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美國司法部對扁家在美的兩棟房產提出民事沒收訴訟後,美國聯邦檢察官上周也來台,與特偵組會商,進一步合作查扣扁家在美可疑資產,我方已提供相關資料;聯邦檢察官認為依美國制度與法律,有把握勝訴。
此外,特偵組查扣扁家在台灣資產部分,在最高法院提出程序質疑後,特偵組已重新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查扣扁家在台灣資產,正等高院裁定。特偵組指出,當初查扣扁家資產,已酌留約五百萬元供扁家使用,高院後來又發還四百多萬元,加上扁家每個月可領取的禮遇金及房屋租金約卅萬元,維持一般人的正常生活不至於有問題。
扁家涉及弊案,二審已分別判刑,美國司法部認為扁家以收賄贓款在紐約及維吉尼亞兩州購置兩棟房產,觸犯美國多項法律,上月十五日向法院提出民事沒收訴訟。
據悉,美國聯邦檢察官及專責追討查扣洗錢、犯罪所得的官員,上周來台與特偵組會商查扣扁家在美資產。並向我方提及,美國近年不遺餘力追討跨國洗錢、貪汙贓款匯入美國,加上美國查扣非法財產,除刑事手段外,還有民事、行政管道,美國司法部採取的民事訴訟,依美國法律規定,並不需以刑事犯罪判決定讞為前提。
據了解,美方與我方共同合作、查扣扁家在美購買的兩筆房地產,主要是扁家購買房產的資金來源經過重重關卡,且是在罕見的小島以設立公司名義進行洗錢,讓近幾年強力追查恐怖組織洗錢行為的美國政府單位覺得有深入了解必要。
美國司法部提出訴訟扣押可疑資產,當事人雖可提出訴訟抗辯、也可親自出庭答辯,但當事人須負相關財產、資產來源合法的舉證責任;且美國有妨害司法罪,當事人、證人在法庭上如偽證,會被追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