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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奴役與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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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翰福音第三章第十九節》
人有自省的能力,能夠分辨何為善何為惡;不過人通常的選擇卻在善惡中明顯偏向惡的一方,對於善惡的定義,其分界在哪裡?──世上真有邪惡的人類存在嗎?──那麼神又是如何看待這事的。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世紀第六章第五至六節》
在挪亞的時代,大多數的人們整天到晚想的都是邪惡之事──他們已不信神,至於是做了什麼可怕的壞事,在這裡我們無從得知;但在神的眼裡這些行為足以讓祂神傷,可以見得這惡恐怕是「壞到不能再壞的地步了」。
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創世紀第六章第七至八節》
結果神竟要毀滅人類,其中只有一人〈挪亞〉:他的心是向著神的。自亞當與夏娃之後,他是少數還能聽見神的人之一;當然他按照神所言造了一艘方舟帶著家人與動物們順利躲過了上帝的懲罰。
惡的影響是人所無法抵擋的;惟有親近神之人能不受影響。
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創世紀第一章第四節》
神造光的原因是因為黑暗是不好的,它毫無用處;而光的功能之一便是「照明」──若我們再往前推,可以知道起初我們所處的世界狀態為何。
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世紀第一章第二節》
因此我們可以斷定黑暗在人出現之前早已存在,為了將黑暗分隔開來,所以神才造出光來,我們也可以說:「『光』來自於神。」 當耶穌死於十字架的那一刻,有何異象發生呢?
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頭變黑了;殿裏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第四十四至四十六節》
耶穌的死也象徵著人排拒光,迎向黑暗的境況;人的言行舉止在心中自有所據,一旦與黑暗掛勾就只能任憑擺佈,毫無自制的能力;然而有光特質的人,他們有何明顯的標記呢?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以弗所書第五章第九節》
這樣的人他擁有三種明顯的特徵,因為神的屬性也是如此。祂所造之人本該具備這些特質;上帝造人的目的在於將人放在光中,不然就不會有光的出現;光與暗總是互為消長,不過人不愛光,反倒親近黑暗,所導致的後果人是無力掌控的。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 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第二章第九節》
人的誕生並非無緣無故的,你曾質疑過自己的存在嗎?其實神對人有著這樣的看法,不同於人看自己!
第一、是特別被選召的一群。
第二、是專要服事神的一群。
第三、是屬神國裡的一份子。
目的很簡單,就是「要宣揚神奇妙的作為,榮耀祂的名」,這是人類之所以被造的最主要目的;而人在身心靈各方面也依此被造;如果脫離神,我們就只能陷入黑暗中,因為我們不能造光,自然寸步難行,與神的關係漸行漸遠了。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 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以賽亞書第五十九章第一至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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