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的壹週刊有如下的報導 :
去年下半年。一名民視財務人員向陳清福「自首」,表示曾經把一筆三億元的款項,先撥給民視下面的民視文化,最後再移轉到與民視毫不相關的一間小公司「富冠全球」,之後也以同樣方法匯出民視資金數次,總計金額恐約達四、五億元。
一查之下,股東派發現,富冠全球負責人居然是王明玉弟媳王李玲珠,該公司資本額僅一百萬元,卻持有大量民視股票,還不時出售高額民視股票。例如宋文洲在二○一一年就在王明玉的牽線下,曾向富冠全球買過約兩億元的民視股票,而從二○一○年民間投資的股份查核報告書上看來,身為民視最大股東的民間投資,其最大股東居然就是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富冠全球。
因此股東派懷疑,王明玉藉機將民視資金掏空到富冠全球後,再回頭購買民視股票,讓這些股票變相成為私人所有。為釐清真相,股東派立刻指派民視監察人向民視調取財務帳冊,可是監察人兩度在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十二月八日去函民視要求提供帳冊,但都遭民視拒絕。
但「郭王聯盟」也不是省油的燈,由於民視屬財報不公開的非上市公司,依《公司法》規定,仍有義務向監察人提供營運資料以供查核,否則會被經濟部開罰。因此郭、王兩人也立刻召開董事會,將在二十五日股東會中,議程第一案就要解除現任監察人職務,讓大股東派痛批:「我去調你資料,你就把我幹掉,這不是殺人滅口是什麼?」
另外,若監察人無法從公司直接獲得帳冊,依法還有第二條路,可直接向股務代理公司查詢,結果今年三月二十八日,當股東派由監察人登報宣布提前召開民視股東會當天,監察人轉而向代理民視股務的台新證索取相關資料時,民視竟當天立刻解除台新證的股務代理,硬生生就是不讓監察人拿到資料。
為此,股東派已經具狀向檢調提出告訴,控告王明玉及時任董事長田再庭涉嫌侵占和背信。同時股東派還陸續查出,富冠全球不僅接受民視鉅額資金,一間由王明玉擔任負責人的群策整合行銷顧問公司,也承包了不少民視的廣告製作案。
https://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300052
詎料不到兩年,王明玉就倒戈與陳清福結盟,陳清福也撤告了,這裡頭到底有怎樣的黑幕?王明玉難道可以一手遮天嗎?請關注5月9日上午在台大校友會館的郭倍宏與田再庭聯合記者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