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大狀 華碩
我91年12月結婚到92年五月生第一個小孩那時先生每個月給我五仟元,我要負擔雙方過年過節紅包、先生每年保費2萬2元、結婚拍照時的費用、小孩開銷、先生刷卡費用,到92年12月先生說工做很累就沒做ㄌ。但之後開銷也是我在負擔,叫先生去工作他不去工作、又不讓我去工作,我很生氣到93年11月我自已跑去工作來負擔一些開銷,到94年五月,先生說工作有什麼了不起叫我不要工作,為ㄌ這件事情跟先生吵架。兩人都不去工作小孩要吃什麼?還不是我結婚前所存的錢拿來用.94年7月先生才去工作到11月10日領薪水時才知道10月份又沒去工做還在外面混,11月19日先生跟我吵架趕我出門說要離婚。但我很生氣叫先生還我之前他輸掉31萬股票錢,才肯離婚,就先跑到娘家住.11月26日來娘家拿鑰匙走,跟我奶奶說還要一陣子才要讓我回去。我12月22日打電話回去是我婆婆接的,說要回去要打掃房子負擔小孩開銷、先生保費網路錢其它費用.我跟娘家人講她&叫我先不要回去,覺的婆婆很奇怪不叫兒子去工作,要繳錢時才要讓媳婦回去今年2月15日娘家的人帶我回去,先生不讓我回去住,也不把事情講清楚,之後娘家打去給我婆婆.他說公公剛去逝1年才剛用神位,說四個月之後在講.說回去還要簽契約.也不讓我回去看小孩,3月7日先生的奶奶過逝.暫時小孩先讓我帶.到3月19日又把小孩帶回家.之前小孩開銷都是我在付擔 .都是拿我結婚前存的錢來用.先生常常無工作.現在我跟先生都沒有工作,目前小孩子四歲,先生家裡還有一個中度智障弟弟,因先生排行老大,小孩子又是他们的長孫,妹妹已嫁人ㄌ,小叔情緒不穩定會罵人、且會打親生媽媽跟哥哥,我怕會影響到小孩以後.如果先生一直不出面處裡那我該如何呢?我是否可以跟先生爭小孩監護權要準備那些東西呢?請問一下離家不知幾年這段婚姻就自動無效.是否有這條法律呢?
麻辣大狀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若是在馬國﹐你可以申請單方面離婚。不需要丈夫的簽名。
只可惜﹐我不是台灣的律師。
Sammamish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想, 你可以先把過去你所付的各項費用的收據或者是記錄整理起來,
然後, 去找律師準備打離婚官司並爭取小孩的監護權
以確保你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