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您老詳細的解說, 人就是要多多溝通, 尤其是有誤會時!
您的用心非常好, 也是我一直想要的文友, 市民!
雖然方式不是很恰當, 但也不是甚麼大錯!
只是方式稍微改一改, 加強一下, 也就可行了!
我建議您, 可以還是按照您原先的模式, 但在回應文中, 把主文貼出, 也可回應文中,
介紹一下文章來源, 與作者的關係, 等等, 既然都是您的親友文章, 當然您有權利,
這就不同於其他的轉貼文章了, 也就不在城市市規所限!
當然, 您還是可以用連結的方式, 介紹大家去您的部落格賞文, 因為那邊的文友和此
不同, 回應文章的人也不同, 會有更多可看點的! 市長不是小氣不通情理的人,
這樣是不是更兩全啊?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