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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林妙可小妹妹到三鹿牌毒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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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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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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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縱橫談】很少談社會新聞,即使前幾天寫「颱風天談大陸的有毒奶粉」也並非作者的第一選擇,YST 那天其實想談的是林妙可。YST 能夠談的話題很多但是時間有限,譬如我很想談喬治亞(大陸稱格魯吉亞),也想回頭繼續談海軍,但是這些話題都很費精神,需要定下心才能理出頭緒,更何況「三鹿毒奶粉」是有時間性的重大新聞必須優先處理。

 

今天我們就把「林妙可小妹妹」與「三鹿牌毒奶粉」連在一起談。不要訝異,從某個角度看這兩個事件是相關的,因為它們都牽涉到中國的國家形象。一個是美好的形象,另一個是凶惡的形象。到底哪一個形象會戰勝留在讀者的記憶裏,我不知道。但是 YST非常確定如果林妙可小妹妹嬰兒時期就喝三鹿牌奶粉的話,她即使能活到九歲也沒法唱「歌唱祖國」了。

 

(一)北京奧運會開幕式對嘴假唱「歌唱祖國」的真相

 

前幾天跟一位很多年前在美國認識的大陸青年才俊聯絡上,他剛從北京看完奧運返回美國工作,我們自然就談到開幕式中林妙可小妹妹的對嘴假唱,他對這件事提供了新的訊息。由於「對嘴假唱」在美國與台灣都炒作得很厲害,所以我認為有必要再一次討論這個事件並且做一個了結。

 

這位大陸青年才俊我們我們暫且稱他「老王」。老王北京人,高幹子弟,北京某著名大學畢業,中共中央政府屬意的政治栽培對象,一上大學就被重點栽培。但是老王醉心科研,對政治不感興趣,在美國某名校拿了理科博士就留在美國從事科學研究,是貨真價實的青年才俊。

 

老王說「對嘴假唱」外面的報導都是瞎扯。真實的情況是,張藝謀在演出前幾天已經決定由林妙可小妹妹唱歌和表演因為林妙可的綜合素質比較高,因此楊沛宜小妹妹完全出局。但是楊沛宜的母親不肯放棄,一再央求張藝謀用自己女兒的歌聲錄音由林妙可動嘴表演。幾經考慮,在兩個媽媽的同意下張藝謀終於拍板定案。

 

老王說楊沛宜小妹妹哪有什麼委屈,如果不是林妙可的媽媽同意,楊沛宜連唱歌的機會都沒有。「對嘴演出」當事人的家長通通表示同意,兩個媽媽都對這項安排沒有爭議,在北京根本沒有什麼人討論這件事,外面的人胡亂說。

 

(二)YST 對假唱事件的評論

 

由於老王是講究精準的科學家,幾個毫米都會追究到底的人,不打誑語,也非常愛國,當年奉命在國內從事某項科研的時候是寫了遺書赴任的,所以 YST認為他的話可信度很高。

 

YST 本來以為「對嘴假唱」是張藝謀的主意,結果原來是張藝謀對楊沛宜母親的妥協。下面是我的評論:

 

1.楊沛宜年紀小,她的歌聲肯定比林妙可清純,但是好得有限;林妙可歌聲只稍微差一點,但是表演出眾。張藝謀決定由林妙可獨當一面演出是合理的。

 

2.「歌唱祖國」是在全球40億觀眾前的表演,如此重大的出頭機會競爭當然激烈,楊沛宜的母親在爭取表演無望的情形下退而求其次為女兒爭取後台唱歌的機會,這當然在情理之中。但是這個要求對林妙可而言是不公平的。因為只要消息洩漏或穿幫,對兩個小女孩固然都有傷害,但是對林妙可的傷害比較大,因為林妙可會被看成是小花瓶,而事實上她不是,她比楊沛宜更能夠獨當一面。

 

3.如果 YST是林妙可的母親,我不會答應,這個讓步太大,有弄巧成拙或被反咬的危險。

 

4.如果 YST是張藝謀,我會拒絕楊沛宜母親的請求,她在製造新的問題。

 

5.「對嘴演出」是開幕式的音樂總監陳其鋼向媒體發表的,但是美國傳出的消息是因為由於有高解析度電視轉播使中國的作假無所遁形,所以是他們的“高科技”使他們看穿中國人的作假。看到沒有?政治鬥爭最是無情和無恥,無論美國還是台灣都是自說自話,能編就編,自圓其說,根本不講事實也不會聽你說什麼,這是政治運作的本質。今天的中國是處在被人找碴的時期,所以避免製造爭議就非常重要,張藝謀改變決定是不智的,令惡意評論者有可乘之機。

 

6.「對嘴演出」無論對林楊兩家還是北京人都沒有任何爭議,原本一片和諧,但是由於有心人的政治操作,他們編故事興風作浪,使我們這些局外人也跟著起舞。西方的政治手段確實厲害。想想看,被人無中生有地鼓動還義憤填膺地抱不平,這不是很好笑嗎?

 

菩提本非樹,明鏡亦非台;

原本空無物,何處惹塵埃?

 

(三)「三鹿」毒奶粉對社會的衝擊

 

YST 對毒奶粉事件之所以如此重視是因為三鹿企業是一個非常有代表性的社會指標,它指出大陸嚴重的社會問題。我們對此絕不能放過,為什麼?因為像這種有毒食品絕不是某一個企業的單獨問題,也絕不是一個偶發事件,它是大陸存在的普遍現象。三鹿毒奶粉的大量曝光為大陸社會觸動警鈴。我們來看看這些問題。

 

1. 歧視窮人

 

「三鹿」有毒奶粉揭發了大陸社會的陰暗面,其中 YST認為最嚴重的就是歧視窮人。「三鹿」的有毒奶粉只出現在價錢最便宜的產品上,它銷售的主要對象是農村的貧窮家庭,這是中國社會最弱勢的階層。

 

今天的中國大陸竟然會明目張膽歧視窮人,這是我不敢想像的,這還是共產黨當家的社會嗎?

 

2. 金錢至上

 

大陸人追求金錢已經到了瘋狂的地步,毫無忌憚地在食品中使用各種充填物。「三鹿」企業的做法是連西方最資本主義的美國都不敢做的。今天的中國大陸比西方國家更資本主義,追逐金錢已經到了沒有人性的地步。

 

3. 草菅人命

 

窮人的孩子也是寶,食品安全的標準絕不能有高檔低檔之分。有大陸網友辯說窮人的孩子也應該讓他們喝上牛奶,所以品質差也比沒有好。YST 完全不能接受。

 

窮人的孩子可以不喝奶,但是如果要喝也不能喝假奶,不能喝有不明充填物的奶,更不能喝有毒充填物的奶。“窮人的孩子命就賤”,這種錯誤的觀念絕對不能讓它滋長、更不能宣揚。「三鹿」企業的經營觀念完全錯誤,必須法律追訴到底讓這個企業破產,讓受害人得到足夠的賠償。

 

沒有牛奶的日子窮人可以過,喝偽劣牛奶的日子不能過。製造沒有營養的假牛奶、甚至有毒的假牛奶沒有任何正面意義,一丁點都沒有,這是謀殺,要以謀殺罪起訴最高階的企業負責人,至少包括董事長和總經理。

 

在台灣的「三年級生」(指民國三十幾年出生的人,譬如行政院長劉兆玄)有一大堆名字是慶生、蜀生、渝生...,這些人一看名字就知道是生在四川。抗戰時的四川大後方生活比現在的大陸農村還苦,那年頭乳牛很少,奶粉是飛駝峰運到四川的,哪家的孩子喝得起?那時候的嬰兒普遍喝米漿,因為媽媽營養也不夠、乳汁少、只能如此。這些喝米漿的嬰兒還不是長大了,照樣拿博士,做教授,還能做行政院長,不是嗎?他們如果喝「三鹿」奶粉,早就死翹翹了。

 

以中國大陸目前的生活水平完全沒有需要製造偽劣食品,他們吃天然的粗食,譬如玉米與糙米,一樣可以過日子,而且是非常健康的日子。YST 有很多年都不吃細糧了,譬如白米飯或白麵包。加工食品(processed food)無論對窮人或對任何人一點好處都沒有。

 

「三鹿」企業生產人民幣18元的偽劣牛奶毫無疑問是騙人錢財,事實上是殺人搶錢。「三鹿」敢如此做而且特別選擇窮人下手,因為窮人被騙最沒有反抗的能力。

 

4. 官商勾結

 

「三鹿」有毒奶粉東窗事發後一連串的表現令人驚訝。先是拖,然後否認,後來抵賴,抵賴不成就找替罪羔羊,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就想承擔醫藥費了事,真是黑幕重重令人看不下去。其中最無恥的就是找替罪羔羊,維持企業虛假的形象,把錯推給養乳牛的農民,逮捕了78名嫌疑人員,號稱毒牛奶是不法份子添加了三聚氰胺,不是企業行為。官商勾結的齷齪一目了然。大陸的企業文化太黑暗了。

 

你想想,「三鹿」企業在廣告中一再號稱自己的產品經過1100道檢測關,現在又說奶農下毒自己不知情,這可能嗎? 

再退一萬步,如果是奶農下毒,怎麼會都下在最低檔的產品?難道這些奶農都有特異功能知道他們生產的牛奶是被「三鹿」用做高檔還是低檔產品嗎?

 

2008年3月三鹿企業就接獲嬰兒生病的報告,8月初就斷定自己的產品有毒,到了9月10日才開始停止販售。就憑這一點,「三鹿」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就應該以謀殺罪起訴。三鹿企業其心可誅、罪不可赦。

 

5. 制度腐敗

 

食品管理其實並不困難,而且有先進國家可供參考。美國的食品一定清楚註明所有內含物和營養成份,就像衣服一定註明質料成分,這樣才有法律依據。大陸對商品管理不嚴,法律執行不力,故意圖利企業(官商勾結),當然造成種種問題。

 

大陸官員不願意通過相關法律,就像台灣議員不願通過陽光法案,因為這是斷自己的財路。所以說到底最後要徹底解決的是制度腐敗的問題。

 

(四)「三鹿」集團的董事長田文華沒有理由不處死

 

我們絕對不能把問題都推到制度上,然後就在修改法律上大作文章,輕輕放掉了現行犯。大陸和台灣最大的問題並不是法律不好而是法律沒有落實。今天即使不修改法律就可以處理一大堆現行犯,譬如「三鹿」集團和石家莊市的一批官員。所以完全沒有必要轉移焦點到修法或制度上。

 

YST 在「颱風天談大陸的有毒奶粉」清楚說出「三鹿」集團的董事長田文華應該處以死刑,沒有第二條路讓他走,大量殘害嬰兒的人死有餘辜,他不配活在這個世界。

 

有些讀者認為 YST是說著玩的,或是一時衝動。不,我是認真的。老共殺的人還麼?怎麼會對田文華手軟?如果手軟,就一定有問題。

 

有的讀者提出反對意見,覺得田文華罪不至死,我不同意。大陸官員有貪污幾百萬人民幣就被槍斃的,田文華所犯的罪比貪污幾百萬嚴重太多了,根本不成比例。

有的讀者說殺了田文華也沒用,我認為放過田文華更糟糕,造成奸商和貪官更無法無天。

 

中國大陸再這樣走下去就會走回國民黨時期的大陸,財富分配越來越兩極化,富人越來越不把窮人當人,世道人心全變了。如何根治中國的社會問題是另外一回事,完全不妨礙先處死目前這些社會的敗類和蓄意殘害嬰兒的兇手。

 

1. 殘害嬰兒

 

沒有一個文明國家不特別立法保護未成年人,尤其是嬰兒。譬如美國,殺人犯通常頂多判無期徒刑,甚至很多案例只判二十年。但是如果殺害嬰兒,幾乎一定判處死刑。殘害嬰兒在西方是不得了的重罪。

 

三鹿的毒牛奶已經導致兩名嬰兒死亡,另外至少有數百名嬰兒處於腎臟衰竭的狀態。想想看,有多少會死亡、有多少會留下終身殘疾。用西方的標準,田文華能不處死嗎?

 

共產黨一向高舉貧下中農與無產階級,三鹿的毒牛奶殘害貧下中農的嬰兒,以共產黨的標準,田文華能不處死嗎?

 

中共不殺田文華就不是共產黨。

 

2. 破壞國家形象

 

中共花了四百億美元主辦北京奧運會,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建立中國在世界上的正面形象。北京奧運會結束不到一個月,三鹿毒牛奶事件廣被西方國家與台灣的媒體以頭版頭條來報導,兩個開幕式的宣傳都敵不過三鹿毒牛奶對中國國家形象的破壞,至於對台灣人民的殺傷力就更不用提了,海峽兩岸的和平統一更加遙遠。田文華能不處死嗎?

 

為了和平統一,田文華也非死不可。我想大陸同胞對用田文華的命換解放軍的命一定沒有反對意見。

 

3. 破壞企業形象

 

中國崛起的重要支柱就是經濟起飛,中國主辦北京奧運會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把中國的正面形象轉化為企業形象,帶動中國品牌走向高端產品。現在三鹿毒牛奶被西方國家廣泛宣傳,中國產品的惡劣形象深入人心,使中國製造的商業品牌更難建立。田文華能不處死嗎?

 

4. 破壞社會和諧

 

三鹿毒牛奶完全暴露了中國的社會問題,三鹿企業為富不仁,加深貧富對立,破壞社會和諧。田文華能不處死嗎?

 

5. 嚴重違背胡錦濤主席的「八榮八恥」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2006年03月發表了著名的「八榮八恥」:

以熱愛祖國為榮,以危害祖國為恥;

以服務人民為榮,以背離人民為恥;

以崇尚科學為榮,以愚昧無知為恥;

以辛勤勞動為榮,以好逸惡勞為恥;

以團結互助為榮,以損人利己為恥;

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

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

以艱苦奮鬥為榮,以驕奢淫逸為恥。

 

胡錦濤主席在“兩會”期間提出的「八榮八恥」在海內外引起巨大迴響。說真的,YST 第一次真正對胡錦濤的好印象就是從這個「八榮八恥」開始,因為2006年的大陸人民實在缺乏公民教育,一切向錢看,社會已經開始亂了套。胡錦濤提出的「八榮八恥」是正確的公民教育,是當頭棒喝,不但非常需要而且來得正是時候。

 

但是不客氣地說,「八榮八恥」並沒有落實,效果還不如蔣介石的「新生活運動」。

 

胡錦濤的「八榮八恥」絕對不是說著玩的,因為反其道而行肯定會亡黨亡國。YST 真心認為胡錦濤已經看到中國社會問題的嚴重性,他提出了公民守則,而且為民表率,自己先帶頭做。

 

現在我們就用「八榮八恥」來檢驗三鹿企業,讀者自己問自己三鹿企業做到了幾榮幾恥。

 

最後讀者回答自己:三鹿企業能不破產嗎?田文華能不處死嗎?

 


清晨獨自慢跑的 Y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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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三鹿事件真相:買到假的三聚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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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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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quelme

三鹿事件真相:買到假的三聚氰胺

送交者: 風行線 2008年09月17日18:38:48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原報導見:http://qi.daqi.com/bbs/00/2205229.html
  
  近日三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事件受到廣泛矚目,並造成很多嬰幼兒腎臟結石,腎積水最終導致腎衰。作為一名科學工作者,有必要從生物化學的角度闡明三聚氰胺到底是如何造成這些病理變化的。為此,我特地檢索了相關的信息,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首先聲明,毒理學並非本人專業,我只是閱讀了pubmed 上已經發表的文章,並進行了翻譯和摘要:
  
  1. 三聚氰胺的毒性事實上是非常低的,有研究顯示其急性半數致死量(LD50) > 1克每公斤體重。利用羊,兔以及老鼠作為實驗對象,沒有發現其有腎臟毒性。並且,有證據顯示三聚氰胺在哺乳動物體內並不能被肝臟進行生物轉化代謝。
  
  2. 既然三聚氰胺沒有腎毒性,為什麼它能夠造成腎臟衰竭並最終導致兒童死亡呢?
  
  3. 事實上三聚氰酸單獨攝入體內並不能造成很嚴重的後果。但是,如果三聚氰胺與三聚氰酸同是攝入體內,就會產生很嚴重的後果。三聚氰酸與三聚氰胺結構比較類似,並且二者在化工生產過程中常常同時存在。因此,如果在奶粉生產過程中直接加入化工原料三聚氰胺,事實上也同時摻入了混在三聚氰胺當中的三聚氰酸。
  
  4. 當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同時存在時,二者能夠依靠分子結構上的氫氧基與氨基之間形成水合鍵,從而將二者連接起來。這種連接可以反覆進行,最終形成一個網格結構。最為重要的是,這種結構是很難溶於水的,先請大家記住這點。
  
  5. 當混在奶粉中的這種網格結構被攝入人體後,由於胃液的酸性作用,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相互解離,從而破壞了這種複合物,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於是分別被吸收入血。
  
  6. 由於人體無法轉化這兩種物質,最終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被血液運送到腎臟,準備隨尿液排除體外。然而,就在腎臟細胞中,兩種物質又一次相遇,於是又進行了相互作用,以網格結構重新形成不溶於水的大分子複合物,並沉積下來,形成結石,結果造成腎小管的物理阻塞,導致尿液無法順利排除,使腎臟積水,最終導致腎臟衰竭。
  
  7. 目前尚不十分清楚為什麼在血液中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無法相互結合形成複合體,可能的解釋是只有在腎臟中由於濃縮作用,兩種物質才能達到形成不溶於水複合物的臨界濃度。還有一種解釋是尿酸在複合物的形成中可能發揮了起始種子的作用,如同在雨滴形成過程中灰塵核心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Dobson RL, Motlagh S, Quijano M, Cambron RT, Baker TR, Pullen AM, ReggBT, Bigalow-Kern AS, Vennard T, Fix A, Reimschussel R, Overmann G, Shan Y,Daston GP. Identification and Characterization of Toxicity of Contaminants in PetFood Leading to an Outbreak of Renal Toxicity in Cats and Dogs. Toxicol Sci.2008 Aug 9. [Epub ahead of print]
  2. Puschner B, Poppenga RH, Lowenstine LJ, Filigenzi MS, Pesavento PA.Assessment of melamine and cyanuric acid toxicity in cats. J Vet Diagn Invest.2007 Nov;19(6):616-24
  
  http://www.xysforum.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9/sanlu34.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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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推測昨天液態奶檢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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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alphis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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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quelme

三聚氰胺是怎麼加到牛奶中的呢?有兩種可能途徑。一種是奶站加到原奶中。這樣做有一定的局限,因為三聚氰胺微溶於水,常溫下溶解度為3.1克/升。也就是說,100毫升水可以溶解0.31克三聚氰胺,含氮0.2克,相當於1.27克蛋白質,由此可以算出,要達到100毫升≧2.95克蛋白質的要求,100毫升牛奶最多只能兌75毫升水(並添加0.54克三聚氰胺)。另一種途徑是在奶粉製造過程中添加三聚氰胺,這就不受溶解度限制了,想加多少都可以。


根據這個信息,昨天液態奶檢測出的三氯氰胺有很大可能是奶農先給奶摻水再摻入三氯氰胺把蛋白質含量"調整"到標準線3%.但三鹿那麼高的含量,明顯是在奶粉干粉裏直接倒進去了三氯氰胺......太缺心眼了.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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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馬後砲:論三聚氰胺 文章部分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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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alphis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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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quelme
墨鯉

 三聚氰胺是一種重要的化工原料,廣泛用於生產合成樹脂、塑料、塗料等,目前的價格大約是1噸12000元。在生產三聚氰胺過程中,會出現廢渣,廢渣中還含有70%的三聚氰胺。造假者用來冒充蛋白質的就是三聚氰胺渣,國內有不少“生物技術公司”在網上推銷“蛋白精”,其實就是三聚氰胺渣。在飼料、奶製品中添加“蛋白精”冒充蛋白質,已成了公開的秘密,它的流行讓這種本來免費的化工廢料的價格攀升到了1噸300~400元。

 三聚氰胺是怎麼加到牛奶中的呢?有兩種可能途徑。一種是奶站加到原奶中。這樣做有一定的局限,因為三聚氰胺微溶於水,常溫下溶解度為3.1克/升。也就是說,100毫升水可以溶解0.31克三聚氰胺,含氮0.2克,相當於1.27克蛋白質,由此可以算出,要達到100毫升≧2.95克蛋白質的要求,100毫升牛奶最多只能兌75毫升水(並加入0.54克三聚氰胺)。另一種途徑是在奶粉製造過程中加入三聚氰胺,這就不受溶解度限制了,想加多少都可以。

 2007年,從中國出口到美國的寵物食品導致許多寵物腎衰竭死亡,調查表明可能是因為寵物食品中混入了三聚氰胺導致的。那麼三聚氰胺是否也會對人有同樣的毒性?我們無法拿人體做試驗,而即使患腎結石的人曾經服用過偷加了三聚氰胺的食物,也很難確定三聚氰胺就是罪魁禍首,除非患者的食物來源很單一,例如只吃配方奶粉的嬰兒--沒想到還真有人敢拿嬰兒來做試驗證明了它能吃死人!

 有人認為既然蛋白質檢測法的缺陷導致了致命的造假,還不如干脆取消蛋白質檢測,默許牛奶兌水得了。其實凱氏定氮法的缺陷並不難彌補,只要多一道步驟即可:先用三氯乙酸處理樣品。三氯乙酸能讓蛋白質形成沉澱,過濾後,分別測定沉澱和濾液中的氮含量,就可以知道蛋白質的真正含量和冒充蛋白質的氮含量。這是生物化學的常識,也早成為檢測牛奶氮含量的國際標準(ISO 8968)。“蛋白精”騙局在國內出現已有一些年頭,“三鹿奶粉”事件不過是把這一“行業秘密”擺在了公眾面前。只有改進國家標準,堵住漏洞,才能挽回人們對國產乳業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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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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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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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還是人治的社會,企業老總和官員一家親

沒死人就沒人理OK

幸好三鹿不是台資企業,否則老早被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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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Zhanghe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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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isti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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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提其他的了,還是來說奶粉吧,

就以事實爲依據,法律爲准繩。

事實1,牛奶中是否有三聚氰胺,原標准的檢測程序中沒有這項,結論是:不可知。
事實2,三聚氰胺是否有害/毒,在事件爆發前只知道是微毒,對小動物的半致死量是3g/kg;對嬰兒的影響:不知道(沒人會拿嬰兒做實驗)。

任何規則都應該具有可操作性。

嚴格地說,“任何食品都要無毒”,這本身是個僞命題,因爲在實際上是做不到的。

首先,什麽是有毒無毒,標准是什麽?一般人一下吃上半斤鹽是會死的,鹽是有毒的嗎?
其次,各個國家/地區的標准是不一樣的,比如六味地黃丸出口到美國被查出汞超標(=有毒)。
再者,化學分析結果的最小值不是零,是ND,未檢出而已,未檢出並不代表沒有。
還有,有毒沒毒的標准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現在說PBA有毒,以前可沒有哦。

廣義地說,我們吃的任何東西很可能都含有有毒成分。假如您今天吃了蔬菜,我敢肯定說上面一定帶毒,就算是您自己種的那用的水和土地也可能是沾汙的,或者用的種子是用農藥泡過的。那就算您用絕對幹淨的水(我不知道您哪兒買的,水龍頭裏的水肯定是不行的)洗了很多遍也只會降低濃度,多少還在。

這也是爲什麽有家的奶粉(好像是蒙牛吧)被檢出了三聚氰胺,還在喊冤。
再比如現在知道了teflon不粘鍋會有毒,但好像還沒聽說有人告贏了3M公司。
 
所以法律不能解決一切問題,還需要法律以外的,何況法律本身也在不斷的變化中。
這與我們的想像有很大的落差,但這就是現實,也是律師們(包括陳前總統)表演的舞台。


至于您提到的”公開的秘密“也不能成爲法律依據。譬如,請問您在事發前知道這個”公開的秘密“嗎?也許您不是做食品的,問這個問題不公平,那就來看”業內“的吧:約一年前本人有幸了解到一些源奶驗收方面的研究情況,包括若幹項蛋白質作假的鑒定,這裏面沒有三聚氰胺項目。事件爆發的當天我還問過他/她這個問題,回答還是否定的。

所以,要依靠這個來定罪也不太容易。好在中國還不是個完全的法制國家,光憑三鹿造成的後果,就夠收拾它的了。就如你開車撞了人,沒犯規也得賠錢。


很欣賞您的結尾部分,中國不光需要能找問題,更需要能提出前進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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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文化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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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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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祖國"演出也可從文化層面來看. 西方文化重視個人, 講求個人的人權; 而東方文化重視群體, 追求群體的利益. 日常生活的許多細節都會表現出這些差異.

京奧開幕典禮給人的印象是整體的創作, 集體的表現, 看不出刻意突出那一個人. 就連李寧也是整個演出裡的一個演員而已. "歌唱祖國"的演出, 除了林楊兩位小妹外, 還有許多抬國旗的小朋友, 升旗的儀隊等. 林楊演出的是"貌","聲"的部分. 國人對這種集體的演出, 並不覺得有什麼大驚小怪.

順便一提,所有美國媒體對這件事的用詞是"對嘴"(lip synched), 而不是"作假", 或"欺騙". 也就是說, 美國媒體描述"事實",而不是"觀感",更甭提"逢中必罵"的情緒發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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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子真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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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lo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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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心叵測...依你標準之意蔣彥永似乎也是"居心叵測"

政治局就幾個人?你是台灣人還是大陸人抑或國際友人?

哈哈,多如牛毛有什麼意義,大陸又不是告訴即受理。先不說在現實中楊的家長敢不敢告訴,就是告訴了法院也不會受理的。(參見北京四企業告質檢總局未被受理)不一定告,不一定立案,"必然"二字從何而來?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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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民事訴訟案多如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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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hun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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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 :  >>> "否則一定引起法律訴訟"?  建議YST先生對大陸司法稍作基本了解...

我倒覺得是你應該對大陸司法稍作基本了解, 最起碼也對大陸民事訴訟法稍作了解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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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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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hun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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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所謂音樂總監說話可信程度不高. 一個小女孩出台唱歌也只不過是開幕式一個環節, 這人就扯上甚麼國家利益這種上綱上線說法.最高決策層按甚麼標準選角根本不用向他交待.
而且一個音樂總監在整個製作團隊內也夠不上決策階層, 職權也僅限於音樂. 他本人只是一個法國籍華人音樂人, 在國內毫無政治份量, 他這種說法倒有點像牢騷, 滿口酸水似的. 而且他自己這個作品 you and me 本身就惹起抄襲爭議, 作品質量也不高, 開幕式過後再也沒人理會這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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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3011&aid=3033739
权威论述。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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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xphone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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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YST(台灣省)

陈其钢先生做客电台聊天的视频,让我们听到了陈其钢对“假唱”一事的完整表述。从中我们得到以下信息:

 

1、曾经有十个小朋友作为候选人,选拔的标准首先是形象很可爱,然后从形象好的中选择声音好、能演唱的。

2、林妙可小朋友被导演组认为是形象最好的,而杨沛宜小朋友则被认为是声音最好的。林在形象、内心感觉还有表情等方面都是最棒的,但声音的宽度、高度都不够;而杨的声音则被整个团队认为是无可指摘的。

3、最後决定由林小朋友出镜,但用杨小朋友的歌声,这对导演组来说是最後一分钟不得已的选择。原因之一是从国家利益考虑,考虑国家音乐文化的形象,导演组认为出镜的孩子在形象方面应该是无可指摘的(大概是指让观众无可指摘)。

4、导演组认为,这样一种安排对两个小朋友来说都是最公平的。

5、开幕式演出经过了若干次严格的审查,最後一次有政治局委员参加的审查中,这位大领导也指出了林的声音不行,必须换掉。这跟导演组的看法是一致的。

6、尽管林小朋友的声音并换掉了,开幕演出中播放的是杨小朋友的演唱,但林小朋友本人並不知道这一内幕,也没有意识到这不是自己的声音。

7、在开幕式演出的节目单上,《歌唱祖国》这一节目很明确地写上了杨小朋友和林小朋友两个的名字,组织方并没有刻意“造假”,只是很少有人注意就是了,或者注意了也没在意。

8、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个10岁的少年,彩排前期大多数时候用的都是他的声音,但导演组认为他的年龄偏大,最後还是从人到声音都“牺牲”掉了。

 

以上信息也澄清了以下几个问题

1、导演组作出这样一个安排,是“不得已”的选择,是为追求最完美的效果,或曰是为了国家利益;导演组不认为这样一种安排有多大的问题,或者说根本不认为这是“造假”,並且也没有刻意隐瞒。

2、陈音乐总监的说法被媒体断章取义了,或者说歪曲了。第一,陈没有说杨小朋友的形象不好,只是说林小朋友的形象最好;第二,陈说到国家利益,是指作出用最好的形象和最好的声音这样一种“双簧”的安排更符合国家利益,并不是指不让杨小朋友出镜是“国家利益”。

3、陈以及导演组认为,这样一种安排,对两个小朋友都是公平的。

4、所谓政治局委员“下令”一说,是夸大其词。实情是这位领导点出的问题也是导演组认为不满意的问题,至多是促使他们下决心作出出镜和声音分离的安排。再强调一次,这位领导点出的问题是林小朋友的声音问题,而不是杨小朋友的形象问题。

 

 

除此之外,简单归纳并重述如下

1、“假唱”这些做法的对与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2、这两个问题,导演们为追求最美的效果可能觉得没问题,但从观众的感受来说是有问题的,因为观众比较容易入戏,但并不了解,大型表演的幕后操作。

3、“双簧”的这种安排,对两个小朋友来说应该说都是公平的,原本不存在对两个小朋友有多大伤害的问题(或许有遗憾)。

4、事后的这些言论(应该是媒体对陈先生言论的歪曲、夸大报道)真正会对两个小朋友造成心灵伤害,而这种伤害,对林小朋友尤深。她和她的家庭背负了不应有的指责和骂名。(特别是对那些“潜规则”论者,我们应予以严厉谴责,不要忘了林小朋友还是未成年人。如果你有证据,就请把张大导演送进监狱。)

5、对杨小朋友的同情多是一种“伪”同情(并不是说这种同情是虚伪的),因为实情並非是杨小朋友因为“形象不好”而被换下,而是其声音最好而被换上。现在这些“伪”同情可能会真正伤害到她幼小的心灵。

6、对所谓政治局委员下令一说,不应过分解读。

7.互联网时代,资讯越发达,并不表明人越有智慧,分辩事非的能力更容易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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