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二共識前面加了個中華民國憲法, 此舉似覺不妥.
九二共識核心內容只有一個,那就是: 兩岸同屬一中。 這是一個主權表述, 旨在表述"中國這個國家的主權狀態". 中國這個國家的主權狀態是甚麼?就是兩岸同屬一中, 主權尚未分裂. 至於在這個主權的屋頂下面, 有些甚麼, 中共的意思是先別去表它. 你要表你的中華民國, 我也要表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豈不是沒戲唱了?更何況, 現今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和國際組織, 均早已承認北京政府代表中國. 你表你的中華民國, 又怎會有戲唱?
中共的立場, 講明了就是要求兩岸"同表中國的主權狀態", 並擱置 "中國的政治現狀". 可國民黨藍軍, 偏偏非要去表"中國的政治狀態"不可, 硬把中華民國搬出來, 等於把協商大門也堵死了. 人家只叫你表中國的主權狀態, 你卻拿中國的"政治狀態"來回答, 那算是回應了九二共識嗎?況且你所表的這個"政治狀態", 也僅百分之零點零幾有效, 又如何能作為兩岸共識?
再說, 中華民國也僅是個政權位階, 並不等同於國家本體. 用治權凌駕主權, 無論如何都是說不通的. 退一萬步講, 憲法也是政權產物, 並非不能改的. 你說符合中華民國憲法, 那天不想再承認九二共識, 就說它不再符合就好. 如此, 則接不接受九二共識, 都隨你講了. 問題是九二共識是經兩岸協商達成的, 怎可單方面說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不接受呢?你怎不說你接受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關係法呢?啊, 美國人實施它的台灣關係法, 也要符合中華民國憲法啊不是嗎?若不符合, 是要求美國廢掉它嗎?
畫蛇添足不足取, 九二共識就是九二共識, 擅自添加前置詞後置詞, 徒增困擾. 簡簡單單地說一句: 接受九二共識, 或白一點, 直接說:兩岸同屬一中. 不就得了. 要是當著中共的面, 喊著:我只接受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 人家怎可能給你"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呢?這不是白目搗蛋嗎?
至於面對島內民眾, 可以另作說明:我接受的九二共識也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的, 你們不必煩惱。 這樣操作, 不是很perfect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