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是觀念之爭、方向之爭,不是事實之爭
昨日看電視,施明德接受年代台謝震武節目的訪問,提到郝柏村曾請他吃飯,他當面說郝柏村對台獨有貢獻;理由是,郝及蔣集團長期反共,不與大陸接觸,時間久了,依照法律尊重長期事實的見解,台灣自然就是個獨立的國家,雖然它的名字叫中華民國。…
這樣的見解在台灣很普遍,好像言之成理,其實是錯的。因為
第一、中西德也分離不來往了四十年,但很快就走向統一。南北韓分離了六十年,但各自都未要求獨立。歐洲各國更是分裂了數百年上千年,現在也「統合」起來。所以,長期的分離事實,並不能作為統一或獨立的論述基礎。
第二、就法律方面來說,問題更多,不能單提一個法律見解,而不顧其他有關國際法,國共內戰事實等等的各個層面。單就法律而言,亦無法得到台灣是獨立國家的一致見解。
第三、最重要的是,今天爭論的台獨或統一,不是對過去事實的爭論,而是對未來走向的爭論;不能偷換概念。當然,對未來走向的爭論,一定牽涉到過去事實、法律問題、住民意願等等。但所謂「過去」,不能只限於過去六十年或一百一十年,還有更長遠的過去(所以獨派與統派要爭歷史的解釋權)。
台獨與統一,是兩種意願之爭。意願之爭,只有二種解決之道。一是暴力,就是打仗;一是觀念的統一,自然消除爭執。前者到最後還是要靠後者,否則還是不能解決。美國獨立經過暴力,但最後英美兩方的人都不再爭了,所以美國獨立就不成問題了。加拿大一樣獨立一百五十多年了,但魁北克不是到現在爭取獨立嗎?
觀念之爭,有兩個面向;一類是依據未來的前景來立論,一類是從過去的事實中找依據。台灣的統獨之爭,主要是後者。當然最近幾年,隨著大陸國勢的強大,也逐漸融入了前者。
就我個人來說,我這個生長於台灣的中國人,我主要是依據「過去事實」而主張統一的,而我所依據的「過去事實」,是被多數人忽略的「文化」。有人用「血統」爭獨立,我以為非常可笑。血統能決定什麼?如果血統能決定,加「加入外國籍」要從何說起?有人以為「血統」是民族國家的基礎,其實非也,「文化」才是民族國家的基礎。當然也沒有人規定國家一定要是民族國家,美國就不是。但我是說,即便以民族國家論,亦是依文化而非依血統。不是民族國家,就更不用說了。
國與國的區隔,最主要的還是在於歷史文化
依文化,台灣毫無疑問是在中國文化的區域。(請注意,我都不說「台灣是中國文化的一支」。因為根本不是「一支」,而是在中國文化圈之內。)當大陸觀光客來到台灣,讚美台灣保存了很多的中國文化時,台灣人一方面感到飄飄然,一方面又要補上一句,台灣可不只是有中國文化,還日本、荷蘭、和英美的……啪拉啪拉講一堆。(如胡忠信)可見台獨之人也明白,如果沒有文化的區隔,「台獨」就失去基礎了。於是,他們拼命在繁簡字、台灣早已現代化、台灣融入了其他文化…等方面作文章。
這真的非常好笑,因為所謂的「台灣是四大文化的綜合」等等鬼話,完全不是事實。只是那些「台獨史家」拼命在各種故紙堆中濫蒐狂撿,東拉西扯牽強的不得了,勉強湊出來的東西。如說台灣是十七世紀海上貿易的中心等等。這些論述就算是真的好了,也與今天的台灣毫無關係。今天98%以上的台灣人的祖先,在荷蘭時代都還沒來台灣呢!(剩下的2%不到,也與荷蘭渺不相涉。)要扯荷蘭,等於扯亞當夏娃,可笑之極。什麼西班牙,除了紅毛城一棟房子,就再沒別的了。至於日本,留下的多一點。今天台灣買房子用「坪」,進家裡要脫鞋,可說是日本遺風。但日本人小心眼,一直以上國之姿對待台灣,而不想把台灣人變成日本人。到了二戰之後,才開始推展皇民化運動,為時晚矣!除了像李登輝這種皇民化家庭(當時被台灣人視作叛徒)受到影響外,起的作用十分有限。所以,在一般的飲食起居方面,我們是可以看到日本的影子。(但也不多。比如今天台灣的「牛肉麵節」,請問是「日本人」帶來的飲食習慣嗎?)若要論到文化的「上層建築」,如宗教、思想觀念(如家庭觀、價值觀、審美觀、自我認同的民族觀等等),乃至民俗等方面,日本人更是毫無影響。(今天剛好是元宵節。台灣人引以為傲的「北天燈、南蜂炮、炸寒單」等等,那一樣是日本人留下來的?一整年的所有的民俗慶典節慶廟會…,那一樣是日本人的「遺澤」?)台灣人要鬼扯什麼「四大文化」,完全是無中生有,完全是為了台獨而操作。
不幸的是,這種鬼話就充斥在我們今天的社會,乃至在教科書之中。台獨啊台獨!你也太費心了。只可惜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恐怕只能是心勞力絀了。
長期的地域隔絕會出現「土地認同」取代「文化認同」的問題
但是,長時期的地域隔絕,確實會帶出不同的地域認同,這又是不能忽視的問題。孔子說「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小人並不是壞人,而是指缺乏文化自覺的一般人),土地代表利益,是一切利益的集合;「懷土」就是以「利益」為上。一群人在一塊土地上住久了,形成一種利益上的生態均衡。他們怕別人的闖入會破壞這種均衡,會損及自身利益,於是會形成一種比較堅固的團體認同,宛若一國家。但我認為,真正的「國家」不是這樣,或不只是這樣。因為這種地域認同,本質上屬於「利益」的認同,是沒有歷史感的,是不具超越性的,不能激發神聖與崇高,所以也沒有真正的犧牲奉獻。(這就是台獨始終出不了「烈士」的根本原因。)而此即是李登輝所謂的「生命共同體」,其實只是個「利害共同體」。
建立在文化自覺意義上的國家,它不必成為一個封閉的「共同體」,而是基於文化歸屬感、歷史使命感,而形成一體感的自覺。這種文化意識,才能讓人的精神從狹小的個體利害中得到超越,而得到人性的解放;它是一種宗教情懷,一種精神的歸向,一種意義與價值的寄託,一種真正的道德情感。這是每一個人都在尋求的,只是多數人不能明白自覺而已。所謂「愛國」,不是排外,不是一群人的「抱團取暖」,而是小我的超越與大我生命的完成。「愛國」在哲學上的根基就在這裡。(很抱歉,我用了「小我」「大我」這樣比較「俗濫」的字眼。因為不是寫論文,不想用太多術語,也不想因為太多的解釋以使文章變得枝蔓模糊,所以姑且如此使用。)
總之,國家要有一種文化精神,要有一種歷史胸懷,才能向前發展。否則,就只能淪為一個只知求生存、求私利、求逸樂,沒有理想、不講道義的團體。
台獨本質上是文化的虛無主義
台獨,本質上是不願面對歷史的逃亡心態,(只求自保,偏安過自己的小光景,不管世界大局。)是一種「你這個窮親戚不要來煩我」的心態,(所以處心積慮要把大陸描寫成一個髒、亂、臭的地方。)是一種「你別想來分我的好處」的心態,(所以整天怕被「賣台」)總之就是充滿「怕」與「怨」,(所謂「被打壓」,「亞細亞孤兒」之類),沒有文化意識的自覺與擔當。
要從根消滅台獨,那就是要反其道而行,必須發揚文化意識。其實這道理也很淺顯,所謂「亡人國者先亡其史」,歷史文化意識喪失了,國家就算名存,其實也「實亡」了。所以,就算沒有台獨的問題,為了中國整體的發展,我們仍然要大力提倡文化意識。這是避免我們在富裕中迷失,避免我們重走西方國家稱霸世界,只顧私利,奴役他國而招人厭惡的老路。
有人以為講民族文化就是狹隘,其實是誤會。封閉的是李登輝式的「共同體」概念,是以鞏固利益為核心的團體意識。講文化意識、文化的民族主義等,不旦不封閉,恰恰相反,他是讓人有一個真正的「身份」的自覺,而能平等地看待世界其他文化,是開放的心態。孫中山「扁擔與彩票」的比喻最好,很可以說明民族主義與世界大同的辯證關係;這是他「民族主義」思想的精義。
文化ECFA是正確一步
今天,大陸要求台灣要商談文化ECFA,(雖然這裡的「文化」還在很淺的層次,但畢竟方向是對的。)台灣不分藍綠,立刻露出畏懼的神色。台灣不是一向標榜自己的文化多麼優越嗎?現在卻是多麼地色厲內荏,多麼的沒有底氣,真讓人一眼看穿了。
經濟的統合化除地域的界限,文化的統合破除心靈的界限。如果這兩步都做成了,其他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網路上許多朋友喜歡從「美中角力」等國際政治與軍事的觀點看台獨問題。這當然沒錯,也都有道理可說。但若要從思想上去徹底解決台獨,則不能缺少在文化與文化意識覺醒上的努力。
台獨們在努力區隔台灣與中國,有利的是地域隔絕,不利的是長遠的歷史文化。統派則要努力的結合台灣與大陸,有利的是歷史文化,以及大陸政府的政策;不利的是現實的區隔。我以為,統派應大力地發揚中國歷史文化,讓台灣向中國主流歷史歸隊,而非只是說「台獨死路一條」之類的「脅之以勢,誘之以利」的說法;這類講法其實會掉入台獨「唯利是尚」的陷阱。對陣叫罵(我也這樣做)固可逞一時之快,但平心細想,真的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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