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禁想起10年前那5000個「不當用詞」。
民國92年開始國中「九年一貫」、高中《九五暫綱》陸續完成,教育部委託「台灣歷史學會」,完成了一本380頁的書、名為「海洋教育與教科書用詞檢核計畫」,發給編輯教科書的書局「參考」,要求遵照使用。從小學到中學的教科書,被改掉5000個「不當用詞」。
何謂不當用詞?書中定義如下:
例如:將孫文(孫中山)稱為國父;應稱日治時期卻稱「日據時期」。例如:應稱中國卻稱「大陸」、「中國大陸」、「中共」等。例如:使用「今山西省新絳縣」未加「中國」一詞。例如:大正五年,使用民國十六年等。例如:指稱中國特有的文物、文字、書畫、戲劇、詩詞等,卻使用「國字」、「國畫」、「國劇」、「京劇」、「古典詩詞」等詞彙。例如:敘述時間或對象泛指中國古代或是古代之人,卻用「歷史上」、「古時候」、「古代」、「上古時代」、「老祖宗」、「古人」、「先人」、「先民」、「古人」等詞彙。
各科各版本皆誤踏地雷,且一一被檢核出來,各書局都叫苦連天,敢怒不敢言。當時身為國文教師的我們期期以為不可,因為這種改變造成國文學科學習的困擾。它非常清楚表明「中國、台灣,一邊一國」,根據這邏輯,國文科的正當性出現危機:試問李白、杜甫,司馬遷、蘇東坡…毫無疑問是「中國人」吧,「台灣人」為什麼要讀他們的文章?孔子、孟子…是中國人吧,「台灣人」為何要遵循儒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思想?我們這些「國文」老師為何要教外國的文字、文化、文學呀?
失去了「禮義廉恥」、「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的「台灣人」是不是就變成「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身為國文教師,我最痛心的就是:我們明明保存最豐沛的中華傳統文化精髓,卻妄自菲薄,拱手將文化詮釋權讓給對岸;自陷不斷的爭議和內耗。
陳儀深教授說得好:不要把政治意識和文化中國攪在一起。我希望不論哪一個政黨當權,都要謹守分寸,認清政府位階在國家、憲法之下,不可以一黨之私凌駕教育專業。課綱若不斷微調,只會浪費國家資源,耗費許多參與教授的心力,更徒增教學現場老師的困擾。未來12年國教課綱,政府制定時就要兼顧教師專業、學生需求,合法合憲,一次到位。期盼所有意識形態能夠退位,大學學科利益不再干擾課綱,讓課綱回歸學生本位、培養國際競爭力為主軸吧!
(作者為高中國文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