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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妻結婚7、8年,有一名子女。不久妻子在一次衝突下離家,並訴請離婚。 先生氣餒地說,「律師,我不知道事情怎麼變成這樣。」 「你和老婆發生肢體衝突?」律師問。 他說沒有真的有衝突,也認為夫妻吵架很正常。離開的最後一次,他說小孩已經入睡了,妻子故意半夜去敲孩子房門,質問小孩一些莫名其妙的事,他才大聲斥喝她別吵了,她這陣子一直鬧情緒。 但妻子錄音的證據來看,已經長達一年多,例如抱怨公婆對她不好、家務太多之類,錄音顯示雙方有些言語衝突。 丈夫對此覺得不可思議:是否她為達到離婚目的,故意挑釁引發這次衝突【我覺得自己被設局】了。 【這案件,丈夫勝訴】也就是法院駁回妻子的離婚請求,但妻子也沒回家,幾年後換丈夫【以分居為由】訴請離婚 法官問丈夫:”先前你官司打贏了不是嗎?”,丈夫回答:”不,我輸了”,他說離婚訴訟沒有人是贏家,法官沒想到他這樣回應,最後雙方調解,離婚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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