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立法院記名表決是否成案
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則罷免案成案,交由公民複決。依目前人數,需147同意票。以目前各政黨的人數比例,如果沒有民進黨立委投同意票,此案到此完結,沒有下一步了。 這一關顯然不會通過,如果通過,那就很好玩了。學校的社會科老師們有了一個活生生的教材可用,台灣的公民教育將大進展。
五。公民投票複決
必須有半數之投票,有效票半數之同意,總統才正式被罷免。 這一關的變數就多了,至少有四種排列組合。首先,會不會有半數的公民去投票呢?這就是很值得玩味再三的地方。再加上會不會有有效票半數之同意呢?這又值得分析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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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憲法, 只要立法院通過就罷免了, 根本不用再公投!
不知道寫這篇的誰, 反正就是一篇讓台灣再爛二年到三年, 讓馬輕鬆選的思維!