打電話到他家找他,他母親卻說他去親戚家過夜,今晚不會回來了。我一聽,壓抑了一天的情緒突然崩潰,奮力地踩著腳踏車回家,在半路就把巧克力給了路邊的流浪漢吃。
流浪漢又驚又喜,「情人節快樂。」他對我說。
好諷刺,第一次有人祝我「情人節快樂」,這句話竟出自於一個素未謀面的流浪漢……。
此後,每年情人節我不是告白失敗、撞見伴侶偷情,就是被甩。或許是我的身體已經對情人節感到威脅,每逢情人節便感到暈眩、嗜睡、欲嘔……小病纏身,只有在家避風頭。這樣也好,才不會情人節踏出門又撞到啥倒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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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同時刊載在:2005【聯合報繽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