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兩岸的實力來看, 有能力主導規則及處罰對方者, only 北京也. ----台灣不必狂吹大牛.
沒錯, "和平协议不是简单的一张纸,里边应该是包含很多两岸的共识,用文件的形式将两岸的共识和期许记录下来,维持下去。"
事實上, 九二年兩會會談的你來我往, 已有"文字紀錄"形成共識.
http://blog.udn.com/gunleenia/5667825
例如海基會的文件:
「海基會第三案」的內容:
「在海峽兩岸共同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鑒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又如海協會的回函文件:
「(第一段)在香港商談中,海基會代表建議,採用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的原則』,並提出具體表述內容(見附件:海基會第三案)。其中明確表達了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第二段)⋯⋯11 月3 日貴會來函正式通知我會表示已徵得台灣方面的同意,以口頭聲明的方式,各自表達。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並已於11 月3 日電話告知陳榮傑先生。(第三段)⋯⋯現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本此精神,對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物)加以妥善解決。』」
試比較兩會文件中的"相同點", 就是:
1. 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
2. 兩岸均謀求國家的統一。
其實兩岸交流只要符合以上兩大原則, 台灣根本不必擔心被"處罰".
可是目前好像是馬英九這老頭想單方面違反上述兩個原則, 就逕行自以為能成功之和平協議喔!
不搗亂的小屁孩, 他的小臉蛋永遠不會承受"巴掌之逆襲".
建議你少談"理論", 多寫"實務".
唱高調誰不會? 還是回歸九二共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