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十三加一點
千軍萬馬能到的地方,筆也能到。瓊山峻嶺筆能到的地方,千軍萬馬,萬塵莫及。嚴刑峻罰,凡夫俗子,噤若寒蟬。春秋之筆,亂臣賊子,望而生偎。
而今,街頭雞販,權充炸客,文人雅士,出言恐嚇,所為何來?「啟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啟之以德,有恥且革」,今天台灣亂像,「恨王法蓋過天理」!「氣令智昏」而已!這些人只有洩一口怨氣之力,豈真有殺人,恐嚇之能?公權力之彰,迅雷不及掩耳的逮到「罪犯」,吐嘈王不禁要問:「重大案件,真正影響人心和政治有關的重大刑案如『陳文成案』、『陳義雄滅門血案』、『劉邦友案』,『郭婉如案』、『尹清風案』、『319案』、、,我們的檢警調怎麼全部「繳白卷」?
民主的結果,要升斗小民,奉公守法,完稅納糧歸官署;政商賈富,違法犯紀,豪取略奪入私褲,肆無忌憚?一些有「正義感」的人,積怨氣無以發洩,只好以「唬唬」人的方式,以洩心頭不平!這就是凡夫俗子不甘沉默,春秋之筆亂了方寸的原因,這些人,其行可悲,其情可憫。這是「官逼民反」,理性的大眾,不要儘說些「這是個法治社會,不要以暴制暴」的屁話。問題是「這是個法治社會嗎?」「受『法律』保護之暴力如何解釋?」,『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只是口頭喊喊?「王子」犯法的動機本來就少(衣食無虞,色慾不匱),就算利慾薰心,貪得無厭,「法庭」之門,為他而開,法官之位,是他所授,這就是「重大牽涉政治的刑案,無一破案,而升斗小民,一句戲言,立即破案給你看」的原因之所在。
但話又說回來,吐嘈王也不鼓勵用『嚇唬嚇唬』的傻方法與「威權統治」對抗,因為很容易被「恐嚇」的大帽子扣上,躲在銅牆鐵壁的大官們真會被『嚇到』?如果會如此膽小,就不會做出喪盡天良的事,反而因執法者老羞成怒,逮到「犯人」而大作文章。吐嘈王主張:升斗小民要『忍』,以養『晦氣』,『此氣一養再養』才有暴發力,這就是德川家康『等』的哲學,和韓信『忍』的工夫有異曲同工之妙!等待時機成熟,火山自然暴發。等待適的時機,結合所有星星之火,足以燎 原 。
否則像楊儒門,只出心頭恨,換不醒惡政繼續為虎作倀,使親者痛仇者快,尤可悲者,像杜十三,本以為他至少代表「春秋之筆」「筆伐亂臣賊子」,雖字彈抵不住子彈,但「正義之氣」總是「雜然賦流行,下者為河川,上者為日星」,可惜從調查局開釋後,杜十三後悔再三,道歉再三,吐嘈王給他的筆號加一點,稱「杜十三點」,真是「英雄氣短,道歉話長」,一開始不能忍,跳了水又怕冷,搞得支持他的人,灰頭土臉,哭笑不得。做為「文化的良心」人,怎麼會:「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連楊儒門都不如,使本來以為你是第一把「星星之火」的吐嘈王,為之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