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感謝您使用本網站。有關台端詢問出生登記子女如何申報戶籍登記及婦女生育補助一案。答復如下:一、辦理出生登記,以出生者之母、祖父、祖母、戶長為申請人。 應繳附證件如下: 1.出生證明書正本 2.欲設籍之戶口名簿 3.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二、本市婦女生育補助情形如附表。
以上答復台端若仍有疑問敬請再來函或來電洽詢(06)2913702,本所將竭誠為你服務。 最後謹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台南市南區戶政事務所 敬上
臺南市
台南市政府辦理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計畫
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生育婦女,且其新生兒亦在本市設籍者(以戶籍登記者為準)
婦女生育補助費每胎補助一次為限,每胎補助3,000元整,雙胞胎或多胞胎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94年持續辦理
傻貓(詩生活)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婦女生育津貼或相關鼓勵生育措施一覽表
網址如下: http://www.ris.gov.tw/ch5/09405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