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問我寫作的習慣,好像這是很有比較文化的解構問題。 我習慣寫作前聽音樂,寫作時音量轉小。不過無妨,因為寫作時自然會忘了音樂這東西。寫作前常常會隨著音樂起舞,這倒不假,只是一種抒壓方式。藉由舞動來作好心理準備──熱身。
習慣隨側擺著煙跟咖啡,儘管每根煙都只抽了一口,後來就擺在煙灰缸裡。等到想到想抽一口時,才發現煙已然燒完了。咖啡倒是戒不掉的習慣,沒了咖啡,寫作時感覺無法植入情感於文字之中。
我習慣盤腿寫作,倒不是為了調整脊椎姿勢或什麼的,只是一種習慣。好讓自己坦承面對對自己的文章,藉由文字入定。寫完一篇小品時,常常腳麻得令人好氣又好笑──那我怎麼寫小說?
很簡單,換腳!
如果可以的話,寫作前我習慣走一走。我會到附近公園或書局逛一逛。期待是否老天給我一記靈感的神光。回到家裡後,通常靈感跟路上發的傳單都會充填我的口袋。抖抖口袋,裡頭就掉出人生。在路上行走時,不自覺地會唱起歌來。
別人寫作時怎麼穿我不清楚,不過我盡量輕鬆簡單。有時脫掉上衣,就著褲子寫作。然後家人有時經過看看,就會發言:喔,你胖了;喔,你好像瘦了點。雖然這跟寫作無關,不過會影響我隔日寫作的時間──也許我打沙包的時間會多些。
寫文,我給自己一個規矩──一日千字,可多不可少。進度落後時,通常我能在一周內趕上進度。但是否意味著我只是純為充填而寫。錯了,儘管我有時忙的沒時機寫,但腦海裡會先跟催隔日的內容。
因此,我很能控制自己的創作本觀。
就研究報告指出,男人的快感來自於性的操作。但是,讓我用年輕人的口氣吐實吧──創作對我而言,比自瀆還爽。於是我能體會佛洛依德的話:『創作,是性欲的昇華!』
每天的創作,都是新的出發,點點滴滴都最甜蜜。
誌我們活過的年代,終究不離生命太遠
而存在的每一天,喜樂哀悲都是確實、並非無可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