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民主中國
市長:戴平山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民主中國】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不分版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我們不要中央黑社會老大派下來的地皮流氓董要自選
 瀏覽566|回應0推薦0

戴平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張文光議員發言全文如下:
  代理主席,《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草案》是一條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條例草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五條,或者《香港人權法》第二十一條,都清晰地寫上世界人類一個最重要的政治權利,便是普及而平等的直接選舉,以體現公民的自由意志。但是,在二十一世紀的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卻與人類的文明和進步背道而馳,仍然用八百人的小圈子選舉,來取代全港市民普及而平等的直接選舉,視國際人權公約如無物,將香港淪為一個民主殘缺的國際大都會。
  最初,政府在條例草案中,將行政長官選舉安排在星期四,避免在星期日,其中一個理由,便是八百人的選舉團,很多都是大老闆,星期日要出門,要做生意,要打高爾夫球。政府的安排,揭穿了這個選舉團的本質,便是行政長官選舉,仿如“俾面派對”及政治交易一樣,當然是盡量不要驚動大老闆的家庭日。至於普羅百姓,反正無權選舉,只能夠在電視上看直播,看八百人代我們選出英明的行政長官,為我們制訂出一個又一個愚蠢的政策,像過去四年一樣。
  有人說,選行政長官如“揀榴槤”,“市民唔識揀”,就要由八百個小圈子精英來代我們揀。如果用這個邏輯,立法會就可以乾脆取消二十四個直選議席,因為直選的選民,便是普羅百姓,他們不懂得揀榴槤,因為他們是二十一世紀的二等公民,因此,沒有資格,也沒有能力投票。與“榴槤論”互相輝映的,便是剛才楊耀忠議員提到的,民建聯向八百個小圈子精英進行的問卷調查,回覆的其實只有九十六人,當中我竟然聽到有意見說,要二十年、五十年,甚至一百年後,香港才適宜直選行政長官,真是“一百歲唔死都有新聞”。一百年便是一個世紀,一個世紀後才可選行政長官,簡直是世紀的奇談怪論,可以列入健力士紀錄大全的荒謬版。已經是二十一世紀了,竟然還有一些特權份子,可以否定我們市民的人權二十年、五十年、一百年,“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間正道是荒唐”,這樣的人,怎能夠算是社會的精英?我們怎能夠由他們代我們揀榴槤及揀行政長官呢?
  況且,中央政府早已為香港人揀了榴槤。江澤民、朱鎔基和錢其琛公開“挺董”,為董建華的連任造勢。立法會在這裏煞有介事地,逐字逐句地制訂公平的行政長官選舉法,但行政長官早已經被“阿爺”欽點了,即使小圈子選舉,也恐怕是例行公事,用假選舉去確認中央人民政府(“中央”)的真選擇,自欺欺人。這個假選舉,也只有在八百人的小圈子裏才可以發生,因為八百人的組成結構已經令中央的選擇穩操勝券。現在,行政長官的選舉最大的困難,是在於有沒有人肯捱義氣陪跑,讓行政長官選舉不致太肉酸;在中央的欽點下讓董建華自動當選,連投票也多餘,於是星期日照樣可以打高爾夫球,可以出海,可以享受家庭日。
  行政長官的小圈子選舉,沒錯,它是受到《基本法》的規限,不能夠變為普選。民主派及很多支持民主的市民,都希望能夠修改《基本法》有關的條文,讓普選行政長官可以成真。但是,特區政府對於修改《基本法》,一直採取拖延政策。回歸四年,仍然沒有任何方法和程序,可以讓香港的立法機關啟動修改《基本法》的機制。與此同時,特區政府卻可以在極短時間內,要求人大釋法,以阻止新移民來港定居。由於釋法權在人大,因此釋法便易如反掌;但修改《基本法》的權,可以在特區立法機關,因此改法便難於登天。從中可以看到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態度,《基本法》訂明八百人的行政長官選舉,一字也不能夠修改,一步也不會退讓,寧信小圈子,不信老百姓。
  香港人越來越認識到,董建華政府只是小圈子政府,並不代表全港市民。如果《基本法》選舉行政長官的辦法,是繼續讓小圈子的特權階級壟斷,我們當然很難期望第三屆、第四屆的行政長官,可以由市民普選產生。我們便只能夠永遠看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3265&aid=27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