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你要和一個人共度此生,或是要一個儀式?
這兩個想法都沒有錯,但當婚姻碰到難關的時候,想法影響結局。
如果婚姻是一種儀式,就和財產或金錢有關了。(太刺的形容詞)。
比如說,老夫少妻就是賭未來,沒有錢的老夫也娶不起年輕貌美的少妻。老夫往生後,少妻就靠這些錢過下半生及養孩子。
比如說,傳宗接代,耗費女人的青春年華和健康,當然得給女人在金錢上的補償。否則女人衰老後怎麼生活?
這種狀況下,考慮離婚的條件當然是錢,不論是瞻養費或是分一半的財產。
如果婚姻是要和一個人組一個家庭,共度此生。這種婚姻就要有「患難與共」的精神,不能只想當被扶養人。
記得年輕時候,老公因為自高自傲辭了穩定的工作,後來又被一些朋友騙,使得我的家裡經濟很困窘。
老公對我說:我失業了
我說:沒關係,你就在家裡好好照顧孩子。孩子們這些年營養不夠,都沒有長高。
和老公另一個關鍵性的談話:
我說:我們離婚吧!
老公說:我不要離婚,請給我時間淡化這感情(婚外情)
我說:好,但不許再犯。如果再犯我就離婚,孩子都不給你。
這算是我和老公婚姻中兩段很關鍵的問答。
我太了解我的老公,我跟他結婚的時候兩人是雙手空空,我們是白手起家。老公和我是互補式的相依為命。
後來我被庸醫開刀失誤,幾乎成為植物人或棺材板,那半年都是老公盡心盡力的照顧我。
有一次阿珠問我,你老的時候會不會照顧曾背判你的老公?死後的錢會不會給你老公?我毫不猶豫的說:會。
我覺得自己照顧老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因為他是我孩子的爸爸,他會幫我照顧我的孩子。這大概是天生的母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