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應捐部份貪污所得賑災
我們知道,扁家至少也有數百億元的錢財,這些幾乎全是不義之財,都是貪污所得。
扁任內有‘八年八百億治水條例’,後來,扁又追加到一千一百六十億,吾人相信,扁的貪污所得中,必定有部份是來自這筆治水專案的錢。
這次88水災,全省受害如此嚴重,扁的貪污也是原因之一,扁家應把貪污所得捐部份出來。
以前,有個婊姓立委說:“能這麼做,是人家(扁家)的本事,你們能嗎?”不可否認,貪污也要靠膽識,也經歷了擔驚受怕,臺灣人民是善良的,扁家今日又為官司所苦,很可憐喔,我們要的不多,只要把存在國外銀行的利息捐出就可以了,這樣,扁家還保有本金,以後出獄後,仍可繼續享用巨款啊。
不但扁要捐出部份貪污所得,民進黨那些貪污的(人數太多了,不必一一唱名了),也應捐出部份貪污所得,這樣,可以向災民謝罪,也同時減輕自我的罪惡感。
台灣最需要的
是和平和尊嚴
這卻是台獨無法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