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不能當作貪污的藉口 裝病也不能獲取同情
ㄚ扁"御用媒體護航人"鄭某在他的節目中不斷的放話,說扁嫂行動不便,稍稍的炒炒股,不但娛樂自己,也活洛了股市,有什麼不對嗎?難道要扁嫂在官邸悶死?還痛批那些對扁嫂不斷爆料的人,是對殘障者欠缺同情心,沒有人性.
鄭某的話完全是偏離了主題模糊了焦點,主題是貪贓枉法該不該?而不是殘障與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中包含殘障者.
我們認為,殘障者沒有枉法亂紀的特權,更不該有惡行不被揭發的特權!
至於同情心,那些因生活絕望而自殺的個人或全家更需要,只為扁家護航而無視民間疾苦,不更是沒有人性嗎!
扁為了從數不清有多少的弊案中脫身,以扁嫂"健康惡化"來博取同情轉移焦點,卻被自己人立委葉宜津爆料說:「吳淑珍的身體狀況並沒有變差」,一語道破了以裝病來博取同情轉移焦點的粗鄙伎倆.
若扁家不貪貪貪,也就沒有今天的弊案纏身,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了,扁之所有有今天,咎由自取也.愚頑的扁和他的家人應深深的自我反省---台灣待你不薄,是你自己搞壊了.
台灣最需要的
是和平和尊嚴
這卻是台獨無法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