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於2005年至花蓮”真善x牙科”看診,今年報稅前發現一筆高額醫療收據遺失,去電診所請其補開,診所堅稱依其規定不可補開收據,又推說依稅捐處規定,不可補開收據,我問小姐是否可將存根聯影本蓋上診所負責人印章,註明“與正本無異”,好讓我報稅,小姐又說要問過牙醫再回覆。
牙醫陳慧x來電說單據在會計師那兒,而且很多不好找,又支吾其詞說可能已送稅捐處了,一時拿不回來了。
這只是一件小事,但我在其中與診所小姐及牙醫陳慧x溝通中,只感受到欺騙、拖延與譏笑。
我該去何處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