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設想:兩岸統一後,台灣成爲特別行政區。它不同于中國其他一般省區,擁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台灣還可同外國簽訂商務、文化協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權。台灣黨、政、軍、經、財、文等事宜都自行管理,有自己的軍隊,中央政府不派軍隊、也不派行政人員駐台。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台灣各界代表人士,還可出任國家政權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全國事務的管理。
以上這段文字說得更通俗一點,即使兩岸統一,台灣也不是中國的一個省,而是由大陸和台灣總成的中國的一個特殊地區。在
台灣這個特殊地區里,台灣的一切都不會改變:可以自己選舉自己的執政黨和領導人,大陸不派一個人到台灣做官;可以保留軍隊,大陸不派軍隊進入台灣;台灣的
稅收完全自主支配;台灣仍然有自主立法權,台灣可以依據自己的法律還終審判決,不需要把案件拿到大陸審判;台灣還可以與世界各國簽署文化、經濟協定。從此看來,台灣完全自治,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與現在沒有任何區別,哪裡有讓台灣人當二等公民?哪裡有要分台灣人的錢?台灣不僅不會在兩岸統一中吃虧,還會撈取到很多的好處,比如可以由台灣人加入到中央政府,來統治整個中國,這樣有何不好?
由於台灣同胞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名有抵觸,所以大陸說只要兩岸按照「一國兩制」來和平統一,那么兩岸可以坐在一起重新商定國號、國旗、國
徽、國歌,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意愿。換句話說,即使台灣同胞提出要恢復「中華民國」這個國號都是有可能實現的。這還不夠有誠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