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推斷的受孕日是很準的嗎?
今天出版的《聯合報》報導,任高中教官的一對夫妻,感情失和分居只有周末在一起;妻子懷孕,男教官陪同產檢,以醫師判斷懷孕天數與行房時間不同,質疑她懷的是別人的孩子;妻子為孩子驗DNA終還清白,丈夫道歉,但妻子身心受創訴離,二審女法官還對男教官機會教育,一般懷孕月數與周數,婦產科醫師常從最後一次月經開始第一天起算,一般而言,會比實際受孕日數多兩周,且因個人體質與排卵時間先後有別,並非十分精確。最後法官考量,女教官懷孕卻被丈夫懷疑孩子不是他的,絕望心情難以忍受,雖然丈夫向妻道歉,仍難以彌平妻子心中的痛,因此判離。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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