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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第二十四至二十五節》
正當眾人為著耶穌的死難掩悲傷之際,耶穌卻在以馬忤斯的路上顯現,祂的用意為何?一般人誤以為耶穌喜歡搞神秘派作風,一下子死,又一下子活──到底祂這麼大費周章是為了什麼?──然而祂對於住在以馬忤斯之村的兩名談論自己死裡復活的人,祂所說的話與所作的事產生了一股巨大的影響,稍後我們將會談及這部份。
「以馬忤斯」在希伯來文裡指的是「溫泉」之意。我們從經上可以知道的是耶穌所遇見的兩人,其中一位名叫革流巴「希伯來文裡指的是『從父親得名聲』之意。」 另一名我們則無從得知;他們對於耶穌慘遭陷害,都深感同情與不忍,以至於他們在回村途中一直在談論這事,直到耶穌的出現。照理說,耶穌應當躺在墳墓裡才是,沒想到會活生生地站在他們眼前,還與他將自己受命如何釘在十字架上的經過完整地解釋給他們聽──只是他們卻不認得此人就是耶穌──他們對於真理的瞭解非但一知半解,而且相信的程度極低,不然他們不會在耶穌走近他們時無法確知祂真正的身份。經上形容他們二人是「眼睛迷糊」所致,聽起來真的叫人難以相信,要是耶穌走近你,你是否能認得出祂來呢?再說你要憑什麼來指認祂呢?
但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了。《馬太福音第十三章第十六節》
而我們是因為「看見什麼而有福的」;是因為「聽見什麼而有福的」;心中認定的價值是最大的關鍵──
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 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以弗所書第一章第十七至第十九節》
後來他們二人是如何發現眼前的人就是耶穌呢?就在耶穌與他們共享晚餐時的禱告,其實耶穌也曾在祂被釘十字架前與十二門徒們共享最後的晚餐。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第二十三至二十五節》
這幾段經文是相當具有代表性,因為我們常會在出席星期天聚會時教會會定期舉行這儀式,以吐司與葡萄汁分別代表著「耶穌的身體與血」;只要是受過洗的基督徒都有享用這樣東西的經驗;而經上說得很清楚,吃下的目的是為了記念耶穌, 記念祂的死與復活──並非要我們像野獸般茹毛飲血的野蠻作為──人原不是為罪而被造的。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 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羅馬書第五章第十五節》
耶穌的死是為我們的罪而死,耶穌的復活是為我們得救的盼望見證,既然生死兩條路祂皆勝過,我們人還有什麼不能靠著耶穌基督的名脫離過去,進入新生呢。這兩人終於看見耶穌,知道祂是誰!也明白祂的死與生帶有權柄與榮耀!
因為,在你那裏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篇第三十六篇第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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