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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到了,耶穌坐席,使徒也和他同坐。《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第十四節》
何時人可以感覺到耶穌與自己同坐,是在教會聚會的時候、是在家裡的時候、是在吃飯的時候、是在工作的時候、是在遭遇危險的時候,還是在睡夢中的時候呢? 耶穌與門徒們的晚餐,意義顯得格外不同。以往他們也會一同吃飯,但這次卻是最後一次;在地上完成救贖工作之後,耶穌就要回到天上,而門徒們似乎一點也不知情為何耶穌要以「自己的身體與血」比喻成「餅和酒」,為要記念耶穌,這意謂著「新約時代」的到來,也是「恩典的時代」。
過去,我們在閱讀『舊約聖經』時可以發現,天父常因人類惡行不改,而常以滅命與災難的方式,企圖使人們能迷途知返,這樣的代價實在太大,因為公義的神必須按其屬性來管教祂的子民;人類是祂所造,祂本當有這權柄與責任──有人會因此認為,天父過於殘忍──但回頭想想,人因為罪所帶來的比祂的懲罰更甚!新約時代中,耶穌以「無罪之身」代替我們,承當我們該要面對的代價,這樣一來,我們相信主的人,會如何──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以弗所書第一章第七節》
這恩典使我們能夠重回主的懷抱裡,「我們不過是人,出現少時,就不見了。」況且耶穌是甘心樂意為我們捨的,不管人信與不信,祂都已做成,因為: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馬書第十章第十三節》
這樣說來──
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得前書第四章第十八節》
我們可曾「記念」過何人沒有?他們在人的心目中,有著相當重要的地位;哪怕已經不在人世間,依然是會想念。換句話說,想念耶穌的時刻──祂不要我們為祂被人陷害而難過,卻是要謹記祂已為我們成就了大事。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有基督....或譯: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馬書第八章第三十四至三十九節》
ps文由台灣聖經公會提供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3679&aid=1025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