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聲明,YST 並不很懂足球,因為足球的戰法非常複雜,什麼 4-4-2 陣法和 4-2-4 陣法,甚至還出現過沒有翼鋒的打法,全看教練對自身球員的特性有多少了解與能夠做出什麼安排。我對此並沒有甚麼研究,看不出甚麼門道。這篇文章是以向高人討教的心情寫的。
其實 YST小時候也踢球的,無非是追著球胡踢一通。足球場子很大,是個非常耗費體力的運動。過了二十幾歲的青春期,體力和速度都慢下來,真正感覺到什麼叫做力不從心。有一次在邊線盤球向前衝刺,隊友大叫:「傳中!傳中!」,我被防守的後衛逼得走投無路,哪裏傳得出去,耽誤了隊友射門的黃金機會。事後被他足足罵了五分鐘。罵得好,足球比賽就像作戰,勝利的機會稍縱即逝。遺誤戎機是該罵。YST 自己知道已經老邁不堪,從此不再踢球,只做觀眾。
足球的技巧要求太高了。看過「水滸傳」嗎?踢球若是容易,那高俅豈能做上太師?沒有高太師陷害林沖,梁山泊的故事也沒法寫了。想想看,居然球踢得好就能做大官,可見中國人一千年前就非常愛好足球運動,可惜那時候沒有「世界杯」。每當我看到「世界杯」的球員用胸口接球,球未落地,第一時間起腳,球像箭一般的從防守者身邊穿過,應聲入網,守門員滾倒一旁。時間、空間、力道、角度把握得如此完美,身形又是如此優美,真是嘆為觀止、衷心佩服。
今天法國靠一個罰球,一比零,贏了葡萄牙,令我很不舒服。我本來就比較喜歡葡萄牙隊,特別是十七號球員羅拉多(Ronaldo)。但是如此重要的比賽竟然靠「點球」定了勝負,真是不值。尤其葡萄牙隊至少三次被判「越位」更令我很不甘心,特別是第七十一分鐘時的越位,我只看到被判越位的球員,沒有看到傳球的球員。我藉此機會提出一點點對越位的討論,想就此請教一下本城的足球高人。再次聲明,YST 對足球的瞭解有限,胡說之處,高人莫怪。
「越位」最簡單的看法就是,任何進攻的球員在對方半場內,必須至少有兩個對方的防守球員比他更接近球門線,除非球在他的前方。
但是「越位」的判定遠非這麼簡單,還有很多非常細緻的規定,不但我弄不清楚,事實上即使有經驗的裁判執行起來也很困難。其中國際足球理事會有下面這條有趣的規定:
判斷越位,是以同隊的球員傳球給他的那一霎那來決定,而不是他接球時。也就是說,如果一個球員處於非越位的位置,隊友傳球給他,當球在飛行時,他突然向前跑,超過防守球員也不構成越位。
你看看,這個足球裁判真難做,眼睛一定要同時盯著控球的人和他最前線的隊友,其間的距離有可能相當大。這項工作裁判多都沒有用,因為你不能用許多裁判分別注視並跟蹤不同的球員。
更有趣的是,「越位」不見得一定是進攻的隊員造成的,防守的隊員可以故意製造「越位」。在防守位於最前線的攻擊者時,防守者看準時機,突然向前(對方的球門)跑,就可以造成進攻球員越位。裁判吹還是不吹?如果吹,這公平嗎?理論上,全速奔跑的球員,如果方向相反,10分之1秒的時間就可以拉開兩公尺,防守者製造「越位」並不難。
我認為「越位」這條規則純粹是給進攻的隊伍添麻煩,製造得分的高難度。有這個必要嗎?譬如葡萄牙隊的羅拉多(Ronaldo)速度那麼快,這是他的優點,但是他不敢跑,要認定隊友已經傳球給他後才能跑,此外還要時時提防防守他的隊員從相反的方向跑,來“陷害”他「越位」,以至於他更不敢隨便發動攻勢。這像話嗎?速度本來就是運動比賽中雙方較量的重要因素,為什麼我們要對速度快的運動員設下種種限制呢?
要知道,沒有速度,足球比賽就不好看了。足球「越位」的意義,到底是什麼?這個疑問憋在我心裏很多年了。請高人給個說法。
我們用籃球作例子,初看籃球的人,最欣賞長射、躍射、勾射;過一段時間,懂一點門道了,就開始欣賞快攻、運球過人、與切入上籃;再過一段時間,球迷最欣賞的是「空手切入」。尤其是一個前鋒球員突然衝向籃圈,後衛跟著把球高高拋出去,球與球員同時到達籃圈的上方,前鋒球員飛身而起一個漂亮的灌籃,贏得滿場的喝彩。是的,籃球運動最引人入勝的就是「空手切入」,因為它最需要隊友之間的默契,「默契」是任何團體運動的最高境界。
更進一步說,「空手切入」固然需要隊友「默契」的配合,但是最重要的成功因素是切入者爆發式的速度。雖然「空手切入」是出自隊友的心意相通(譬如一個交換的眼神),但是在執行時絕大多數的情形是先空手切入,然後才得到傳球,因為球的速度快過人。
足球運動也是一樣。如果沒有「越位」這個要命的規則,那麼四個前鋒就可以隨時發動「空手切入」,用閃電般的速度跑出攻門的有利位置,在奔跑中等待控球者的妙傳。
要知道運動員1秒鐘頂多跑出十公尺,而一流球員一腳踢出去的球可以達到每秒二十五公尺以上,所以只要前鋒可以先跑,這攻擊的範圍就大大地增加,球賽就變得非常精彩好看了。九十分鐘後0比0的沈悶球賽很難會發生,哪裏還需要踢「點球」(非常殘忍又不好看)來定勝負!
清晨獨自慢跑的 Y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