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政府的海禁
西元 1370年,上海。
上海海關接到南京中央政府的命令--因上海過於靠近首都南京,外國船隻可直入長江,造成首都安全威脅,為維護國家安全,即日起關閉上海海關,禁止外國船隻進港云云。
這是一個警訊--中國命運即將急轉直下的警訊。
這時是朱元璋將蒙古統治者逐出中國,成立明朝政府的第三年( 洪武三年 )陰曆二月。
為了維護國家安全, 明朝政府 的國防政策,既不是漢、唐的「富國強兵」,也不是宋代的花錢買和平,而是消極的「堅壁清野」。
在北方邊境上,為了怕蒙古和女真入侵,明朝政府大修長城,並且強迫關外人民遷回塞內。《明史》記載,洪武四年( 1371年)六月,「 徙山後民三萬五千戶於內地,又徙沙漠遺民三萬二千戶屯田北平 」。
在東南沿海,為了怕日本海盜(倭寇)和張士誠、方國珍餘部的侵擾,明朝政府除了沿海設置衛所、建造軍事城堡,並且採取了一連串「海禁」措施,用朱元璋自己的話來說,就是:
『片板不許入海!』
「海禁」其實是為了「閉關鎖國」,而「閉關鎖國」是鞏固政權的消極作為,專制、集權、獨裁統治者的倒行逆施。
首先被他開刀的就是掌控泉州經貿的蒲氏家族, 朱元璋指控蒲家是「漢奸」,因為蒲家的祖先蒲壽庚投降蒙古人。
蒲氏家族在泉州的勢力被剷除殆盡,讓泉州的經濟受到不少打擊,朱元璋甚至禁止姓「蒲」的人讀書入仕的權利。
1370年,以考量首都南京的安全為由,下令關閉了太倉黄渡(今上海)市舶司。
1374年,接著關閉泉州、寧波、廣州三大市舶司。至此全面關閉了中國民間對外貿易的門戶。
明朝政府在法律中明文規定:
『一沿海去處,下海船只,除有票號文引令出洋外,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二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嚮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謀叛己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邊衛充軍 。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 。』
朱元璋在位期間,不斷地三令五申「片板不許入海」的政策。洪武四年( 1371年),重申「仍禁瀕海民不得私出海」。洪武十四年(1381年),又下令「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再颁「禁外藩交通令」;二十七年(1394年),禁止民間使用及買賣番香、番貨等舶來品;三十年(1397年),再次頒布法令,禁止國人下海通商。
真正影響更大的,是大規模遷徙沿海島民入內地,並強迫海民轉業務農。
根據《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四年( 1372年),為徹底剷除方國珍在舟山群島的殘餘勢力,將「方國珍所部溫、台、慶元三府軍士,及秀蘭山無田糧之民嘗充船戶者,凡十一萬二千七百三十人」,發配充軍到內地各衛所。
洪武二十年( 1387年),更進一步廢昌國縣,將舟山群島四十六島的三萬四千居民全部遷入内地,僅留下舟山島的八千八百人,改為昌國鄉,隸屬定海縣。接著馬上擴大島民內遷的政策至全浙江、福建沿海島嶼,「徙福建海洋孤山斷嶼之民,居沿海新城,官給田耕種」。
包括馬祖列島、廈門、金門、澎湖群島等,遷徙人數高達二十萬人,徹底毀滅中國東南沿岸靠海為生的經濟社會體制。
到了明成祖 朱棣上台 ,雖然進行了「鄭和下西洋」的大規模航海活動,但那是官方的外交、政治、軍事行動;對於人民,朱棣依舊遵循朱元璋的「海禁」政策,禁止民間的海洋活動,他下令:
「不許沿海軍民人等私自下番交通外國,遵洪武事例禁治。」
「長城」和「海禁」,都是有雙重作用的 ----不讓外敵進來,也不讓人民出去。整個明代近三百年,閉關鎖國的「海禁」一直是明朝政府的既定政策,摧毀了中國五百年來領先全球的海洋發展成果,也讓中國的文明進程開始原地踏步,終於讓歐洲民族超越了過去....(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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