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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被害人」,正在跟準前夫進行離婚訴訟。她的前夫外遇,孩子已經長大,但就是不願意離婚,她想問我,他不愛了,為什麼還要綁著她?
親愛的姐妹,不知道你懂不懂,在婚姻裡,「很有用」的意思。
他在想什麼?他想的就是,天啊!去哪裡找到這麼好的女人,為我打理一切,還可以接受我有外遇?
黑暗中、沉睡著,是你的輪廓,卻碰不到你的靈魂,這一張小小的雙人床讓我迷路了。
他媽生病,你照顧。他弟缺錢,你去借。你們的孩子不乖,你來教。要到學校開家長會,由你去。貸款房租水電,你來交。家裡打掃買菜煮飯洗衣服,你來做。上班工作,你還是得去,因為家裡缺你這份工。
天底下,哪裡有這麼好的提款機、保姆、看護工、護理師、廚師、快遞、洗衣機、掃地機器人?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功能,第三者想要跟他結婚,你是他最好的擋箭牌,讓他可以不斷的談戀愛。以後第三者不放他走,你還可以幫忙提告,只告第三者不告他,讓他可以順利脫身。婚姻這種罪,你受就夠了,不用讓他的小可愛一起陪葬。
You see see you,這麼好利用,誰要跟你離婚?
所以,你應該怎麼做?當然是要求對方負起相對應的責任,不然就是離婚收場。難道你還覺得,對方不願意離婚,是深深的愛著你?
每天就好像背對背的列車,只在深夜裡會合,幸福了然後呢、婚姻用什麼來確認?
他外遇,就去找證據,然後提告侵害配偶權。讓他覺得每天做(愛)不安穩,彷彿隨時會有人衝進房間拍照。手機鎖了十八道鎖,還是覺得另一半會趁他睡覺時,用指紋解碼。他不付家裡的生活費,就應該向法院提告,要求他負起責任來。他打你罵你,你就應該要蒐集證據,然後向法院提出保護令的聲請。他對你大小聲,你就理直氣和的對他反擊。你幹嘛忍耐?該離婚就離婚,何必把對方寵壞以後,再說對方真的很壞。遞出辭呈以後,等著人家來慰留?
欸,你提告離婚了,他還能開心的去日本耶!
看看你自己的人生,能活多久也不知道,幹嘛老是為別人在活,還覺得別人沒有你會死?事實上,你為別人想,別人又不一定會為你想。你只要不傷害別人或自己,本來就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找一份喜歡的工作、過一種自己喜歡的人生,你可以為自己多做點事,讓自己越來越有用,但是為什麼要讓自己越來越好用?
對,他確實是深深的礙著你,礙著你的未來,礙著你的人生。而你,應該讓自己很有用,卻不是讓他很好用。
我寫了這篇專文回答你的問題,希望你,真的明白,而且為自己做點事。是的,不為他,不為別人,只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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