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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慢,民主是個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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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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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慢,民主是個好東西?

       我是生活在大陸——這個大家認為獨裁集權統治的國家——的一個普通公民。一般而言,由我來談民主,似乎是不妥當的,也是沒資格的?不管它。我想越是非民主國家的公民越是能夠談論民主的,因為別人都說,民主是個好東西,所以,從沒得到過民主這個好東西的人,才更應該得到它。

        民主是翻譯過來的詞彙。既然是翻譯,那就自然牽涉到怎?翻譯的問題。翻譯了之後,它就至少應該通過漢語了解它的本來含義才對。根據這個理解,“民主”我似乎可以做這樣幾個字面解釋:“以民為主”或“為民做主”或“人民做主”。以民為主,是說做什?事情應該以人民利益為依歸。這個看起來不錯。暫且接受。為民做主,這個就是凌駕於人民之上,肯定是封建王朝般的“醜陋”獨裁統治,估計身在民主國家的人們是要劃掉的吧?人民做主,那就是我的地盤我做主,利益主體和管理的主體都是人民,因此應該是個好東西?太多的不肯定,暫時存疑不論。光是從字面去理解民主,似乎距離人們朝聖般對民主的膜拜,存在較大的理解差距。你看,馬英九先生就說過,台灣與大陸統一,除非大陸是個民主體制的國家.又比如,一般兩岸的網民之間的爭論,也是聲聲的質問:你們的言論自由嗎?你們能夠罵你們的領導人嗎?你們能夠自由的瀏覽我們的網絡嗎?你們有自由選舉自己的領導人的權利嗎?等等。從這些問題,可以看出,民主所包含的意義,顯然又是很廣的,上面的三個字面解釋,又顯得非常簡陋和險隘。這樣,我看還是對民主做點學術性研究,來的比較可靠。

        民主從其字面上來看(源於希臘文δημος demos;人民;κρατειν kratein;統治),代表著由人民統治。至於民主的統治方法、以及其“人民”的構成範圍則有許多不同的定義,但一般的原則是由多數進行統治。

         民主的形式

        直接民主—又稱為純粹民主[1],是一種人們直接投票決定政府政策的制度,例如決定是否接受或廢除某種法案。之所以稱為直接是因為決策的權力直接由人們所行使,而不經過任何媒介或代表。在歷史上,這種形式的政府相當少見,因為在實踐上要將人們全部聚集起來投票相當困難,所花費的工本和時間都非常高昂。所有直接民主都屬於較小型的共同體,例如城邦。最值得注意的是古代的雅典民主。

        代議民主則是較常被採用的制度,之所以稱為代議制是因為人們並非直接投票決定政府政策,而是選出民意代表來參與政府實體或議會。民意代表可能是由全體選民選出(如比例代表制)或代表特定的區域(通常是依據地理劃分的選舉區),一些制度則混合了這兩種方式。許多代議民主制也結合了一些直接民主的成分,例如公民投票

        民主的歷史


       由於民主有著許多不同的概念和定義,因此民主的歷史也相當複雜,民主一詞所代表的制度也相當廣泛。

        雅典民主是最早期而又最知名的民主制度,民主一詞也是在前五世紀於古希臘出現的。在這段時間之前的記載都斷斷續續的,不過希俄斯島(Chios)的記載顯示島上在公元前575-550年之間就出現了公民的議會和大會。投票的權利逐漸擴展,從原本的一小群地主貴族擴展至所有受過義務軍事訓練的公民,公民的年齡限制通常是20歲以上。而婦女、奴隸、和外籍人士則無法擁有公民權,使得全雅典只有10分之1或更少的人口才有資格投票。所有雅典公民都有資格投票決定創立法律、向某個國家開戰,同時所有公民都可以在大會上進行演講。這種形式的政府被稱為直接民主制。

        代議制的民主可以說是從羅馬共和國時期的元老院展開的。在中世紀時期也有幾種不同的民主形式出現,從近乎寡頭政治的制度到試圖實行完全民主的制度都有。包含了冰島的國會(Althing)、中世紀意大利的城邦、中世紀愛爾蘭的大會制度(Tuath)、斯拉伕國家的人民議會制度(Veche)、以及斯堪的納維亞國家的議會制度。除此之外,一些人認為印度的?六王國(महाजनपद, 前500年左右)和北美的易洛魁聯盟(約西元前2世紀一直至現在)也都擁有民主的原則或成分。

        英國的國會則是在中世紀裏第一個邁向徹底民主制度的國家。大憲章限定了國王的權力,替民主紮下根基。英國在1265年產生第一屆民選國會,原本只有少數比率的人口才能投票,同時選舉制度也有許多弊病如腐敗選區(Rotten borough)的存在。

        美國可以被視為是第一個自由民主制的國家[2],有著較為寬鬆的選舉權限制(雖然最初仍有針對財產和性別的限制、以及奴隸的存在)美國憲法也保障了人民的權利和自由。

      民主的概念


      在政治理論家之間一直有許多不同的可實施民主概念,這些概念差異也經常是爭論的話題。

       其中一種理論是由約瑟夫‧熊彼特在《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一書裏所提出[3],他認為民主制度只不過是一種由人們定期選出政治領導進行統治的制度。依據這種概念,一般的公民沒有能力、也不應該進行“統治”,因為在大多數議題上這些平民都沒有明確的概念、而且也不夠聰明。

        第二種理論是稱為民主的集合概念。宣稱政府所頒布的法案和政策應該接近於中間派選民的觀點—使其左派和右派都能得到一半的權利。這種理論是由安東尼‧唐斯(Anthony Downs)在1957年所提出的。

        第三種理論是以上提及的代議政制。

       而第四種理論則是被稱為審議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制度,主張公民應該直接的參與立法和決策過程,而不是透過他們的代表,直接民主制的支持者提出許多不同的理由來支持這種制度,政治活動本身便是具有價值的,它將能教育和社會化參與其中的公民,而群眾的參與能夠對掌權的精英進行監督。最重要的是,他們認為除非由公民直接參與立法和決策,否則這便算不上是公民自治的制度。


        對民主這個東西。做過一番全覽之後,我們可以得出一個這樣的結論。民主是一個並未完全定型的一個政治概念,各國歷史上都有對民主自己的理解和定義,但是,現代民主國家都對民主有一個基本的共識,那就是民主管理和民主權利。更確切的說是在確保人民權利下展開民主式管理。而管理的形式,主要是代議制(議會)和全議制(全民選舉)相混合的一種制度。核心是保證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權益。原來民主是這?個東西。

       現在,我來試著對民主做一個解剖。看看這個好東西是不是大家值得捍衛的神聖的一個好東西。

       首先,根據常識,確保自身權利不被侵犯或者權益不被侵害,或者是獲得自身的某種權利或者利益,需要的是能力和正確的行動。比如,我想吃面包,這是我的權利也是我的自由,但首先,我應該具備獲得面包的能力,為了具備這個能力,我要?具有生產面包的能力,要?具備購買面包的能力。離開能力談我的權利和自由是扯淡。如果你說我有這個權利有哪個自由,但是不賦予我這個能力,我就感覺是一個騙子的欺騙而已。你說呢?現在我把“我”這個個體推廣論述,變成一個集體。如果說這個集體裏面的每個人,需要滿足每個成員的權利和自由,按照民主的概念,就是選舉和投票。選舉和投票不是最終目的,他只是一個手段,最終的目的是為了這個集體每個成員利益最大化。選舉和投票這個手段是做什?呢?就是完成一個目的:“選擇”。無論是直接的完全式選舉還是代議制議會,都不過是為了選擇一個方案,這個方案的目的是達到滿足社會每個成員利益的最大化或者說是最優化。這裏就暗含了一個奇怪的前提,就是這個多數人參與的選舉或者投票或者代議制,所做的結論一定是正確的。這個奇怪的前提,我認為恰恰是非常值得深思的問題。原因很簡單,如果要推導出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你認為1000萬人參與的投票式推導和愛因斯坦1個人所做的推導,那個更接近於正確的解釋呢?顯然是後者。這就至少說明,在面臨未知領域的抉擇時,人數不是決定性因數,智力或者說能力決定一切。看透這一點後,我們就自然可以看清楚,為什?同樣的是民主的、資本主義國家,分佈在非洲、亞洲、拉丁美洲的民主式國家,建設成就比起老牌的英國、法國、德國以及美國差的很遠的原因。問題出在“選擇”的質量而不是“選擇”的形式上。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他們的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智力水平都優於那些實行相同社會制度的民主國家,因此,他們民主制度的選擇能力要強的多,效果也要好的多。

        一個人存在的社會是不需要選舉的,自己做決定就好。2個人存在的社會,就需要協調,做出共同的決定。協調的原則應該是什?呢?

1、甲說了算,乙服從;

2、乙說了算,甲服從;

3、甲、乙抽籤決定;

如果選擇1或者2.哪?,意味著一方相信另一方做出的決定比自己高明。選擇3的意味著誰都不相信誰,由上帝決定。

3個人存在的社會,協調的原則是什?呢?

1、甲說了算,乙和丙服從,

2、乙說了算,甲和丙服從;

3、丙說了算,甲和乙服從;

4、甲乙丙抽籤決定;

5、三人投票決定,超過三分之二即為共同遵守的決定。

這個模式事實上還可以細化,得到不同的選擇。比如,甲的能力最強,乙和丙比較差,選擇“模式1”,是他們三人最明智的選擇。因為2個笨蛋相加還是笨蛋,而不可能超過甲的能力。如果,甲的道德操守最差但能力最強,三人最保險的模式應該是“模式5”.因為,一個能力超強而道德很差的人,對乙和丙的利益可能造成故意損害。雖然乙和丙的選擇通常是很差的,但因為主觀上不會選擇對自己差的方案,因此,獲得的是一種主觀上的安全感和滿足感——實際選擇的效果被放在了次要的位置。最理想的模式應該是什?呢?三人將決定權交給甲,但對甲的道德操守作及時的監督。如果甲的道德上有了瑕疵,立即停止甲的決策權。如果選擇“模式5”,基本就註定他將來的決策將是一個低劣的抉擇系行。

        接下來,我們再來考察選舉式或者說議會制的效率。我們知道,現代民主制國家,基本上搞的是一個總統、議會制。由於總統選舉是由“模式5”這個低劣的抉擇系統選出的產物,因此,總統本人的能力和操守都是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的。直言之,就是總統本人不會是這個社會最優選擇的結果。總統將來的抉擇,不過是重複“模式5”的低劣抉擇系行。再來看議會。議會成員也是“模式5”的產物,因此,每個議會成員也必然打上總統一樣的低劣烙印。然後,議會成員之間的道德操守和能力,又大大削弱了他們參政議政的效果。由於道德的原因,他們在議會中的言論都代表了各個不同利益階層,因此,每個利益階層的滿足必然以侵害整體最大利益為代價。換言之,民主議會制度不可能產生一個最優方案或者說選擇,總是各個利益體相互妥協的產物,他以整體最優方案選擇性被放棄做為代價。這在一些所謂的民主國家可以輕易找到例子:公路修的歪歪扭扭,因為要對公路兩側的個人利益做適當的避讓,這個避讓,使得整個公路里程不會是最佳的路線選擇,而這個妥協的結果,所造成的後果是,這條公路永遠不可能按照最優經濟利益方式修建,消耗的無謂的能源和個體的時間,將伴隨公路的存在而存在。由於議會制度對公共方案的討論,每次必然遵循“啟動利益——討價還價——妥協——決定”這樣的方式開始和終結,因此,在前面3個步驟所花費的時間,將是曠日持久的,除非面對的利益高度一致,否則,永遠不可能輕易對一個方案做出抉擇。因此,民主議會制度下的管理方式,面臨一個醜陋的管理學弊端:低效。無休止的扯皮,使得議會遲遲做不出一個決定。

        我們來看看陳水扁、布什這兩個民主體制下的產物。陳水扁當選總統,顯然不是因為他的能力出眾。也不是他的道德操守。一個社會的領導人,一不看能力,二不看道德,居然也能當領導,你可以說是這個社會的寬容,不過,怎?也回避不了對這個社會選舉模式的低劣評價。他的能力體現在了為了選舉而選舉上,是選舉的寵兒,可是,我們知道,選舉只是民主制度的初始一環而已,不是民主制度的本質追求。陳水扁上臺之後,利用自己的聰明才智和低劣的人格操守,大搞以權謀私,小集團利益。弊案連連,罄竹難書。這個制度對他的約束力幾乎為零。相反,不但不約束他,反而還有所謂的總統豁免權,對他進行保護。陳水扁執政8年,政績乏善可陳,人民生活逐漸沉淪,這樣的民主制度居然還要被標榜為華人世界的光榮?臉皮是夠厚的。當然,我知道一般人對這個制度的欣賞和留戀,乃是他賦予的民主權利和自由。對個體而言,自由是可貴的,比如有言論自由,結社自由、集會自由、遊行示威自由、出版自由、出國旅行自由、戀愛自由等等自由。這些東西,在不關社會鳥事的時候,對個體而言是最重要的。但是,這些自由不能掩蓋這個制度對於社會而言的低質化。陳水扁如果當時有種,毅然決然的斷然宣佈台灣獨立,大陸的戰爭機器必然啟動,屆時,台灣必然毀於戰火,所有的自由也會化為烏有,連命都不保,何況自由乎?當時的台灣議會對陳水扁的制約能力在哪裏?台灣的民意能夠阻止陳水扁的鋌而走險嗎?布什總統是個個性化的總統,率性而為,他輕易的啟動戰爭機器,將戰爭強加在伊拉克、阿富汗等主權獨立的國家,任意揮霍著百年積累的國家聲譽和戰爭能力。搞的美國在逐漸走上下坡路。美國次貸危機,導致的經濟衰退,難道僅僅是經濟領域的個案而已嗎?中國有句古話,“國家雖大,好戰必亡”。布什和他的整個美國決策體制,在治理國家能力方面的根本缺陷,將是美國導致衰敗的原因之一。還是那句話,制度不是萬能的,能力才是萬能的。同樣的制度下,不同的領導人能力和特質,決定了一個國家是走上坡路還是走下坡路。歷數美國成氣候的總統,可以清晰地看到這一點。制度決定論和制度萬能論,在我這裏沒有市場。

        這就告訴人們,所謂民主的、議會選舉的本質,根本不是什?神聖不可褻瀆的東西,不過是為了協調社會成員利益,搞出的一種妥協管理方式。這種民主管理方式,其實是排斥真理的、庸俗的、世俗化、低效率的管理方式。

中國民主集中制度的好處在哪裏?

       我們知道,大陸是一個民主集中制度的社會管理制度。先民主後集中,意味著什?呢?意味著整個社會決策體制保留了“優先級”的決策單位。這個被賦予"優先級"的決策單位成為整個社會的決策中樞,他與通常意義的民主制度國家的根本區別在於,他有優先統籌所有社會利益進行迅速決策的權利。民主制度國家的社會決策是創建在誰也不服從誰的假設基礎上,因此,站在各自利益上的討價還價,是決策過程的主要環節。“妥協和緩慢”是這個體制基本特徵。而民主集中制的好處在於,快刀斬亂麻,迅速判斷出社會最大利益所在,並迅速尋找到最佳解決方案,在最短的時間內實施方案。這個模式就是我們上文說的“模式1”。在處理和治理國家的能力上只能實行委託制。比如,在大陸與台灣關係的處理上,大陸大部分人是主張“核平”台灣的,看到臺獨份子,恨不得趕盡殺絕。對和平統一台灣基本就是持絕望的態度。但是,中共中央顯然具有一般民眾所不具備的判斷兩岸關係和解決兩岸問題的能力。授權給中央全權處理台灣問題,是大陸民眾最佳的選擇,5年之後,當和平統一台灣時刻到來,我們才能最後看到這一決策的正確性。當然,如果這個中央超級腐化墮落,能力低劣,那災難也是巨大的。所以,民主集中制度是一個非常理想的社會制度模式。我並非站在大陸才這?說,而是前面的推導,告訴我,這樣的社會決策架構是最佳的。但是,當前大陸所實行的民主集中制度又是有缺陷的,這個缺陷表現在:1、缺乏監督。我們在討論“模式1”時,已經很清楚的知道“模式1"存在的基本條件是監督,如果不監督的話,這種制度在具體的歷史時間和歷史人物中一旦出現問題,將是災難性的。2、沒有充分賦予基層民眾基本的自由的權利。原因其實很簡單,如果充分給予這些權利,必然干擾“優先級”的實施,但這還不是主要的,問題出在大陸還處在強敵環視的地位當中,人家總是能夠瞄準你的薄弱環節,打擊你的核心利益。如果篱笆不紮緊,野狗就會鑽進來。就以新聞自由來說,如果任由報紙以自由的名義胡亂報道,哪?,謊言總有得逞的時候,被煽動起來的民眾就會反噬政府。東歐的顏色革命不就是這樣的嗎?所以,生活類的文字大陸當前是自由放行,政治類的新聞就的巧妙的管制了。如果在當前階段政治類新聞出現管制鬆動的蹟象,您就等著大陸出戈爾巴喬夫式的人物吧,到時候倒霉的是大家。

總結一句話,搞西方式的民主制度的國家有以下幾個基本前提:
1、國家很富裕,可以承受無休止的內耗和折騰;
2、民眾素質高,可以保證善用自己的民主權利而不是被濫用;
3、可以忍受國家以一種低速度的速率向前發展,甚至原地踏步;
4、承認國家機器其實是與個體沒多大關係的一個東西,除了納稅和一般的公共建設;

搞民主集中制度的國家有以下幾個基本前提:
1、國家還不是特別富裕,沒時間折騰;
2、有效監督下的國家管理機關;
3、國家領導人必須德才兼備,能力出眾;
4、國民有超越一切國家的雄心和壯志;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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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也就是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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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ogao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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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也就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制的一種。相對來說,民主集中制是比較民主的一種。不是麼?民主選出來的總統,基本上具備獨裁一切的權利。而民主集中制還是個集體領導的結構。

所以樓主的結論很對,就是目前中國的民主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解決監督的問題,當然還有民主制度的落實問題,最基本的是黨內民主的問題,實現了黨內民主,就實現了國家的民主。而黨內民主今年來中共高度重視,是未來改革的重點。我充分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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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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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er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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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有更多的类似这样的文章出现。提出观点和理由根据。

相信细心看这篇文章的人会有自己的体会和结论。

大家再来探讨。

而不是空喊民主的口号。以形式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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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重点要搞清楚民主制度与民主权利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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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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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雪
riquelme
ThanksYST(台灣省)

回各位网友:

我的文章主要是为台湾的读者写的,写作的方式就是客观的分析和推理,不做意识形态的辩驳,那样的话没人理你。我的结论很清楚,中国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最科学最有效的管理国家的制度。中国的右派精英极力主张的政治改革,希望将中国倒向西方的民主议会选举制度,如果他们得逞,中国将坠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原因很简单,13亿人加上国外20多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益代理人,将分出无数的利益集团,纷纭杂乱的政治选举,将使得中国不可能做成任何真正有意义的决策。中国的经济发展将不是高速发展,而是倒退和陷入混乱当中。


目前中国的民主集中制度,正在发挥他的高效有序的积极面,比如抗震救灾的表现,那只能用惊叹来形容,西方永远不可能达到这个境界,这正是拜毛泽东他老人家为中国奠定的民主集中制度之赐。因此,中国民主制度如果说需要改革的话,绝不是向西方的靠拢,而是在既有道路上的改进与完善。目前最主要的是改进对整个国家机器中的管理人员的监督,避免他们的道德风险,将中国高效管理模式带入私有利益的泥坑。

我非常明白和体认各位民主政治制度下对个人自由的感受,事实上我们可能在相当程度上与你们并无实质性的差别,你们有的自由我们也有,说我们是专制下的奴隶,看看我的文章,或许就知道,我是个可怜的白痴还是一个独立思考的“智者”?如果认为非要拥有骂骂领导人的自由,我觉得非常没有说服力,首先我一向不喜欢骂人,因为我个人的宗教倾向是佛教(我的宗教信仰是自由并得到保护的),因此,我不会骂人而积口业,至于领导人做的不好,我们会私下里讨论,公开场合确实没有去漫骂,不过,现在互联网的普及,公开表达对执政当局或者国家领导人的不满,也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事情了。不过,骂的自由与权利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上层如何有效的接受舆论的监督,改善自己的执政水平。西方国家以及台湾等地区,我观察,虽然有任意漫骂的权利和自由,但要命的是,骂骂而已,不会对执政者有丝毫的影响,这个权利只是疏散自己不良情绪的管道而已,因为执政者只是把这类信息归类为“它的权利”,就算理解并交差。比如,到议会或者政府门口去请援、烧旗帜、扔臭鸡蛋等等自由的行动,普通公民的权利是得到了尊重,只是可惜的是,仅仅是被尊重了而已,他们的诉求不会得到真正的满足。这样的权利拥有和不拥有对于事情的解决而言,毫无助益。反观大陆的民主集中制度,民众可能没有自由上街表达不满的形式,但是只要到信访部门或者人大部门反映情况,肯定能够得到回复或者解决。这个才是问题的重点。表达问题与解决问题要搞清楚。西方国家的民主体制,充其量解决的是表达的问题,但没有解决被表达问题的解决方式。警察拉个警戒线就算完事。

我的态度很明确,那就是社会主义制度非常好。这已经被历史并正在被现实所证明,将来也会如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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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本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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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YST(台灣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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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飲料
踏雪
riquelme

所有的制度基本上都應該建立在對人性的不信任.
孟子的"人性本善"說只是說明人對一般事情的"惻隱之心"和"婦人之仁", 不能算是真正的人性.
荀子的"人性本惡"說其實比較符合人性, 因為一個人或一群人很容易會為了自身的利益而去犧牲別人.
所以中共讓別人詬病的地方不是民不民主, 一般普羅大眾批評中共不民主只是見樹不見林的說法, 他們擔心的主要是"一黨專政"的一這個字.
一個制度應該是長遠的, 或許現階段中共檯面的政治人物是值得大家尊敬和佩服, 那下一屆的領導人呢?
治理國家不是擲骰子, 所以一個制度要走的長且遠必須要有一個強而有力的監察制度.
孫中山先生的建立的監察院是一個很好的單位和制度, 只是在台灣, 在李登輝多次修憲後, 監察院在強勢的"類"總統制下已經完全被閹割了.
現階段的台灣總統幾乎已經是"一人專政", 這是李登輝對台灣的"貢獻", 也是陳水扁可以違法亂權的原因.
這是個人淺見, 我相信大陸人才濟濟, 未來一定可以建立一個完善的監察制度.


謝謝 YST 的文章, 讓我沒有錯過百年來中國最強盛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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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YST(台灣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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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謝謝 YST 的文章, 讓我沒有錯過百年來中國最強盛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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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LZ的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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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ser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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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雪
炎黃子孫

基本上我认同LZ说的论点,也跟我自己一直以来的想法比较吻合,补充几点。

1。西方的以选举形式来决定利益的分配是很危险的,如果要达到这个集体所有人的最大利益,那么最没有争议的方式就是这个集体都来掠夺别人的利益,南斯拉夫阿富汗和伊拉克就是典型的例子,特别是伊拉克,完全是在美国的石油巨头的利益推动下发动的战争。那么等到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都强大起来的时候,必然大大影响到美国和欧洲的利益,如果他们那时还是这样来决定自己利益的话,世界上发生大的战争真是不可避免。

2。这种国家的根本制度决定了整个社会的价值是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的,美国人和美国这个国家在任何时候都不忘利益两个词,在以前我们觉得利益这个纯物质性的东西甚至是个贬义词,他们现在已经把他修正成为一个褒义词,而且还是一个社会价值,成为一个非常正义的东西,现在的结果就是全世界所有的人都认为追求自己利益是没有任何错误的,悲哀之处在于此。

唐朝是所有中国人都仰慕的年代,之所以仰慕那个朝代不仅仅是因为大家都很富裕,其实那个时候也只是丰衣足食而已,最让我们仰慕的其实就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产物,国人在满足丰衣足食的基础上有着非常高的精神享受,国民和皇上都把文化和精神上面的享受当做社会的价值。可惜的是今天我们不可能回到那个年代了,之所以说我们不可能回到那个年代是因为我们必须永无休止的跟那些"民主自由"的国家在经济上和军事上来竞争,以达到自己不被灭掉

3。中国的民主集中制度决定了他是一个集体领导的政治构架,所以绝对不存在那些领导人做秀式的表演,其实这个制度就决定了他们不允许做秀,因为集体领导强调的是集体,不会允许个人出头。你可以看到,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挂在嘴上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领导下。。。",上至胡锦涛,下至每个战士,每个基层党员,很多人都听得恶心。胡锦涛傻吗?每天说这句话不腻吗?为什么不厌其烦的说呢?那是因为即使是他,他所有的言论和决策都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集体决策,而不是某个人的决策,每次让温家宝奔赴前线不是温家宝个人做秀,而是温家宝和中央所有的委员共同的决策。胡锦涛在中国的国家政治里面的权利绝对没有布什在美国,阿扁在台湾的权利高,而这还是胡锦涛在集中了三权(党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为一身的情况下,可想而知,中国在国家决策上面的个人意识远远小于那些西式民主国家。

我很认同你的一点就是现在中国的国家制度上最缺乏的就是监督,只要建立起一套良好的监督制度就可以了,其余在制度上用不着做大的政治改革。另外,中国的任何政治体制的建立都应该以中华民族的传统价值观作为基础,以前的朝代的一些比较好的管理方式也可以借鉴,因为我们是中华民族的后代,我们必须建立一套我们自己的体制,我们也一定可以建立起一套我们自己的体制。还有,需要建立的是一个法制和公民社会,当然,这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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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了我的一些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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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our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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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YST(台灣省)

如題、謝謝

所以大陸一旦把監督體制完善起來、那麼這個制度就強大無比了。

依先生之見、如何完善監督體制呢?

比如:比如最高領導人貪瀆、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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