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同意樓主的說法。
社會化的生物爲了集體有時需要犧牲個体利益,當獅子追逐斑馬群時,緊急關頭會有一個老弱的個體倒地犧牲自己,以保護群體的安危。這應當是最原始的集體主義。
人是高度社會化的高等生物,人總是生活在一定的集體中,這個集體最終歸結為國家民族以至於整個人類,在社會化生活中,個人利益往往與群體利益並不一致,如果一味強調個人利益,經常會損及集體的利益,在這個時刻,就有了犧牲個人維護集體還是爲了個人損害集體的選擇。斑馬是按照生物進化的本能來處理這件事的,而人,則是通過理智作出選擇。
按照正常的倫理,在這個時候要權衡個人的犧牲和集體的損害孰大孰小,如果集體受到的損害很大,當“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的時候,就要勇於犧牲個人利益,所以,霍去病要說“匈奴未滅,何以家為”,林則徐要說“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趨避之”,這都是一種集體與個人發生矛盾時的抉擇。一般來講,西方文化也不對集體主義一概否定,為人類偷火的普蘿米修斯,英法百年戰爭中的聖女貞德,都是奉行集體主義而犧牲個人的典範。
您在這裡批判的實際不是集體主義,而是小團体主義,“千人一面,穿一樣的西裝,戴一樣的遮陽帽,背著一樣的照相機”,讓人想起的是意大利的褐衣社和德國的黑衫黨,小團体主義爲了小團体本身部分人的利益,往往不惜危害國家民族人民的利益,這和一切爲了社會整體利益的集體主義有本質的區別。真正的集體主義並不會禍國,小團体主義則往往是禍國殃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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