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台灣關係法=否定台灣主權
昨天下午,「兩岸和平共處法」辯論會,我是現場聽眾。
雖說是曹興誠(聯電老闆)、張亞中(台大教授)和林濁水(台獨理論大師)三人的辯論,其實,是前二人在辯,林濁水僅是不斷的重複台獨理念而已,每當林濁水講完一段話,總有同一批人鼓掌叫好,這些人不知是不是林濁水帶來的?(民進黨習慣,演說自帶鼓掌部隊)
曹與張都主張一中,但方式不一樣,林主張台獨。
林濁水有‘台獨理論大師’之稱號(自封的?),但在辯論會場上的表現卻令人失望,未見提出任何令人信服的台獨理論,只是不斷的重複台獨就是‘尊嚴、主權和愛台灣’這類的老套...,林濁水突然說出,他肯定曹老闆贊成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曹聞言有些意外:“我沒這樣講啊...”,張亞中的回應是:世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支持「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還勸林大師別自我感覺良好....。
當然了,林濁水不會免俗的,發言中不斷的提醒大家,別被大陸的富強所迷惑了,極可能都是假象,拿破崙希特勒都垮了,大陸隨時也會崩潰。林的這些談話,噓聲中夾雜著鼓掌部隊的掌聲。
最後,曹老闆對林濁水喊話說,「阿扁說法理台獨不可能,濁水兄加入我們吧!」
林濁水是台獨,他主張‘尊嚴、主權和愛台灣’,但也同時支持美國的‘台灣關係法’,這就矛盾了。
我們知道,‘台灣關係法’不是國對國的條約,而是美國的國內法,美國在制定此法時,並未獲得台灣人的同意,也未有台灣人參加,台灣不是美國的屬地,亦非其殖民地,美國怎能以其國內法來規範台灣呢?如此置台灣的尊嚴何在?
更嚴重的是,置台灣主權何在?台灣主權在美國手上嗎?
也許,台獨認為‘臺灣關係法’是暫時的權宜之計,為台灣的安全不得不如此。這完全是心智喪失的說法,‘主權是不容辯論的’,連辯論都不被允許,怎能‘權宜’呢?台獨的老婆能給人‘權宜’幾天嗎?
‘台灣關係法’和‘台灣主權’是零和的,是不能並存的,有關係法就沒有主權,要主權就要廢除關係法,台獨理論大師卻左擁關係法,右抱主權,唉,這等大師,台獨真的無人啊。
台獨的左擁右抱是極度荒謬的,這如同一個不願從良的窯姐要社會給她修一座貞節牌坊,天下有這等荒唐事?有的,台獨就是。
台灣最需要的
是和平和尊嚴
這卻是台獨無法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