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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宋何其不智之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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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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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宋何其不智之甚耶?
阿扁及民進黨人說320公投若不通過,共產黨最高興。所以,為了不要讓共產黨高興,台灣人要去投贊成票,讓公投過關.
其實讓老共高興一下有啥不好 ?為何非要搞得讓它不高興?兩岸當不成一家人, 也犯不著非當敵人不可呀!
平心而論,公投法第17條[之虞]兩字,是依法既已授權給總統的判斷權力, 故台灣是否有受到外力威脅而改變主權的疑慮?自應由總統判斷,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連宋是無權判斷的, 故320公投應無違法問題! 祇有合不合理? 當不當的問題?吾人認為以公投綁大選,其合理性及正當性確有可議之處!
因此連宋說320公投違法是不對的! 但他們有說公投違法的言論自由!及不投票的自由!阿扁罵他們[不齒之徒]是不對的,沒風度, 文句也不通!
不容諱言,當初立法院審公投法,連宋主導全部封殺民進黨版公投法,僅對第17條網開一面,是有其機心盤算, 卻機關算盡而失算了!
再者,連宋既認為阿扁違法濫權,自應依法匡正之,如立即復議或再修改公投法,聲請釋憲,陳請監察院糾彈等等,連宋卻不此之圖,亦有可議!
連宋二人當選機率很大,倘彼等當選,320公投之兩道題目既為彼等所贊成,且對其任總統大有助益,可挾民意與中共協商三通等和平方案,
詎料竟欲以似是而非的不合法理由不投票予以否決,捨大逐小, 必將因小失大,何其不智之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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