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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的緊急處分權不能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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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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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的緊急處分權不能濫用!
陳總統今天在接見五院院長時,對藍營的驗票要求做出善意回應,應允提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修正案解決爭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立即主動提案修法增列行政驗票規定,準備在下午院會逕付二、三讀,並由總統公告生效,隨即展開行政驗票程序。卻遭藍軍以這是「緩兵之計」為由拒絕,並因為藍軍主席高喊散會,而發生嚴重的肢體衝突,修法因而破局。
藍營對大選結果已提出司法訴訟要求驗票;但依司法程系進行驗票反而曠日廢時,並無理由以「緩兵之計」為由修法增列行政驗票程系。嗣後藍營自知理虧,竟又提出要陳總統自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發佈緊急命令驗票的說詞,終於讓人看破他們的司馬昭之心。
針對藍營建議以發布緊急命令的方式處理驗票事宜,誠如憲法學者李鴻禧教授今晚接受記者採訪時強調,緊急命令的發布有一定適用時機及範圍,不是可以隨便發佈的,目前的情況不符合緊急危難或有財經重大變故的條件,以緊急命令驗票顯有違憲法規定,陳水扁總統也表示,緊急命令是國家發生重大變故才發布,現在自己是被懷疑的當事者,由自己發布適合嗎?吾人認為有關驗票爭議,既已進入司法程序,就應靜候司法裁判。
吾人認為如果因總統府前民眾抗爭的社會事件,就發佈緊急命令驗票之惡例一開,以後執政黨選輸了也可以發動群眾抗爭,並比照發佈緊急命令驗票甚至重選,政治紛爭反而不知將伊於胡底?故吾人堅持不能以政治逼迫等手段要求總統發布緊急命令驗票,所有事情都必須根據法律規定,絕對不能要求濫用總統的緊急處分權。
吾人對藍營的此一無理要求深感不齒,希望陳總統及綠營不可讓步妥協,而違憲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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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319一直拖到現在不是「緩兵之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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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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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藍軍要求司法驗票(司法指派集中驗票),綠軍先放話說要同意驗票,但卻是只同意行政驗票(同一批人從新驗票也就是被告),您覺得這樣公正嗎?驗出來的結果能讓人信服嗎?所以藍軍主席覺得被耍了才喊散會,民進黨立委不爽藍軍不同意行政驗票喊散會,而用暴力強要藍軍留下來才發生嚴重的肢體衝突,最後還大喊要人家滾回大陸去(真沒風度=_=哈~不小心露出你們的本性了,由此也可看出一個人的人品及教養,當初停建核四事件連戰也沒像綠軍這麼沒風度沒教養),修法因而才破局,這段新聞在電視上有全程報導。

如果真的沒有見不得人的事,就不用找這種理由,難道要群眾真的發動流血暴動才適合嗎?早點說清楚對總統您不是也比較好~而且類似的"惡例"您也開了不少了,如為何獨這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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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已跌掉一兆多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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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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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為兩個日薄西山的老無賴付出多少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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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已跌掉一兆多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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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重選的話都敢講!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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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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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宋從要求驗票 ,人家答應驗了 ,又不敢驗 !改為要重選 ,乾脆要求宣告他們當選好了, 不用再勞民傷財!
唉 !真不知羞恥為何物!
選輸了, 又丟人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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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真不知羞恥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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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ren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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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宋從要求驗票 ,人家答應驗了 ,又不敢驗 !改為要重選 ,乾脆要求宣告他們當選好了, 不用再勞民商財!
唉 !真不知羞恥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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