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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心挖墳挖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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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挖的不是心是墳,

這墳葬了所有我們之間的可能,

卻挖了個無間地獄讓我去,

我花了好多力氣去忘,

又發瘋的去尋.....

每更了解一分一寸,

我就更往地獄的深處墮落.......


七年,可以徹底忘記一個人。


科學家說,不管有多麼深刻的傷痛,只需要七年都會痊癒,因為七年的時間可以把我們全身的細胞都更換掉,一個舊細胞都沒有,每一天的堅持都是一種進步,每過一天,那些想念你的細胞就會死掉一些,總有一天,會幹乾淨淨。


所以,想要忘記一段感情,方法只有兩個:時間和新歡。


這二者我都無所不用其極去做了,

漫長的歲月跟滄海桑田,

不討厭的都試著去愛,

不討厭的也分不清喜歡還是愛,

總是不停否定對你的感覺,

曾經以為可以雲淡風輕了,

但每每在午夜夢中驚醒過來,

老天竟然讓我還見鬼遇見你.....

不知多長的日子掙扎好久鼓起勇氣,

以為好好跟你認錯話說清了,

一切就沒什麼了,

還天真以為跟你可以好好當個普通朋友......

哈哈哈.....

真是可笑~

曾以為只要沒有你去哪都是天堂,

結果你就是我的天堂跟地獄,

因為你就住在我心裡,

根深蒂固地長在靈魂裡。

或許連輪迴都拿不走,

關於你關於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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