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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ques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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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島尋遊記
twosouth
CHARLIE
斑尼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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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燁煌
yoi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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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郭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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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ques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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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YST
M10

謝謝各位,聯合報出手了,開始聲援范蘭欽,雖有些差強人意或各打五十,但已經足夠了。作為一個小人物,我感覺並不孤單。

我對此事的關心到此為止。

感謝各位參與在下的討論,也感謝市長提供我這個寶貴的空間。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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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人民 共犯結構 該當何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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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IAN748DP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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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YST(台灣省)
M10
傷過留痕
YST

藍綠政客媒體共犯結構皆曰: 可殺 !
藍綠媒體政客為選舉與政商利益(台灣媒體與政黨直接掛勾),這共犯結構將台灣洗腦為藍綠兩大板塊‧這共犯結構既有時聯合(利益相同時)也奪權鬥爭你死我活(利益相背時)‧說穿了就是個幫派組織‧各有各地盤,容不下任何獨立第三者(范蘭欽或李敖)的不同觀點‧尤其是當第三者(雖然是極其少數)以極犀利的文筆,戳破了藍綠政客媒體虛偽的各自洗腦支持群眾分裂人民謀共犯結構政媒之利的假面具時,必將聯手共同除之而後快‧否則地盤有易手之虞‧這將是場很殘酷的幫派聯手消滅潛在第三者的行動‧各種紅帽子滿天飛‧但是我認為以李敖的俠義性格,必會相助‧大不了不為五斗米折腰,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沒啥了不起‧范蘭欽飽讀歷史,熟悉藍綠鬥爭手段,也會有應付之道‧想必早已看破藍綠幫派各自家裡沒大哥級人物與氣魄的手腳,都是群窩囊的細漢仔所組成的‧而這件事反而澈底暴露了藍綠政媒共犯結構的幫派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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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串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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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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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
傷過留痕
riquelme
愛台也愛中
YST
ThanksYST(台灣省)

   這個一連串的事件,局外人看來不單純。

   如果郭冠英有觸犯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之虞的話,自應該讓司法裁斷。看看這些文章是不是他所發表的。是的話是不是和他的職務有關;而不是立即開人評會處分,這等於未等司法審判就要定罪於人,即使後面司法可以還其公道,傷害已經造成。

管碧玲還真他X的狡猾,加害者還聲淚俱下裝無辜。

蘇局長也不是什麼良善之人,表面上看起來似乎踏入民進黨的陷阱,但是此例一開,以後不管在野執政黨皆可以用此例來對公務員、重要人士進行思想檢查,變成一個剷除異己的工具,今日是郭冠英、改天可能就是其他高位階的公務員。這樣的後果,恐怕比一黨專政的思想檢查還要嚴重。

根源就是如同原文者所講的,台灣區內人民普遍蔑視憲法,高如總統亦然,加上國家思想認同混亂,找不到方向,產生了今天這個局面。

之前謝國樑立委還提議修法意圖讓立委可以不經他人同意調閱人民的資料,包括網路上的。現今身為制定法律的立委,就是破壞民主,毀法的元凶!謝立委的提案只不過是想讓它合法化而已。從管碧玲的行為,原來立委就可以利用權利窺探他人匿名秘密,並且思想檢查,哪還需要修法?新聞局竟然配合演出,不是太沒擔當不然就是心懷詭計。

這種政黨出現像管碧玲、蔡同榮這種窺人隱私並且作思想檢查的立法委員,竟然還號稱民主進步,真是讓人笑掉大牙。

中國的八字學理有云:命格欲從不從,該拒不拒,喜用神不明,賤命也。

台灣要統不統,要獨不獨,到底要到哪裡去?

最後我提更前面的事例。還記得城仲模吧?之前到美國聯邦法院打官司,公開聲明台灣是美國的屬地。城仲模當過司法院副院長,該不會不知道有外患罪這個條款吧?第一零四條通謀外國喪地罪規定的很清楚,這個刑責無期徒刑起跳,最重判死刑,在國外犯外患罪可以追訴,但是國內司法界的所有法官檢察官,不僅沒有人起訴,而且沒有一個敢說話?可見在台灣的國家認同不僅混亂,而且被拿來作為剷除異己的工具,可悲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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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見的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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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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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采氣勢,絕不在市長之下……

這樣的台灣人,真的很值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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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綠獨耍著玩還配合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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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an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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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利!標準答案!
但,一堆飯桶的馬陣營豆腐腦,被綠獨耍著玩還配合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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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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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ondo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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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岛台湾最近发生的范蘭欽有关台巴子等系列言论所引发的风波,南方周末将组织鄢烈山同志、南都长平同志等首的精兵强将登陆台湾,实地考察台湾民主自由、言论自由等人类普世价值建设的丰硕成果,回大陆后将发表一系列评论员文章,主题为弘扬台湾自由言论的普世价值,特此申明,南方周末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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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違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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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ques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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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riquelme
愛台也愛中
踏雪

DylanW說:【郭冠英的言論提到「台灣不是國家」已經和他的職務產生矛盾。】

【主張台灣繼續獨立,或是主張中華民國應該正名為台灣國,和主張台灣未來和中國應該成為一個國家,都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也都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

【但中華民國在台灣,目前是一個獨立於中國的國家,是一個新聞組長應有的基本認知,更是對外宣傳的重點之一。】

我回答:【朋友,你的推敲符合你的意識形態,卻經不起法理深究。因為------你違憲了。】

民主國家的前提,【依法統治】,這個法就是憲法,要改變你的領土,你必須依法定程序修憲。你不滿【中華民國涵蓋大陸地區】的條文,你就按程序拿掉。

【請把憲法增修條款看清楚。】

請依法定程序,把【中華民國涵蓋大陸地區】的條文拿掉。否則你和大陸就是一個國家。你就必須認定你對大陸有義務!這個認識,對憲法秩序的遵守,郭冠英(若他是范藍欽)遠比馬英九清楚!更比蘇俊賓清楚!

誰違憲?馬英九違憲!蘇俊賓違憲!所有自稱【中華民國在台灣】的,集體違憲!

不滿意是嗎?覺得荒謬是嗎?那你必須立刻修憲(民國體制內宣佈獨立),不然你必須進行台獨公投(民國體制外宣佈獨立)!

台灣要在憲政體制下獨立,就必須透過修憲(憲法自殺),但你們必須公開宣佈放棄暴力推翻政府之權力,唯有你宣佈放棄,你才能參選,憲政制度才能接受你們為【合憲政黨】,不想在憲政框架內走,你就只能推翻政府。而你的所有支持者,全部必須退出國民政府!懂嗎?這叫做【責任政治原則】!

你不屑民國,你就不該宣誓就職,你宣誓就職,你就必須遵守誓言!

台灣最大的詛咒,就是自欺欺人!宣誓就職卻背叛民國!而全體國人縱容之!這就是島內族群撕毀、種族仇恨的根源!一個沒有任何道德自律的地方!

台獨如繼續主張推翻民國,則為體制外之運動,公務員要公開支持台獨,必須辭職!你如果不願推翻政府,你們就必須遵守憲法規範----------也就是說,你必須承認你認為荒謬的事實,【大陸地區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你必須大聲說出來,【我們是中華民國的一個區!叫做自由地區!】懂嗎!台灣不是國家!

再荒謬都必須承認,因為這就是【憲政原則】,尊敬憲法!否則你就必須建國!你絕無可能又是民國,又是台灣!你精神錯亂的結果,就是造成國民的精神錯亂!

對台獨,我已給予最大的法理支持,我以【公民不服從】支持你們的公民運動,可惜人民可以拒絕憲法,但公務員不能,管碧鈴不能、蘇俊賓不能。事件裡拒絕憲法的是蘇俊賓先生與馬英九先生,而非公務員郭冠英、更非他的筆名、那個理當擁有言論自由人權保障的【范藍欽】。

在中華民國憲法裡,【台灣絕不是一個國家】。你若是負責任的知識份子,卻否定中華民國憲法,同時無意推動建國公投,你沒有了中華民國,又無法建造台灣共和國,你將創造大批的【無國籍人】,我鄙視你們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因為你們使我受害,你們正在建立一種【無憲法】的民主,而這種【非憲民主】正是納粹法西斯的發展前提。

在操弄統獨的氣氛下,台灣將會有一代又一代的政治強人出現,包含馬英九,他絕不是他自稱的【尊重憲法的總統】,我已完全透視他。從今日開始,我將用盡全力反對他。

馬英九政府的做法違法違憲,馬英九的爪牙蘇俊賓,你可以欺瞞一部份人於一時,卻無法欺瞞所有人於永遠。

郭冠英沒有成為烈士,那是郭冠英的事,在憲政上這個案子已經成立了,稱為【蘇俊賓vs郭冠英事件】,這個污點會跟著蘇俊賓一輩子,因為將有人不斷【提醒】他。即使他和【郭冠英】私相授受,私下搓掉整件事,但他的違憲事由已然成立。

台獨朋友,郭冠英的思想被判有罪,絕非孤立事件,下一個被公眾審判的,將是你們。能控制媒體的人,也將控制言論,下一次蘇俊賓動手時,【全民公敵】的角色就將輪到你們。

他們用一個郭冠英的屍體,交換你獻出靈魂,你還笑?還不知醒悟嗎?

PS: 關於加入本市,抱歉,我已按程序入市,在下對整個系統都不熟,加上有事出門,不曾細讀,望請市長與各方見諒。也盼保留本帖,非為我之私利或虛名,但盼為歷史留個公道見證。

思想檢查不應被允許,事前審查已然罪惡滔天、事後追懲更是侵害人權。

思想不會犯罪!尼采至今仍高供於公共圖書館!你憂慮讀者的心智接受能力,你可以分級檢查!你亦可以法院追訴!但你絕不能【思想檢查】你的國民!

各位,中華民國已是【無憲法之民粹思想控制國】,民主等級與盧安達相同。屬於地下電台暴民管制言論的【無憲法國】,大批官員以虛擬的【中華民國在台灣】取代實際條文,媒體全體知情不報。

失去憲法,就失去民主。馬英九政府的民主已死,公然違憲,人權之恥!

最後,警告馬英九,你的滅亡之日不遠矣。

台獨從未公開宣誓效忠民國,尊敬民國憲法,台獨也從未放棄推翻民國之權力,但你公然縱容此一體制外之運動,你居心為何?你的官員公然違憲,對台獨運動予以暗中支持,你與陳水扁大喊【中共打壓】,不能獨、又不能統,實則你們是不想獨,也不要統,你們的私心只為創造一個不受憲法約束的權力怪獸!

馬英九,蔣介石的民主強過你!何故?蔣介石是真正遭遇內戰,所以他公開的【戒嚴】、發佈【動員戡亂】,停止人民的憲法權力,可是你馬英九,連同你的好友李登輝、陳水扁、你們全部是【假民主、真戒嚴】,你們動輒大喊【中共打壓】,當人民要求獨立,你們又大喊【戰爭要來了!】當人民說和談和解,你們立刻就發動無數團體製造困難,【不對等】、【會被統戰】,發動獨派大喊【不能談】!你們純粹在搞一場騙局!

馬英九,蔣介石強過你,是因為人民都知道蔣介石不民主,蔣介石自己也知道自己不民主,可是你卻斗膽宣稱自己是【民主國家】的領導人?一個沒有憲法的民主?笑破肚皮!

憲法必須遵守!憲政必須貫徹!唯有貫徹的憲政,方有制衡政治可言,而非是滿嘴的【中華民國在台灣】,不統不獨,卻發動各團體公開藐視憲法,其私心目的,只是要假中共武力犯台之名,恫嚇台灣人,使其不統不獨,終以遂其私人【統治幫派】利益!

陳水扁、邱毅仁貪腐集團之後,就是馬英九、金溥聰新幫派集團!我敢斷言,觀其公開違憲、操縱媒體之不受制衡的怪現象,足以斷言,馬幫四人集團必成巨貪惡腐!

呼籲國人,中華民國只有兩條路可走,一、西德基本法架構,立刻與中共談判,開始統一進程,其二、台獨建國,謀求中國之諒解,在談判下成立一【軍事超然獨立之中立建國】!

誰說中共一定不允許?誰敢說中共一定不允許!誰敢說?誰敢說誰就是【恫嚇台灣人】!試問:一個熱愛中國文化、保衛東亞諸國利益的台灣共和國,與一個虛有其表、實質仇中反華、甘為美日軍事同盟鷹犬的【偽.中華民國在台灣】相比,中共喜歡誰?

台灣共和國建立後,開放中國東海艦隊進駐花蓮港!破解美日同盟、開向太平洋第二島鏈!邀請新加坡、香港,共同締結【大中華邦聯組織】!試問:全中國誰反對!

沒談過就說不可能,純粹就是要為現在的幫派政治鋪路,為無憲法政治鋪路,【維持現狀】,維持現狀就是【無憲政的假民主】!這到底圖利了誰?

島內早已實質戒嚴,李式戒急用忍、馬式思想戒嚴,都是為【無憲政】之幫派政治鋪路!

誰才是現行的可笑一國兩制?不是中共,是中華民國!只有中華民國將國家劃割為兩塊,一為大陸地區,一為台灣自由地區,且全面在法律上歧視憲法框架下的【大陸地區人民】!

中華民國要想走出畸形生態,必須解決【一國兩制】之畸形,唯一的方向是走向【西德基本法】,為統一做準備,不行此道,內部問題(統獨大戰、國民仇恨)就不會停。

不願走向統一,不願為統一做準備,則必須台獨,不統,就一定要獨!這是絕無絲毫轉圜餘地的!否則就將是為【無憲政之假民主幫派政治】鋪路!為獨裁鋪路!為思想錯亂、精神錯亂鋪路!

郭冠英事件,證明了馬式思想戒嚴已經形成!你,還要再說【中華民國在台灣】嗎?

 



本文於 修改第 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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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的问题不在思想不正确,在於犊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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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經索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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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yoido
咯天肚


樓主的論述,理論是正確的,可惜不適用於郭冠英。

郭冠英的職位隸屬新聞局,主掌對外宣傳,是中華民國的對外發言人。

郭冠英的言論提到「台灣不是國家」已經和他的職務產生矛盾。

主張台灣繼續獨立,或是主張中華民國應該正名為台灣國,和主張台灣未來和中國應該成為一個國家,都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也都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

但中華民國在台灣,目前是一個獨立於中國的國家,是一個新聞組長應有的基本認知,更是對外宣傳的重點之一。

郭冠英今天也已承認:「我和范蘭欽有關係」並也說「由於本人擔任駐外工作,這份工作需要較高的要求,我對擔任這份工作已經不太適合。」

我認為蘇俊賓的處置,可圈可點,事實上,這件事情,馬政營處理的非常妥當,從馬英九、劉兆玄、關中、到蘇俊賓,幾乎無懈可擊,是馬政營難得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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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真个事件中我看到的最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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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lyn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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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分析太精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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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文通知:訪客不能開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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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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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台灣政經索隱

請閱讀公告。只有市民可以開欄張貼主文。訪客只能張貼回應文,不得開欄。

 

市長剛剛才發現你不是市民。

市長不想刪除你的處女帖,傷了感情。希望你加入本市成為市民,這樣就可以自由發新帖了,也免了市長為難。

 

你的文章不但條理清晰而且很有重點,市長很想保留你的文章供給大家討論。

 

如果你願意加入本市成為市民,市長可以接受你的開欄文章。

如果你不願意加入本市,你可以將此文以回應文張貼在某欄下,但是你的開欄文章將被刪除。

 

本文將在1日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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