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氣死我了!
話說阿貓跟許多品牌,各色人等交過手;從一開始的NIKE & JORDAN (USA) , ADIDAS(Germany), MIZUNO (Japan, USA & Canada), & H2O (Denmark)..... 數都數不完,卻都沒有一個牌子比PUMA的德國人來得盧!真快沒把貓給氣炸氣哭!

我完全能理解也十分支持designer就是要充滿創意,天馬行空,做各種可能不可能的嘗試;但是我實在無法忍受智障又失憶的笨蛋,在試過 PROTO1~PROTO8 之後 .... 回頭要推翻所有努力,再回到原點,又問一樣的蠢問題!
當我看到這種E-mail真是快跳起來開罵了
從來,我不怕事忙,也不怕東西多,但討厭無俚頭似的不專業又不做任何記錄的對手
當我每次要與人在商業書信往來上”理論”(溝通) ,一定找出先前 confirmed/approved conclusion 當作黑與白的證據,以附加檔案貼上,內文再逐條簡述;氣頭上我曾飛快敲鍵寫 :
”I fully understood that we have to make some trials for new developments/projects but the freakish decision might get back to original status... I really hope it's finall process.... ”
我一口氣敲完,氣沖沖離開座位去交誼廳喝杯咖啡,無語問蒼天!
心想 : 我固然可以理直氣壯拂袖而去,到時候老闆還是要陪小心,生意就是生意,claim or argue 只能點到為止!看得懂的就看得懂了!
於是,當我回到位子上重新寫信,措詞和口氣就不一樣了~
”Unfortunately we might return the beginning but also feel so disappointments.... ”
真是不騙你!我一直在學習千萬不要在英文的商業書信中流露出情緒,但心裡還是很怒,寫完了信,實在很不想上班!
於是昨天下午3點驅車上高速公路直奔翡翠灣看海泡溫泉,海~一直是撫慰我心最忠實的朋友
人就這麼奇怪!當我在辦公室,家人不會特別打電話,偏偏我前腳才離開,彷彿查勤似的這個打那個也打,反正誰打都好,就別是老闆打來問候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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