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失竊 票選小偷 學生自尊受創
記者林麗雪/報導
雖然教育部積極推動「友善校園」方案,希望達到校園「零體罰」的目標,不過,最近校園體罰事件仍層出不窮,對於新竹竹東自強國中某教師處罰上課打瞌睡、愛說話學生,罰坐在走廊6天,教育部長杜正勝強調,如此的處罰實在不妥當,剝奪了學生受教權。
另外,台北市百齡國中部章姓家長控告教師一年前以學生公投,決定誰是偷錢的小偷,但最後證明學生的錢根本未丟掉,但已導致他的兒子自尊嚴重受損,雖然轉了學,仍然多次離家出走,要求校方賠償200萬元。杜正勝指出,學生丟錢不等同有人偷錢,這樣的思考邏輯相當有問題,如果有學生掉錢,老師宜運用技巧,暗中調查錢是怎麼丟的,絕不能透過學生投票「選舉小偷」。
杜正勝說,如果學生丟錢,全班同學票選「小偷」,那麼以後警察辦案,法官斷案,也不必抽絲剝繭了,直接「投票表決誰是壞人」。
以自強國中愛說話、打瞌睡的學生為例,杜正勝指出,學生如果愛講話,不喜歡上課,老師應該去研究原因,假如學生愛講話,就可以在課堂上多讓學生發表意見,讓他講話。
由於教育部推動校園「零體罰」,並規定違規體罰的教師一律記大過處分,杜正勝表示,體罰案件是否成立,仍回歸學校及地方教育主管機關討論確定。
【2005/05/18 民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