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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民主」?
2007/10/05 22:51 瀏覽3,473|回應9推薦5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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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5)

元君
天豬
黑豆花
土豆仁529
齋貓

假設我是個原始人,我在森林裡砍樹,圈一塊地開始種田。理論上所有的農產品都是我的。我帶著庄稼到村落裡換女人,帶回農莊幫我種田,替我生小孩,條件是我要分財產給她。有一天強盜過來,把我殺了,還搶了我老婆,奪走我的田地。我就成為歷史啦。

這是最原始的正義:一個人向天爭取權力,然後用權力獲得好處,把權力與人分享,最後又被搶走。過去一百年來,人類的科技進步神速。人向天爭來不知道多少權力,有些權力又被人搶走。但是這些權力最終需要分配,因此產生很多分配權力的規則。簡單講:
  • 賽先生:搶劫自然。
  • 德先生:和平分贓。
原始人只需要把資源分給同居的女人就好。社會發展,讓村落裡的人創造出各種藉口,用來瓜分原始人的資源。村民也許會叫他繳稅,藉以換取武裝保護。村民也可能創造宗教,用神話騙取原始人的奉養。總之,有人辛苦整地耕田,就有人想分配規則。有時候村民有很好的理由,有時候村民只是想不勞而獲。

而在村民當中,也有人不能參與分配,例如奴隸跟女人,他們都不算「人」。當時的道理很簡單,分配是照著經濟單位決定的,奴隸跟女人都屬於同一個經濟單位,就沒必要讓他們介入分配。參與分配的當然是一個家的家長。

社會繼續發展,可以分配的資源更多,奴隸跟女人不知道在什麼時候,也加入分配的體系。有些人開採石油,有些人說服隔壁村莊廉價提供勞力,更多人不過就是在村落裡做幾百年來相同的工作。突然間,他們都可以參與分配了。道理很簡單,資源增加,人權也就跟著增加。

因為後來加入的某些人說不出太多道理,他們就講天賦人權,好像自己真的有權參與分配一樣。實則他們對賽先生毫無貢獻,只好搬出個德先生當打手罷了。就連之前說得出道理的人,後來也不准講理了,因為他們講出道理以後,就會讓別人看出德先生的破綻。
「為什麼我要繳稅養你?」
「因為我當兵保護你。」
「因為我替你鋪設公路。」
「因為我替你取得石油。」
「因為我設計都市下水道。」
「因為我防治家畜疾病。」
「享受社會福利是我的天賦人權啊?我也有一張選票,我跟你是平等的。你給我閉嘴!你不配問我這個問題!」
總之社會必須尋求更多可供分配的資源。窮人要的其實不是尊重,他們要的是共你的產。如果你的產還不夠共,他們就要共外國人的產。不是跟天搶,就是跟人搶。與天鬥,其樂無窮。與人鬥,其樂無窮。

在好的社會裡,因為可以出去掠奪,所以大家都開心。在壞的社會裡,因為不能出去掠奪,所以大家都傷心。但是負責制定規則的政客,他們永遠開心。因為不管怎麼分,他們都能把最好吃的一塊先吃掉。窮國的政客跟富國的政客一樣開心。

但是話說回來,窮人永遠是最大的受益者。因為過去他們沒東西吃就會餓死,現在沒人會餓死。因此窮人才是最大的贏家。

美國的民主化拖了幾百年。直到現在,兒童還是不能參加民主(雖然他們的權利一直遭到出賣)。有那個國家敢指著美國說,你們要有完全的性自由,墮胎也該徹底自由呢?有那個國家敢鼓動美國的印第安人學習西藏爭取獨立呢?

這就是民主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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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zzzzzzzzzzzz
    回應給: 鴨湯 II(ducksoup2) 2007/10/13 04:13 推薦2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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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君
齋貓

小弟對台灣的大學畢業生真的是敬仰到 Orzzzzzzzz 的程度︰
中國時報 2007.10.11
尊重生命 放颱風假何妨
曾韋禎/嘉市(統計學士)

... 在統計學上對於假設檢定有所謂的型一錯誤(Type I error)和型二錯誤(Type 2 error)。通常是把較能接受的錯誤放在型一錯誤,力求降低型一錯誤來作檢定。 ... 多放一天颱風假,頂多是經濟上有損失, ... 颱風早也被估算在台灣各產業的營業風險裡面,... 任何一條生命的喪失,都是再多經濟利益所無法彌補的。
我用 Google 在網路上找到一篇作者的「完整版」。這篇文章有什麼問題?這篇文章沒有問題。讓曾韋禎畢業的學校有問題。這種程度的學生不管幾分考進,都不該拿文憑畢業。

什麼是 Type I, Type II 錯誤?Type I 是偽陽性(false positive),Type II 是偽陰性(false negative)。

實際狀況
陽性陰性
測試結果陽性正確偽陽性 (Type I)
陰性偽陰性 (Type II)正確

阿貓是殺人嫌犯,但是沒有目擊者,也沒有監視錄影。到底阿貓有沒有殺人,只有他自己、被害人,還有上帝知道。法官只能照著證據推斷阿貓有沒有殺人︰

犯罪的假設檢定模型只有上帝知道
有犯罪無犯罪
法官只好瞎猜有罪正確偽陽性 (Type I)
無罪偽陰性 (Type II)正確

理論上偽陽性 (Type I) 會造成很大的危害,所以要盡量降低偽陽性 (Type I) 的比率。法律上用的方法是提高證據門檻,英美法的名稱是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就是只要被告可以提出合理的質疑,就算被告不能證明自己無罪,法官也必須假設他無罪。

請注意︰這是只有在刑事案件才用的證據法則。在一般的民事案件,使用的多半是 the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就是 A 比較可信就信 A,B 比較可信就信 B,即使兩邊都只有一點點證據,30 分的可以打敗 29 分,即使滿分是 100 分(如果兩邊都只有 3、5 分的證據,法官根本不會受理案件)。

所以道理很簡單︰民事的證據法則是大大放水的證據法則。如果我的證據只比你的強一點,你要賠我錢;反之你就不必賠我錢。

刑事案件是生死攸關的(或者至少與人身自由有關),法律用高的證據法則。民事案件多半不過是你的錢跟我的錢,所以證據法則就很低。請問一下︰颱風天上班是生死攸關的事件嗎?笑話,當然不是。

每個颱風天都有人會死。這是事實。但是大多數會死的,都是真的很倒楣,那是機率問題。很多人不想出門,是因為颱風天還要上班很不爽,不是因為他們預見自己很可能因公殉職。如果讓他們放假,還是會開開心心的出去逛街。因為上班很不爽,逛街很爽。

要在颱風天放假的問題上用統計學,就必須了解背後的機率問題。如果颱風天要上班,是會多死幾個人?還是會少死幾個人。這些是可以推算的。我敢說,就算颱風天要上班,大多數的都市人口不會死。萬一真的上班路上危險重重,另外有請假的方法可以自己依照個案請假。政府該做的是保障這個部份的員工權益。

現在拿曾韋禎的統計模型去套颱風問題︰

颱風假的假設檢定模型都是上帝在亂搞
颱風危害大颱風危害小
氣象局跟縣長瞎猜放颱風假正確偽陽性 (Type I)
不放颱風假偽陰性 (Type II)正確


看到了吧?照曾韋禎的理論,颱風問題 Type I 的機率應該要盡量增加,但是遇到死刑問題,Type I 的機率應該要盡量減少。他拿「減少」的論證去支持「增加」,卻沒把這樣做的理由說清楚。這種人我只能說腦袋非常的不清楚。

更基本的問題是︰Type I 跟 Type II 是可以取捨的。首先用更好的氣象預報,可以部份減少 Type I 跟 Type II 的機率。如果氣象預報的準確率增加,兩種錯誤都可以減少。

如果氣象預報還是有缺失,Type I 也不可以無限制「增加」或是「減少」。因為就算晴空萬里,我怎麼知道上班不會出車禍?不會被一百萬噸的隕石在馬路上打死?我怎麼知道高雄捷運的工地不會突然塌陷害我掉下去?如果一定要刻意增加 Type I 以無限降低 Type II,是不是法律該禁止任何人出門工作?出去玩死掉可以,上班死掉不行?

很多「人權」其實是廢話。例如有人會講︰
  • 寧可錯放一百,不可錯殺一人。
如果這個邏輯可以無限擴張,我們能不能講︰
  • 寧可錯放一千,不可錯殺一人。
  • 寧可錯放一萬,不可錯殺一人。
  • 寧可錯放一億,不可錯殺一人。
如果這個邏輯是絕對的,所有警察都可以回家種田去,法院也都可以關門。因為再好的執法與司法,都會發生錯殺好人的狀況。問題是我們要不要法律?社會要不要秩序?如果不想變成叢林世界,就必須在 Type I 跟 Type II 錯誤間權衡。Type I 錯誤絕對不是絕對的。

為什麼我發瘋寫這麼多東西,就為了批判一個沒程度的大學生?因為台灣大概 99.999999999% 的學者,也不過就是同樣的等級。大學生的愚笨,他們有很多。他們自己大概還有些大學生沒有的愚笨。我一直覺得人文是愚昧的量販店。那些學人文的沒有基本的理工基礎,很多根本連自己講什麼都不知道。我現在要把批判的樣本放寬一點。因為我發現號稱自己學統計的,連機率、風險、期望值什麼也都不懂。我該怎麼說呢?

====================

會罵這篇廢物,另一個理由是那些人文白癡都以為「人權」是不需要成本的。我說得很清楚︰所有的權利都有成本,都要靠權力去支持。

回去談刑法的高證據法則。難道法律會因為缺乏定罪證據,就平白放走壞人嗎?有時候會,有時候還會造成更多人受害。但是在真的不能放水的情況下,法律也絕對不是吃素的。稍微懂點美國歷史的人都知道,Al Capone 是怎麼進監獄的。是因為他組織犯罪嗎?是因為他殺人或教唆殺人嗎?哈。反正東挖西挖,挖到一個逃稅,就把他關進監獄啦。

換成別的案子,誰知道污點證人是不是都可信?也許犯罪事實都是真的,但是污點證人真的親眼見到嗎?只要污點證人夠多,訓練夠好,法官大概最後還是必須相信。人權是理論,法律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或者想躲什麼就故意不出來),這才是真正的硬道理。

我一直想寫文章談你們沒見過的人權。美國有很多指標性的人權案子,為現在所謂的人權打下基礎。我追蹤過其中幾個,發現那些人權受到保護的 ... 後來很多不是自己被自己害死,就是自己讓自己墮落。保障人權不見得就有用,其實不過就是讓打那些案子的律師成為王牌罷了。不是每個律師都有案子能打到最高法院,很多美國律師連最高法院都沒看過。那些被保障的人,他們不過就是律師的籌碼罷了。

不管誰只要有案子能打上最高法院,在不考慮能不能打贏或是其他客觀因素的情況下,我相信都會有律師願意免費接案。

本文於 2007/10/13 04:54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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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罵獅子
    回應給: transpen(transpen) 2007/10/11 12:56 推薦0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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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偉人的睿智確實不是你我愚民所能理解的。在我幼小的心靈裡,彷彿可以看到他們胸中先驗的宇宙秩序。在他們的心裡,似乎有用不完也分配不完的正義,只可惜人類不聽他們的話,最後正義就不見了。

所以對他們而言,要得到正義唯一的方法就是證明正義的存在。例如說正義就是沒人能把我的手啃了當午餐。所以我有權走進動物園的獅子籠裡,向獅子解釋什麼叫尊重。萬一獅子還是啃了我的某些部份,他們會幫我伸張正義,就是讓一堆進步人士站出來,陪我一起罵獅子不講理。

所以只要相信基本人權的存在,讓立法院立個法,大家就都有飯吃了。台灣的勞工當然有權得到產假(比照美國)、陪產假(比照西班牙)、亂七八糟假(比照南非)、這個假(比照印度)、那個假(比照墨西哥)。至於有沒有一個國家全都有,有沒有國家的勞工另有義務,有沒有國家最後勞工失業,他們並不在意。因為正義是永恆而絕對的。

動物權、植物權、礦物權、廢物權、活人權、死人權、柳公權、太極權,就是當老闆的沒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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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Power)和權利(Rights)
    回應給: 德瑞克祖蘭德(ray5914) 2007/10/11 08:31 推薦2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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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元君
齋貓

我把權力(power)和權利(rights)說得很清楚。權力(power)是創造出來的,權利(rights)是沒創造出什麼東西的人用來瓜分權力(power)的理論。你那種三腳貓的批評可以省省。
這裡有個地方沒說清楚︰
  • 權力(power)是創造出來的。
  • 權利(rights)是保持權力(power)的理由,有時候需要消耗很高的外部成本。
  • 基本人權(basic human rights)是沒創造出什麼東西的人用來瓜分權力(power)的理論。
例如說我發明了醫藥,可以把快死的人救活,代價就是你們要給我錢。有錢的人很高興,沒錢的很不爽,所以他們就投票支持主張醫藥免費的候選人。但是不管醫藥的售價多便宜,政府還是要花錢,所以成本就從稅金裡支出。

我發明醫藥,創造出救人的權力(power),我有權利(rights)使用我的權力(power)。這個資訊倘使別人學不會,保持權利(rights)獨佔的成本就等於零。倘使別人只要把我的藥偷走就可以得到權力(power),保持權利(rights)獨佔的成本就相當於我裝一個保險箱的成本+政府設置警察的成本。

你要是稍微不那麼盲目,就會發現所有的權利(rights),背後都要有些唯物的權力(power)支持。所有的權利(rights),其實都是用權力(power)分配來的。

在一個各盡其責,各取所需的社會裡,享受權利(rights)的人也在創造權力(power)。例如有人開礦、有人種田、有人蓋房子,就是用力量(power)去支配自然,然後產生更多可以分配的力量(power)。這些人在市場上交易,同時政府也向他們抽稅,負責做市場不做的工作,例如鋪設馬路。既然大家都在工作,就沒人是米蟲。

但是現在這個社會顯然不是如此。有些人沒有工作,沒有教育,卻生了一堆小畜生。為什麼?因為他們看準了社會一定會提供免費的食物與教育。他們甚至連花點時間提供家教都不肯,還要社會提供更多育兒服務。

隨著「人權」(human rights)不斷擴張,有很多不該存在的討好,最後也變成了「人權」(human rights)。例如汽車發明以後,三輪車的車夫就失業了。這是市場競爭的必然,車夫必須另外想辦法養活自己。但是農業呢?現在的社會已經不需要那麼多低效率的農夫了,但是每個國家都實施保護主義保護這些沒有價值又無法改行的劣質人口。最後當然是消費者跟有競爭力的外國農夫倒楣。為什麼?因為農夫人數多,他們掌握選票。他們才不在乎納稅人的利益,也不在乎給他們的補貼會造成多長遠的政府財政困難。

從另一個角度看,那些有工作的,很多人的享受也遠高於自己的投入。例如一般的低級職員做不了什麼東西,為什麼能買車、買電器用品?因為在這個社會裡,有人負責奴役其他國家的人,用低價取得他們的資源與產品。為了給更多人更多權利(rights),就要有人出去剝奪其他人的權力(power)或是權利(rights)。

「基本人權」(basic human rights),一般來講是免費的,或者很便宜。還有些權利(rights)是賺來的,這些也可以把價格壓低,藉以討好選民。總之如果不是跟外國搶,就是跟自己的後代搶。要不然就是用軟硬國力去取得,要不然就是債留子孫。

所有的權利(rights),像是投票、言論自由、生命安全,其實都是要錢的。很多人選擇催眠自己,認為自己有天賦人權,而且還要更多。那是他們完全不肯承認自己白吃白喝。

本文於 2007/10/11 20:04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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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講民主 要多坐地鐵和公共汽車!
2007/10/11 01:51 推薦1


bill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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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齋貓

2006

31410時,溫家寶總理會見中外記者時,針對美國全國廣播公司記者提到在美國以及其它地方,大家對中國在因特网方面進行的內容審查都頗有微辭時說:我想先引用兩句話,一句是蕭伯納說的,“自由意味著責任”,一句是你們美國的老報人斯特朗斯基說的,“要講民主的話,不要關在屋子里只讀亞里士多德,要多坐地鐵和公共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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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3011&aid=2450195
多按幾次應該還是可以連接的上何毓琦教授的博客
    回應給: 元君(wuyujeng) 2007/10/09 20:17 推薦2


slow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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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元君
小米^^

何毓琦教授專攻控制系統理論

在哈佛大學擔任教授很長的一段時間

目前常在北京清華大學擔任講座(客座)教授

他的文章 Google 應該很容易搜尋的到!

一般人往往忽略了Kenneth Arrow's Impossibility theorem

對[個人利益決策]與[群體利益決策]之間[關連性]的挑戰

這個定律並不容易被了解 否則也不會等上好幾個世紀才被發現

並獲得了諾貝爾獎的肯定!!

而一般偏執的人們(喜歡無哩頭的"橫向移植"西方政治制度者)就像:

[你可以訓練一隻狗玩接飛盤的把戲,但是你無法教育一隻狗學會牛頓運動定律]

愚昧的相信[群體多數決]的[至高無上性][不容挑戰性][道德制高點]

而任由愚忠投票部隊牽著鼻子走!

其實民主在西方智者眼中,地位其實不高!

但是美國政府卻仍然以[民主包裝美國商業利益]向世界行銷!

混淆了發展中國家原本自己[摸著石子過河]的實驗主義精神

被迫[橫向移植]美國建國國父們自己都不十分信任的所謂[美式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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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3011&aid=2448190
受英式政治文化影響
    回應給: 光速歸零 質能怎麼互換(slowlight) 2007/10/09 16:27 推薦0


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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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父們畢竟受英式政治文化影響極深,眼界有限。英國選舉就是以單一選區為主的假式民主(贏者全拿),也就難怪Thomas Jefferson會講那一段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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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3011&aid=2448019
禁播不是因为这段。
    回應給: transpen(transpen) 2007/10/09 11:03 推薦0


gaoxiu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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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不了解情况,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部《走向共和》,最近,有股为历史翻案的趋势,比如把和绅说成通情达理之人,还有把秦桧说成忠贞爱国之人,当然也包括这部。

本人看过全剧,总体来讲,对历史事件描述的很好,而且很细。但是对人物的刻画有巨大的偏差。

1)袁世凯,谁都知道窃国者,但是在此剧却描写为推动历史发展的伟人

2)慈禧,安详的老太太。

3)这个最关键,他把孙中山描写的像个到处流窜的小丑。谁都知道,孙中山英文比中文好,他的建国大纲都是英文写的,由廖仲恺翻译成中文的。可是,演孙中山的演员英文其烂,实在让我大受打击。其实也难怪,很难找到英文好,长的又像孙中山的人了。

其实,一切要眼见为实,大陆不再重播这部片,不是因为被剪掉的部分。关键在于,他对历史描述有巨大的偏差。还是建议大家好好看看。可以去btchina去下载。



本文於 2007/10/09 11:08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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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你說的!
    回應給: 光速歸零 質能怎麼互換(slowlight) 2007/10/07 15:14 推薦0


元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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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唷…你…

最後一段,你將我想說的講出來了耶…好吧,先推再說。

另外,你所引關於「亞羅不可能定律」的網址,原本還好好的,但後來卻沒法再連上,不知可否再提供相同﹙若無,是否有相似﹚的出處?﹙我想要的是你原本提供連結的內容﹚。



本文於 2007/10/08 14:54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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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3011&aid=2444531
有人知道為什麼美國獨立宣言與憲法裡找不到"民主Democracy"這字眼嗎?
2007/10/06 06:44 推薦2


slow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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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時季常
元君

真實原因與一般人被媒體或學校教育所得到的印象 恰恰相反!

美國的國父們(Founding Fathers); 並不信任民主選舉 !

他們認為:[民主可能帶來的混亂與無能 是比專制更大的罪惡]

例如: 當時他們家裡的婦女與買來的黑奴都完全沒有投票權 

(美國國父們很多是奴隸主)

而要擁有財產或不動產才能擁有投票權 還曾經一度被考慮列入美國憲法條文裡

喬治華盛頓則是當時擁有最多土地的美國首富(可以想像他同時擁有多少奴隸)

關於美國開國元勳對民主的看法: (About Demo-Crazy)

"Democracy is two wolves and a lamb voting on what to have for lunch. Liberty is a well-armed lamb contesting the vote!"

~ Benjamin Franklin, leader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We are a Republican Government. Real liberty is never found in despotism or in the extremes of Democracy... It has been observed that a pure democracy if it were practicable would be the most perfect government. Experience has proved that no position is more false than this. The ancient democracies in which the people themselves deliberated never possessed one good feature of government. Their very character was tyranny; their figure deformity."

~ Alexander Hamilton, Secretary of the Treasury to George Washington, author of the Federalist Papers

"Democracy never lasts long. It soon wastes, exhausts, and murders itself. There never was a democracy yet that did not commit suicide."

~ John Adams, 2nd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A democracy is nothing more than mob rule, where fifty-one percent of the people may take away the rights of the other forty-nine."

~ Thomas Jefferson, 3rd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Democracies have ever been spectacles of turbulence and contention; have ever been found incompatible with personal security or the rights of property; and have in general been as short in their lives as they have been violent in their death.

James Madison, 4th President of the U.S., Father of the Constitution.

"The experience of all former ages had shown that of all human governments, democracy was the most unstable, fluctuating and short-lived."

~ John Quincy Adams, 6th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Between a balanced republic and a democracy, the difference is like that between order and chaos."

~ John Marshall, Chief Justice of the Supreme Court, 1801-1835

如有興趣認識[選舉多數決投票制]的先天不足性的科學證明可以參閱:

http://www.sciencetimes.com.cn/blog/user_content.aspx?id=4695

Democracy and The Arrow Impossibility Theorem

而想要破解[選舉多數決]先天不足性的方法:

竟然是菁英式的獨裁決策方式(也就是古人所謂的仁君 明君)

[水可載舟 水可覆舟]的中國農民社會之幾千年皇權制度能夠延續這麼久,

不是完全沒有它的科學基礎.而同樣來自農民社會中國文官制度裡的"士的階級",則是扮演著歷代皇權與農民社會之間的磨合劑.而這也讓我們瞭解到美國國父們在[民主之惡][獨裁之惡]兩者之間掙扎,試圖不斷尋找平衡點來制橫兩者的背後科學原因.

 





本文於 2007/10/06 14:26 修改第 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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