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世界的民主國家,憲法都有保障言論自由,言論自由的最主要目的是要保障弱勢者的發言權,避免國家機器與權貴們「以大欺小」。
2、 所以言論自由,有其限制,也不是見仁見智,可以依據權力的高低來權衡輕重。總統,位高權重,最沒有資格講言論自由;中低收入戶,沒錢沒勢,所以可以享有最自由的言論自由。
3、 郭冠英,雖然口頭承認他是范蘭欽,也不一定是真的,還要經過司法調查才比較清楚,社會大眾應該先無罪推定。
4、 公務員的言論自由程度,也應該依據他的職位高低來區分,低職等的公務員,當然跟將官的言論自由尺度不同,將官們沒有太多言論自由的權利;大學教授與小學老師,也必須有言論上的限制,特別是大學教授,有崇高的社會地位,說話當然要更加小心謹慎,符合學術標準。
5、 謝長廷,雖然目前沒有官職,財產也不算多,但是曾經擔任行政院長,有高社會知名度,他的身分地位有相當的社會影響力,當然也算是一種權貴,所以沒有太多言論自由才對。
6、 新聞媒體,是第四權,有相當的社會影響力,當然也算是一種權貴,所以沒有太多言論自由才對;新聞媒體的影響力有時比政客還大,而且多數民眾不知如何監督,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會讓媒體腐化而侵犯人權,所以,新聞媒體與名嘴只有資格「報導真相」,沒有資格隨意發言、揣測。
7、 社會弱勢,無論言詞多激烈,都不太具有社會影響力,因此社會應該給予最大的包容;權貴,輕輕一句話就可能帶動風潮,所以社會要給予嚴格的檢視,絕對不可以自由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