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社會離婚率越來越高,不知離婚者有沒有想過,當初離婚離對了嗎?
大妹很早就離婚了,約三十出頭,生了兩個兒子之後。大妹當初離婚當然是婚姻弄得不得不離,這中間牽涉到她老公的外遇,婆婆的因素,以及被第三者下符,甚至還鬧到警察都出面。
記得大妹簽離婚證書的早上,在律師事務所裡,前妹夫紅著眼睛突然說不想離婚了,但是箭在弦上也不能不簽離婚證書了。
離婚後大妹雖然獲得一小筆瞻養費,但兩個兒子都屬於妹夫。妹夫把兩個兒子丟在美國自生自滅,遠離大妹外,主要也因為他自己犯了票據法無法回國。
本來我們以為大妹的美貌應該很容易尋找第二春,無奈大妹已經不想有婚姻了,因為她心理受傷很重。離婚後大妹找了一個小工作,也交了不少男朋友,也當了許久的第三者。大妹說,她再也不要替男人生孩子,也不要做家事服侍男人了。
大妹在男人間逍遙遊了許多年,到老了竟然一無所有。男朋友既不可能娶她也不會給她錢(或財產),因為大妹是第三者。兩個兒子在美國艱困大,對於媽媽毫無感情。又因為大妹個性奇怪,非常自私,和娘家人也水火不容。
最近大妹的男友得了老人痴呆症,十分難照顧。大妹不得不打電話給男友的兒女,請他們照顧自己的痴呆老爸,帶他看醫生、給他好好弄飯吃。於是這個老人癡呆的男友在也不出現了。
大妹對於這個大她20歲的老男友算是倒貼,因為和老男人在一起,大妹可以從中得到精神上的安慰。如今末代男友變癡呆被家人接回去,大妹的心情很失落。
小時後算命,算命的人都說大妹的命不好,是桃花命且命輕,果然一輩子命都無靠──無父、無夫、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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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想,年輕人因故離婚,也許有不得不的原因,但離婚後就該想想自己的未來?
要不要第二春?如果希望得到另一個幸福,就不要排斥給你的男人生個孩子。男人再娶大多數仍存有傳宗接代的想法,除非男人已經有小孩了。事實上第二春再生個孩子,會讓自己的婚姻有保障也更溫暖。
如果離婚,一定要考慮未來的生活── 錢,包括,孩子的教育,及老年的生活,所以存錢及賺錢是很重要的事情。
如果離婚後,性生活要如何解決?千萬不要在性生活上和前夫藕斷絲連。
如果想離婚,自己沒有一技之長及經濟來源,又要和前夫藕斷絲連,養不起小孩又強要小孩留身邊.....完全不能獨立,何必離婚?
婚姻不堪而離婚後,不必懼怕另一個婚姻,好好改變自己,好好充實自己,勇敢的迎向第二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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