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中共放棄了社會主義體制,實行市場經濟並將大批國有財產私人化後,中共內部的貪官污吏大大增加. 很多高官涉及貪污案件.
2007年9月26日柏林透明國際組織指出,在一百八十個國家的評比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清廉指數(CPI)第七十二名。2003年名列第六十六名,而2002年名列第五十九名,逐年退步顯示貪污問題越來越嚴重‧
http://zh.wikipedia.org/wiki/2006%E5%B9%B4%E4%B8%8A%E6%B5%B7%E7%A4%BE%E4%BF%9D%E5%9F%BA%E9%87%91%E6%8C%AA%E7%94%A8%E6%A1%88
2006年上海社保基金挪用案,是指在2006年上海市部分政府官員因挪用社會保障基金為私用的案件,以及由該案件牽扯出的其他案件的總稱。目前已知的涉案人員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市委書記陳良宇、上海市寶山區區長秦裕、上海市社會保障局局長祝均一,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等。該案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21世紀第一起涉及中央政治局委員的重大腐敗案件,其所牽連之人遠不止以上三四人,也被視為是中共打擊黨內非正式派閥「上海幫」的重要一步。
1990年,張榮坤在江蘇創立沸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註冊資金3000萬元人民幣。2000年,又在上海設立上海沸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2002年初,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註冊資本10億元。2002年,神秘富豪張榮坤突然崛起於上海商界。上海市政府以32.07億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國有的上海路橋發展有限公司的99.35%股權出售給了當時尚不知名的福禧投資有限公司,這意味著福禧的實際控制人張榮坤一舉獲得了滬杭高速公路的30年經營權。此後,張榮坤又先後以高價競拍得嘉金高速公路25年的經營權。到2005年,張已控制了200公里的收費公路使用權,併入股國有上海電力集團,成為其副董事長。張還在華安基金中佔有40%的股份。2005年,他以49億元資產名列《福布斯》中國富豪榜第16位。但在2002年以前,張榮坤毫無知名度,沒有任何出彩的從商經歷。從2002年到2006年6月30日,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資產猛增,達到136.2億元。但不為人所知的是,張的啟動資金全部來自上海社保基金。根據中國中央政府的要求,任何人不得挪用社保基金。
發展
2005年底,香港著名經濟學家郎咸平接到神秘爆料,稱張榮坤的資金來源有問題,郎隨即進行調查,發現屬實,準備在上海電視臺財經頻道的財經郎閒評欄目中加以揭發。郎旋即遭到上海市政府的封殺,該檔節目也於2006年2月被取消。[1]2006年初,在原上海市委書記、時任國務院副總理黃菊被查出患有癌症,不得不離職休養後,中共中央開始調查上海社保基金案件,中紀委於6月派出調查組進駐上海,並於7月初將上海財政局長劉紅薇調往財政部,以原上海審計局長葛愛玲接任[2],對社保基金帳目進行審計。7月17日,張榮坤和上海市社保局長祝均一被勒令接受調查。在調查中,調查組發現張榮坤涉嫌非法取得上海電力和華安基金的股權,8月中旬,上海電力董事長王成明、副總裁韓國璋相繼涉嫌違規,被中紀委公開調查。隨著調查的不斷深入,矛頭逐漸指向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8月24日,陳良宇原秘書,寶山區區長秦裕被雙規。不久,陳在黃浦區任職時的親信之一,新黃浦集團總裁吳明烈落馬。
9月24日,胡錦濤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陳良宇同志有關問題初核情況的報告》,決定對陳良宇立案調查,並免去其在上海市一切職務,停止其在中央擔任的職務。當天,中共中央辦公廳通知陳良宇前來北京參加中國共產黨十六屆六中全會籌備會議,當陳良宇抵達北京後,即被中紀委宣佈雙規。次日,中國各媒體全面公開報導陳良宇被停職且雙規的消息。陳良宇被調查之後,相繼又有孫路一、劉紅薇、韓方河、郁知非、薛全榮等人因涉嫌腐敗案件而被調查。其中孫路一、韓方河、郁知非等人相繼落馬被捕。隨著案件的不斷發展,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也因涉案被捕。[來源請求]
2007年6月2日,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黃菊去世,不久,其辦公室主任王維工因涉嫌向陳良宇通風報信而遭到中紀委雙規。據稱其已交代出另外30多官員涉嫌犯罪的問題,導致中共中央又單獨設立專案組進行深入調查。[2]
審判
據2007年9月消息,該案各案犯分在北京、上海、長春和安徽合肥、蕪湖四省五地審理,共有23案28人受審。但其中尚不包括陳良宇和王維工。
北京負責審判邱曉華,其罪名為重婚罪。根據調查結果,邱雖然前後收取張榮坤22萬元禮金,但並未為其謀取利益,因此受賄罪無法成立,只能從其生活作風入手,指控其犯重婚罪。此案已於2007年3月開庭,宣判結果未知。
在上海審理共有10案11人,具體是:
上海工投財務部經理李易曾受賄案,具體案值約500萬元,2007年9月26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上海工投總裁王國雄受賄案,具體案值約500萬元,2007年9月26日被判處無期徒刑;
上海市國資委主任凌寶亨受賄案,具體案值約50萬元,2007年9月25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上海市國資委副主任吳鴻玫受賄案,具體案值196萬元,2007年9月25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上海海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沈岩受賄案,具體案值70余萬元,2007年9月26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上海電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副部長程彥敏受賄案,具體案值5萬元港幣、13.2萬元人民幣,2007年9月26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上海電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徐偉受賄案,具體案值39.2萬元人民幣,2007年9月26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上海市房地產管理局土地利用管理處處長朱文錦受賄、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案,具體案值400多萬元人民幣,2007年9月26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華安基金總經理韓方河、上海海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總裁袁永林受賄、操縱股價案,具體案值韓方河400余萬元,袁永林100余萬元,兩人併合夥操縱海欣股份股價,2007年9月26日韓方河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袁永林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上海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殷國元,尚未開庭,具體案由、案情均未得知。
新黃浦集團董事長吳明烈受賄案,案值1000萬人民幣,2007年9月23日判處無期徒刑;
中國華聞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王政行賄案,單位向吳明烈行賄1000萬元,作為單位負責人,2007年9月23日判處有期徒刑3年;
上海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韓國璋受賄案,案值600多萬人民幣,2007年9月23日判處無期徒刑;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祝均一,受賄約160萬元、挪用公款10億元以及濫用職權,2007年9月23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
上海勞動和社保局社保基金監管處處長陸祺偉受賄案,案值約100萬元,2007年9月23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上海明園集團董事長李松堅挪用公款案,案值5000萬元,另行賄70萬元,2007年9月23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上海電力董事長王成明、上海雅苑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嚴金寶、上廣電房地產公司總裁陸天明貪污案,案值3億元,王成明還涉嫌受賄21萬元,2007年9月22日開庭;
上海市委副秘書長、上海市委辦公廳主任孫路一受賄罪,案值500余萬元,2007年9月25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上海市寶山區區長、原陳良宇秘書秦裕受賄罪,案值680萬元,2007年9月25日被判處無期徒刑;
張榮坤及同案犯周衛明、張軍,尚未開庭,具體案由、案情均未得知;
上海國際賽車場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郁知非職務侵佔罪,非法佔有本單位資金105萬元,用於支付個人購房款,原定於2007年8月16日開庭,後因引起廣泛興趣而改於9月17日在蕪湖低調開庭(檢控方認定其屬於自首,建議從輕處理);[4]*上海市長寧區區長陳超賢,擬在合肥審理,尚未開庭。
影響及後果
上海社保基金案爆發之後,上海幫的許多政府官員受到壓力,一度甚至有傳聞稱黃菊也要在此事件中倒台,迫使其於2006年9月抱病復出。最終,黃菊本人並未受波及,於2007年6月2日去世,但是在其去世後,其辦公室主任王維工旋即被雙規和逮捕。中共中央則高調宣傳對此案的查處,作為自身反對腐敗的證明,並提出「特殊利益集團」這一新概念,指出要防止政府官員成為「特殊利益」代理人。[3]隨著此案調查的深入,上海的各大房地產商大多被發現有非法獲取社保基金的行為,羅康瑞等人被迫發表聲明,表示將立即歸還挪用的社保基金。另外,周正毅的案件又被重新翻起,據傳言,已被釋放的周正毅又正重新接受調查。目前,此案的調查還在進行中,估計全案的涉案金額將達到100億元人民幣以上。
但亦有不少人認為,類似於上海這樣挪用社保基金的行為,每個省市或多或少均有。此案僅僅是胡錦濤進行內部權力鬥爭的需要,類似於當年江澤民對陳希同的查處。此案不足以在根本上改變中國的政治經濟環境。比如稍晚在廣東省發生的社保基金挪用的案件,並未在廣東省引發類似反應。[4]2007年1月13日出版的《2006年中國法治藍皮書》將此案及諸多重大法治事件均被收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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