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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校退學賠款 還錢被笑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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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院校轉學、退學及遭開除學籍學生,必須賠償在校食、宿及學雜費,立委蔡錦隆表示,此類學生賠款有超過新台幣十億元尚未追繳,其中五億四千五百餘萬已超過追討時效。

國防部表示,軍費生從軍校退學,應該賠償學費款項,依規定屬法律責任;但若符合家境貧困等規定,可申請分期繳納賠款。各院校會定期查察退學生繳款,如果發現逾期或中斷繳款,會立即書面通知追償;若無回應,就送行政法院訴訟,勝訴後送法院強制執行。

蔡錦隆表示,國防部未根據一九七二年「國軍各軍事學校退學、開除學生賠償費用辦法」積極處理,形成財務「黑洞」,但追討退學賠款評鑑卻年年考核甲等甚至優等,至今僅有一名退役軍官因未追繳而被記申誡。

曾就讀海軍官校、後來因傷退學的台中許姓民眾向蔡錦隆陳情,指當初因為必須賠錢,他咬牙到工地打工,才把「欠」國家的廿多萬元還清,沒想到同樣遭退學的同學卻說根本不用還錢,還譏笑他傻。

蔡錦隆說,若有家庭因素等特殊情況,國防部可給予分期繳付賠款,但不應「擺爛」。他建議國防部成立專責小組,負責追討退學賠款等債務催收,更有效管理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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