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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懷孕四個月的時候,她先生因為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被警察教育了。她挺著孕肚去替他繳罰款,全程冷靜又有禮貌,沒有大吵大鬧,也沒說過一句責備的話。但回家隔天,她就一個人去醫院把孩子拿掉了。
她從醫院出來時,天剛擦黑,路邊的路燈亮得有點刺眼。她沒打電話給任何人,自己慢慢走到公車站,找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原本肚子裡那點輕微的動靜,現在徹底消失了,她摸了摸小腹,臉上沒什麼表情,就只是覺得有點空。
回到家,開門的時候手頓了一下 —— 昨天出門前,她特意給先生燉的湯還在廚房,看樣子他連鍋都沒掀開過。她換了鞋,先去衛浴把醫院的單據燒了,灰燼沖得乾乾淨淨,之後才開始收拾東西。她的衣服不多,就裝了兩個行李箱;先生送她的那些首飾、包包,她一件都沒帶,全放在客廳的茶幾上,還留了張紙條寫著:「這些你留著,或是給別人都可以。」
大概晚上八點多,她先生回來了,一進門就嚷嚷著餓,看見客廳裡的行李箱,才愣了一下問她:「你這是要幹嘛?要回娘家喔?」
她正坐在沙發上喝水,抬頭看了他一眼,語氣很平淡:「不是回娘家,是搬出去。還有,我們離婚吧。」
她先生這下慌了,趕緊走過來想拉她的手,被她躲開了。「你怎麼突然說這個?昨天不是還好好的嗎?我知道錯了,以後再也不敢了,你別鬧行不行?」
「我沒鬧。」她把水杯放在桌上,聲音還是沒起伏,「昨天去繳罰款的時候,我在派出所門口看見你跟那個女生傳訊息,說等這件事過去就跟我攤牌。我沒戳穿你,是想給你留最後一點臉。但孩子我不能留,我不想他生下來就有個這樣的爸爸。」
她先生臉色一下就白了,嘴巴張了半天說不出話,最後急得快哭了:「我那是胡說的!我就是一時糊塗!孩子都四個月了,你怎麼能說拿掉就拿掉?你是不是早就想好要跟我離婚了?」
「是。」她承認得很干脆,「從知道你被抓的那一刻起,我就沒想過要跟你過下去了。昨天冷靜,是因為我知道人在派出所,得先把事情辦好,不能讓你在裡面待著丟更大的臉。但不吵不鬧,不代表我能原諒你。」
說完她就站起來,拎起一個行李箱。她先生想攔,被她推開了:「你別碰我。離婚協議書我已經擬好了,放在臥室床頭櫃上,你看了沒問題就簽字,有問題就找我律師談,聯絡方式在協議書後面。」
她走的時候,先生還在客廳裡站著,沒再攔她,整個人像傻了一樣。她出了小區,叫了輛計程車去提前租好的小公寓 —— 地方不大,但採光很好。她進去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窗戶,讓外面的風進來。
隔天她去公司請假,主管問她怎麼了,她也沒瞞,就說家裡有點事,需要調整幾天。同事們知道她懷孕,一開始以為她是要休產假,後來聽說孩子沒了,還要離婚,都很意外,想安慰她,她卻笑了笑說:「沒事,早就想通了,長痛不如短痛。」
過了大概一個禮拜,她先生打電話給她,說不想離婚,還要帶她去做檢查,想再要個孩子。她直接掛了電話,然後拉黑。後來先生又找到她公司樓下,她沒下去見,讓保全把人趕走,還跟保全說要是這人再來,就直接報警。
她恢復得很快,一個月後就正常上班了,下班後要嘛去健身,要嘛在家看書、做飯。有次我去找她,看見她在廚房煮麵,放了好多蔬菜,還加了個雞蛋。她說:「現在一個人,得把自己照顧好,不然爸媽該擔心了。」
其實她爸媽一開始知道這件事,還罵她太衝動,說孩子都那麼大了,怎麼也該再想想。她跟媽媽坐下來聊了一整晚,把先生平常的那些小動作,還有這次被抓的細節都跟媽媽說了。媽媽聽完就哭了,說:「是媽沒看清人,委屈你了。以後媽支持你,想怎麼過就怎麼過。」
現在她已經跟先生辦完離婚手續了,房子歸她 —— 那是婚前她自己買的,先生沒分到什麼東西。聽說後來先生還去找過那個女生,結果被人家罵了一頓,說當初就是看他有錢,現在他名聲壞了,還想纏人,門都沒有。
有次我們一起吃飯,她跟我說:「其實坐手術那天,我也有點捨不得,畢竟是自己身上的肉。但我一想到,要是孩子生下來,每天面對的是一個不負責任的爸爸,還有一個天天忍氣吞聲的媽媽,我就覺得不能那麼做。我不想我的孩子活在那樣的家庭裡,更不想自己一輩子都耗在這種人身上。」
她說這話的時候,眼睛看著窗外,陽光灑在她臉上,沒什麼難過的表情,反而透著一股輕鬆。我知道,她是真的放下了,以後也一定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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